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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年终总结

民政系统年终总结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以改善民生、维护民利、服务民众、落实民权、服务国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举措,协力同心,迎难而上,认真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招商引资工作实现突破

今年以来,我局全力以赴抓招商,成功引进四季青服装创业园,项目一期占地311.7亩,总投资15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的11.5万㎡服装加工厂和商铺,年底前可全面竣工,已作为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申报市考核验收。

二、常规业务有序推进

一是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30元,共取消低保对象322户、804人,调整319户、352人,并将符合条件的477户、1002人纳入到低保范围。

二是五保供养提标保面。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2800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始终保持在1000人左右。

三是救灾救济面广量大。今年来共向省市争取救灾资金441万元,采购大米535.18吨,制作棉被7195条、棉衣4188件,4万余名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四是慈善救助成效突出。年区慈善总会共争取城乡医疗二次救助资金205.5729万元;协调省慈善总会资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资金90.9225万元;募捐款物折合人民币31.5128万元。

五是优待抚恤全面提标。全区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全区老复员军人及残疾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等人员2324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全部提标到位,全年共增发补贴经费167.0926万元。

六是婚姻登记突破万对。办理结婚登记15695对,离婚登记2715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153份,开具未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328份。

七是孤儿救助工作成绩斐然。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将全区733名孤儿的所有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要扫描录入国家孤儿信息库,共发放孤儿养育费648.79万元,区儿童福利院已为13名被遗弃孤儿在国外找到了新家。

八是社团管理依规依法。今年以来,依法登记民非20家、社团5家,累计登记在册的72个民非组织和30个社团组织依法运作。

九是地名普查工作再上新水平。园满地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任务,将全区4000个地名,24.8万条信息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并编绘了宿城区矢量电子地图,进一步提高了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重点工作有所突破

一是“慰烈工程”实现零的突破。协调洋河镇党委、政府流转土地16.7亩。投入资金60多万元,将“洋河天堂墓园”改建为“宿城区烈士陵园”。

二是社区建设亮点初显。月底我局承办了全市社区示范点建设观摩推进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务公开“每季一评”活动,全区163个村(居)全面地完成了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第一届村监督委员会。

三是免费殡葬惠及百姓。在正常做好清明节期间平坟还田“突击月”活动的同时,区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的实施办法》,为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30多万元。

四是居家养老工作亮点更亮。打造了在全市乃至唯一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为1000余名老人提供无偿、低偿的服务。

五是老年公寓建设已纳入省计划。省首批315万元建设资金已经拨付到区,等待开工建设。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有些工作还没有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主要是:

一是由于财力不足,城乡低保没有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由于受土地制约,区级老年公寓、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没有如期开工建设。

三是由于政策制约,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没有形成规模。

四是城乡社区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没有纳入区财政预算的总盘子等。

五是由于主观因素影响,民政干部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编制限制,局机关人少事多,始终处于疲于奔波状态,乡镇民政助理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偏低,民政会计属兼职状态,全区民政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着因循守旧、思想保守,左顾右盼、不敢担当,节奏不快、效率不高,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