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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干部纪律教育发展计划

民政干部纪律教育发展计划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构建和谐*提供保证

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好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职责,为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打造和谐*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既要配合有关部门纠正和查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严重妨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行为,又要注意履行保护职能,大力支持和保护谋划发展、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紧紧围绕“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三是紧紧围绕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是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的政治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要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今年,市、镇两级党委要集中换届,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大局出发,严格遵守纪律。对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坚持把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作为纠治工作的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认真解决上学难、看病贵问题。围绕解决群众子女上学难问题,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围绕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强化医药价格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纠正和解决药品虚高定价、乱加价乱收费、过度医疗等加重患者负担的行为。坚决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和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按照“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二是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为,维护药品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查处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民身心健康的问题。

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切实减轻农民、企业和基层的负担。对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检查、乱发证等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抓好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

四是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

五是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加强市场监管,认真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重点治理一些行业在商品购销、工程承包、项目审批等环节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坚决依法惩处商业贿赂。

(三)加强教育和制度规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把学习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要开展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章。

二是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政绩观和权力观教育为着力点,以职务变动、重大节假日为关健点,以党纪政纪法纪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正面示范、反面警示、廉政培训等为形式,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三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形成合力。各部门要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对本部门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和干部培训计划,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宣传、教育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歌曲歌咏比赛、廉政专题文艺汇演、争当“廉内助”等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各新闻媒体和信息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开辟广播电视宣传专题专栏,完善反腐倡廉网页等进一步发挥正面引导、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加大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共同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四是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取酬,参与等问题。要结合实际,注意解决一些单位和部门以会议、考察、引资、培训、开展教育活动、参加论坛等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五是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公示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我市出台的“双十条”禁令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案件查办工作,立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突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部位,要把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决地贯彻落实到案件查办过程之中,为经济发展排除障碍,扫清道路。

一是突出办案重点,确保高压态势。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中违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二是重视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要快查快结,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查处违纪党员干部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出现腐败现象后,要一手查违纪,一手查领导责任。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是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政策观念、程序观念和安全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四是发挥综合效应,增强办案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挖掘案件线索,拓宽办案思路,整合办案力量,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重大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扩大办案效果。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及时受理申诉案件,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加强信访举报规范化工作,积极开展网上举报、下访、约访等工作,完善信访署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深化信访工作办事公开,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在发现案件线索、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纪律处分决定,确保执纪到位。

五是坚持宽严相济,切实惩恶扬善。查办案件要立足全局,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效果,实事求是、宽严有度地处理问题。一方面,对人品低下、官德恶劣、腐化堕落、口碑极差的决不姑息养奸,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另一方面,要从打造“北方*”的大局出发,旗帜鲜明地支持广大干部放手搞改革、干事业,并为他们撑腰壮胆。对因经验不足而出了问题,但没有中饱私囊的干部,要大胆地加以保护,对他们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热情帮助其改正;对犯了错误、受到处分的干部搞好回访教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受到诬告的干部认真澄清事实,予以正名。同时,对扰乱了视线,干扰了方向,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惩治腐败分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诬告陷害者,从严追查,从重惩处。使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教育效果相统一,达到“一案四赢”的目的。

(五)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要坚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市委的《实施意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着眼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于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已推行的改革。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打造“北方*”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推行了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用车制度、接待制度、投资体制、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适应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要求,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当前,要客观认真地审视我们已推行的改革,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扩大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已推行的改革项目的服务和监管,加强对职能整合后产生的财权、事权较为集中的新的工作单位和部门的专项监督,促进改革成功和防止改革后出现新的问题,确保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不断深化。

二是积极探索和推进新的改革。事实证明,改革激发了活力、促进了发展。因此,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一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加强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税务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强化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要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与评议制度。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改革成功排阻清障。

三是进一步深化资源市场化配置。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矿业产权市场规范建设,特别要加强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审批的监督。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的有效监督。

(六)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切实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廉政考核、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述廉的内容和方式,重点推行好领导干部通过新闻媒体述廉制度。要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完善我市已推行的利用党内重大会议和互联网加强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逐步深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要积极探索乡镇纪检体制改革。要按照“市纪委直接领导,市纪委派驻组实地监督,乡镇党委具体负责”的思路,探索改革乡镇纪检体制,建立市纪委与乡镇党委各有分工和侧重的新的工作机制和模式,加大纪检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资源整合和纪检工作专业化,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行政监督。要突出行政效能监察手段,达到治庸提效、优化环境的目的。治庸,就是整治公职人员的无所作为。包括: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做样子,疲疲塌塌熬日子的无为官;思想僵化、不思进取、畏难避险的太平官;整天污言秽语、自命不凡、夸夸其谈、纪律松弛的混混官;水平不高、能力低下,违反科学发展观做事的无能官。贪官,从根本上有违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庸官,也无法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而,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行使,就必须既反腐,又反庸。行政监察机关要以治庸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切入点,切实做到: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着不办的行为,维护政府的权威;围绕规范党政机关工作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思想懒散、作风疲沓、效率低下、纪律涣散等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行政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执法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从业行为进行整顿,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不良风气;指导推动各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制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保效能;协调、配合、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针对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评议”以及针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万民评官”活动,完善评议结果的运用,把民主评议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深化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分类详细目录的编制,建立办事流程图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巡视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网络体系。

三、强化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政府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和落实。要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监察机关要正确处理和把握履行纪检职责与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的关系,要在全面履行纪检机关的职责的同时,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特别是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勤政爱民、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以及行政效能投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促进行政监察职能的进一步发挥。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抓好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发展党内民主和维护党员权利、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五种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推动“四型”干部队伍建设,使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成为“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坚强集体。加大培训、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