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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流动人口服务计划

民政局发展流动人口服务计划

一、完善制度,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对专管员队伍的用工管理和制度约束,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准确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整套符合岗位特点的奖惩措施和办法,逐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制度,加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专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专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将他们的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经常组织他们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交流工作心得,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二、整合资源,增进沟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结合街道辖区内企业的用工情况,把用工信息免费提供给外来流动人口。使他们能尽快就业,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二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让参加培训的人员掌握一定的技能,为流动人口开辟就业门路,让他们有事可做,有钱可赚。三是通过街道劳动管理所、工会组织等积极帮助解决流动人口的劳资纠纷、追讨拖欠工资等问题。四是广泛通过横幅、标语、宣传窗、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不定期地邀请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援助。联合育英学校将为民工子女上法制课作为一项课程长期坚持下去,通过他们带法回家,推进普法工作。五是积极为流动人口开展纠纷调处工作,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困难。六是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计生服务。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根据流动人口登记时提供的婚育状况,积极开展以上门宣传、上门查证、上门登记为内容的计生服务活动并免费发放避孕用具。七是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检查、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工作。八是将辖区内的文化活动场所向流动人口免费开放,适时开展“送文体进工地、进宿舍、进社区”活动,丰富流动人口业余文化生活。九是为流入党员方便参加活动、接受教育、就业、创业以及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服务。搞好服务是保证流入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十是组织召开流动人口代表、党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愿望,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外出人员感到家乡的温暖,消除对第二故乡的距离感、陌生感,自觉遵规守法,激励他们积极融入社区大家庭。

三、依靠群众,科学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动员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区、物业公司、用人单位等各种群众性力量,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把群防群治组织积极参与的治安措施运用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借助邻里、村民之间彼此相互熟悉,对外来人员较为敏感的特性,建立互通的外来流动人员通报奖励制度。一是要求广大居民群众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形成群众监督的良好局面。二是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主导作用,以及流动人口专管员和群防群治力量的辅助作用,逐区、逐栋、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三是要不断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加强与劳务市场、职介机构、房屋出租中介等社会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流动人口的有关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盲区。在流动人口居住、生活比较集中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地物色并建立一批信息员队伍,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现实动向。着力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信息不灵等突出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准确把握流动人口动态。一是配合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及时进行详实的登记,全面了解流动人口的流动量、流动原因、分布等情况,切实掌握他们的动态和活动规律。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台账上要能找出哪一栋楼哪一户居住的是流动人员,来自于哪里,家里有几口人,以及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详实而细致的台帐能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二是及时分析研究辖区内流动人口就业、居住等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对治安状况比较复杂的“城中村”流动人口散居较多的区域,可采取“委托式”或“旅馆式”管理模式,逐户建立出租房屋档案,逐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落实房屋出租人的管理责任制;对雇佣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事业单位,采取“自管自治式”管理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厂企的工会、党团组织等,落实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