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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人才创新计划

民政局完善人才创新计划

一、以完善人才创业创新机制为手段,大力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人才工作政策体系建设,夯实人才创业创新基础。以人才政策为导向,积极研究制定《*区创新型人才培养规划》,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发挥人才政策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区杰出创新人才评选”等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创新舆论氛围。发挥区内区外人才合力,着重抓好区外*人才有关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方法,更新全区人才资源库,有效盘活人才存量,切实提高人才增量。

二是加强人才引才引智交流体系建设,构筑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中心区人才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畅通网络引才途径,组织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发挥人才公司、猎头公司和其它各类人才中介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外出引才,借脑引智,做好组团赴外地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除了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赴外省招聘人才活动外,计划自行组织1至2次的赴外省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活动。继续抓好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密切校企联姻,深化产学研合作。着力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在已有3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础上,积极筹建1家部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家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高端创新型人才,开发各类技术创新项目,通过创业创新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三是加强人才发展培养体系建设,激发人才创业创新动力。树立人才统筹开发观念,统筹开发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人才,统筹开发不同所有制人才,统筹开发城乡人才,统筹开发各层次人才,充分利用各类基地资源,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培养青年科技后备人才,定期选派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到基地工作和进修,鼓励企业将各类人才输送到国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中长期的研修深造,全面提高各类人才综合素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加大创新型和技能实用型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人才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全面推进*区首期人才公寓二次安置销售工作,充分运用政策杠杆,在人才公寓申购等发方面向引进的创业创新型人才倾斜。积极研究在创新型人才聚集的郊区新建人才公寓项目,更好地实现创新型人才就近就地安居。建立人才诚信制度,创造诚信创业空间。探索建立人才诚信档案制度,创建《人才诚信档案卡》。从各方面关心爱护人才,做到多尊重不挑剔,多支持不干预,多理解不指责,使人才能够安心、舒心、放心地开展工作。

二、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各项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继续巩固和深化公务员绩效评估成果,扎实推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将公务员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与其奖金、奖惩等紧密挂钩。对绩效评估结果不佳的公务员,实行离岗培训制度,对连续两年绩效评估为差的公务员予以辞退。以此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综合能力。认真贯彻《*省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等相关工作。做好20*年全区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贯彻《*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认真执行聘用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切实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对各镇、街道的事业单位统一进行变更、注销、登记。

三是做好20*年我区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的工作。继续做好我区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和稳定的协调工作。

四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清理津补贴的有关规定。抓好非公有制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广工作,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探索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和科技骨干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

三、以扩大就业落实政策为动力,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一是以《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大对《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力度。

二是扩大就业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做好城镇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抓好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再就业资金效益,不断提高再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继续举办面向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洽谈会,全年举办至少二次大型就业再就业洽谈会,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切实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实现劳动力供求信息共享。

三是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的再就业培训机制。突出重点,实行科学有效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入开展外省来椒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四是做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二期工程的实施工作。根据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和“新三化”建设的总体安排,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就业的主导作用,为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搭建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做好二期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方便群众,使更多的求职者从中受益。

四、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一是扎实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全面实行参保登记、征收机构、征缴基数、征缴流程和数据信息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基本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二是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参保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问题。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

三是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着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四是着力巩固并扩大工伤保险扩面成果,完善商贸住宿餐饮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确保工伤保险扩面参保人数达到16万人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五是继续做好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保障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的身体健康。

六是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即增即保”。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新机制,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从城镇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

七是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

八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落实相关资金,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就业和社会保险信息服务网络,整体提高就业的服务功能和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

五、以规范劳动关系为根本,进一步加强劳动管理监察工作

一是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认真贯彻《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达标考核工作。

三是深化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以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和以清欠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加强日常巡查,举报专查、突击检查和专项整治,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以《劳动争议仲裁法》颁布为契机,认真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人事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体制,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好各类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仲裁工作高效、公正与人性化的有机结合。

五是加强人事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以贯彻“十七大”精神为抓手,完善自身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真正把我局建成作风优良、服务一流、工作不断取得崭新业绩的人民满意机关。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树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干部职工高效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