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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慈善教育计划

民政局发展慈善教育计划

20*年度慈善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坚持“助病、助学、助困、助残”的宗旨,加强慈善宣传,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慈善组织建设,完善制度,建立劝募长效机制和救助机制,努力开创我县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海盐”,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20*年慈善工作的总体目标:募集慈善资金250万元以上;安排慈善救助资金150万元左右。

主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具体工作:

(一)、总结经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总结经验。认真总结慈善总会成立以来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成绩和经验,找出差距,探索发展之路,明确努力方向。推荐和表彰一批为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单位,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2、健全组织。进一步加强考察和调查研究,学习外地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加强慈善组织的建设。

3、完善制度。根据海盐实际,借鉴外地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慈善机构各项制度,对资金管理办法、救助办法中不符合实际的条款及时修改、完善。

(二)、积极筹募,建立稳定的筹款渠道。以募集慈善资金为重点,把多渠道、多形式募集资金作为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一项最基础性工作来抓。

1、进一步开展“心连心”慈善募捐活动。兄弟县、市的经验和本县20*年“心连心”慈善募捐活动的实践证明,依靠行政力量发动大规模的募捐活动是目前募集善款、普及慈善教育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因此,20*年将继续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心连心”慈善募捐活动。

2、着力推进冠名资金和定向助困金的劝募工作。

3、探索县与各镇、县开发区、南北湖风景区募集资金的关系。

(三)、量入为出,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始终坚持把救助工作作为慈善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继续坚持开展各类扶贫济困活动,进一步拓展慈善工作领域,使慈善事业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具体安排如下:

1、助困。慰问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孤儿和定向救助对象;对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或其他急需救助的人员予以救助。拟安排救助资金30万元。

2、大病救助。在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政府医疗救助后,低保户、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个人当年自负医疗费2000元以上的予以救助;一般困难家庭当年自负医疗费2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予以救助。拟安排救助资金70万元。

3、助学。继续开展“帮你圆大学梦”活动,对特困家庭被高校录取的新生进行救助,对20*年度接受本会救助后在高校就读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学生继续予以适当救助,拟安排20万元;继续参与教育助学券活动,拟安排15万元。共安排35万元。

4、助残。进一步开展以“还你明亮眼睛,再看精彩世界”为主题的“慈善光明工程”活动,安排部份有特殊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做复明手术;帮助部份特困肢残人员安装假肢;向部份耳聋残疾人赠送助听器。拟安排救助资金10万元。

5、援助公益事业。对抗癌俱乐部、民工子弟学校、益智幼儿园等社会公益事业机构进行援助。拟安排援助金5万元。

(四)、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慈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慈善事业发展的氛围,推动我县慈善事业持续发展。

1、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增加新闻报道量,增强新闻感召力,进一步做好慈善专题节目,及时报道慈善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活动,重点宣传典型的善人善事和基层慈善活动。

2、营造慈善社会氛围。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大慈善活动期间和重要公共场所的慈善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造浓氛围,造大声势,让群众了解,让社会认知。

3、多形式、多领域开展慈善宣传。通过建立宣传阵地,进一步编好《慈善简报》,推出《海盐慈善》季刊,开展慈善文学艺术创作征集活动等,大张旗鼓地宣传慈善事业。

(五)、深入调查,切合实际做好各项慈善工作。

调查研究是各项工作的基础,我们必须深入实际,将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贯穿到每项工作的始终。20*年调查研究工作的重点是:

1、掌握各镇慈善基础情况,开展慈善组织建设的专题调研工作。

2、掌握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动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尤其是因突发性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发生特殊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每项救助实施前,都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力争“救”得准、“救”得合理。

3、掌握慈善资源情况。通过对各类慈善资源的调查摸底,针对不同的对象,有针对性地宣传社会人士容易接受、乐于捐赠的募捐形式、办法,扩大慈善资金来源渠道,努力建立经常性的募捐机制。

(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慈善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慈善事业要取得持续发展,慈善机构本身首先要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做到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提高慈善机构的公信度和工作能力。

1、按照《章程》、《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和《救助实施试行办法》,进一步健全慈善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财务制度等,不断修改完善章程和资金管理、救助办法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多渠道开展劝募工作,并管好用好慈善资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加强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加强县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慈善联络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慈善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努力促进我县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