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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监督管理计划县

人大常委监督管理计划县

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关系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常委会计划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九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交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供养和城市居民低保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公安局“三基”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四年工业突破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还计划听取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的报告

(一)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对*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二)开展《民办教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二)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制定并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