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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防御台风打算

(一)继续做好海堤达标工程建设。我省现有海岸线长954公里,主海堤775公里,其中侵蚀性堤段长338公里(含严重侵蚀段长100余公里,主要分布在沿海北部)。自**年按50年一遇防潮标准实施海堤重点堤段达标建设以来,目前已完成达标海堤504公里,加固维修挡潮建筑物107座,占有达标建设任务的65%,目前尚有85公里海堤尚未达标和部分挡潮涵闸未维修加固。我省将继续增加投入,加大海堤达标建设的力度。

(二)加快长江河道治理,维护长江河势稳定。近几年长江上中游的水情、工情发生了较大变化,湖泊面积减少,调蓄能力减弱,堤防标准提高和排涝能力扩大以及部分滩地开发利用等,导致长江洪水峰量水位关系发生较大变化,高水位发生机率增大。上世纪九十年代长江几乎年年出现高潮位。同时,长江河势不稳,江岸塌坍时有发生。**年8号台风以后,我省实施了长江堤防工程达标建设,在达标建设任务中安排6亿多元进行长江河道工程整治,新建、加固水下护岸126公里。但目前还有70公里易坍岸段尚未实施治理,目前正在实施长江南京河段二期整治工程,其他四个河段的治理工作也正在准备中。

(三)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全省共有水库908座,其中大型6座,中型41座。大型水库中小塔山水库正在实施除险加固,安峰山水库为病险水库,目前已列入除险加固计划。中型水库中阿湖、高塘、大石埠、贺庄水库也正在实施除险加固。**、**年,我省已投入1.8亿元对374座小水库进行了消险加固。下一步我省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对300座病险小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目前正在抓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前期工作。

(四)加大城市建设投入,提高城市防洪标准。由于我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起步较晚,尽管各地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但由于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尚未形成,现状城市防洪标准普遍仍然低于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全省有防洪任务的40座城市中仅有17座县级城市达到规定防洪标准的下限。6座重要防洪城市中,南京、无锡、苏州防洪标准只有50年一遇,徐州、常州、扬州只有20年一遇,为此省政府专门发出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通知》(苏政发〔20*〕86号),目前全省省辖市的城市防洪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并经过专家审查,并已全部在组织实施中。我省将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市多方面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快城市防洪工程的实施进程。

我省在抗御台风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距国家防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兄弟省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省将迅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继续坚持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指导思想,主动、积极、高标准地做好各项防台风准备,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狠抓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同时也恳请国家防总、水利部对我省长江节点整治、海堤达标加固、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建设等方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