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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局计划三

监督局计划三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为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按照“基本、平等、普遍、均衡”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公共物品和社会服务。为加快推进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改善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加快构建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中长期目标。近期要重点满足人民群众要求最迫切的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用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公平合理、基本均衡。坚持底线公平、机会均等,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保障公民平等的发展机会,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量力而行、积极有为。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实施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着力优化配置公共资源,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和责任主体是政府。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二、总体目标

扩大城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覆盖范围,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政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设施向农村延伸,通过五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布局合理、城乡共享的公用设施体系,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到2012年,努力实现以下三个方面14项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1、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免费服务制度和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无障碍转移就业;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农村低保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2、深化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实现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00万人、1200万人、800万人、1300万人、600万人。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完善城乡居民“3+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

3、多渠道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基本实现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完成城市旧住宅区改造,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完成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4、积极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制度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动态增长机制和物价补贴机制;实现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应助尽助。

5、加快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实现社会福利适度普惠。每个市、县(市、区)建有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0%以上的街道(乡镇)建立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村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城镇基本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全省孤儿、未成年残疾人和流浪未成年人,集抚养、康复医疗、教育和救助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福利服务体系;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康复和基本照料得到有效保障,逐步将重度残疾人纳入托(安)养服务。

(二)建立完善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需求。

6、城乡教育公平程度不断提高。普及15年教育,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完成率每年不低于98%,85%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建设标准,75%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等级标准,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适当向农村倾斜;实现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现就地入学。

7、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每个县(市、区)都建有符合国家、省标准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每个街道(乡镇)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村建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城乡社区每千人拥有责任医生0.75名,城乡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全部门诊量的比例达到45%以上;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城乡社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常住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达标率达90%以上;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实现药品连锁供应或直接配送;所有中心村建有连锁配送便利店,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8、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趋完备。全面实现“县县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建有综合文化站,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的目标;加大“万场演出进农村、百万图书送农村、万场电影下农村”(以下简称“三万工程”)实施力度;有线广播农户覆盖率达到80%,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联网率达95%以上,20户以上自然村达50%以上,农村广播电视的综合人口覆盖率提高到98%以上。

9、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普遍建有健身路径,创建小康体育村15000个;城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逐步实现免费开放,社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逐步实现对外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体育人口达到45%,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8%。

10、城乡计生服务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益,保障全体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家庭优扶待遇落实到位;70%的县级计生指导站、150个左右的乡镇中心服务站完成标准化建设;常住流动人口纳入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三)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城乡共享的公用设施体系,城乡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11、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行政村客运通村率达到94%,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5%。

12、实现城乡邮政通信一体化。解决5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改善提高270万人饮水质量,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乡镇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行政村达90%;农村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33个、乡330个、村5500个。

13、实现城乡邮政通信一体化,每个行政村建有一个村邮站,城市和乡镇政府驻地村每户建有一个信报箱;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能力达到100%;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对10万农民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能上网”。

14、基本实现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一体化。80%以上的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80%左右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城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

三、实施十大工程

(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农办、省总工会)。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努力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平等就业。加强就业观念教育,改善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有市场、主要乡镇有网点、街道社区有窗口”,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落实被征地农民免费培训政策,对农村劳动力、外省来浙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实行补贴。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农村低保对象就业。加快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实施劳动仲裁不收费政策。

(二)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司法厅)。

加快社会保险全覆盖。全面推进“五费合征”,基本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全覆盖。解决城镇集体企业部分未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达到85%以上,并为参保居民免费安排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巩固在90%以上,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为参保农民免费安排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逐步提高最低救助额,以县(市、区)为单位人均救助额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增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对部分精简退职人员实行生活困难补助,加强临时救助,提高养老、教育、医疗、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城乡统筹水平,医疗救助财政预算安排标准从人均6元提高到人均10元,低收入群体支出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负担的比例不低于50%。完善灾害救助,抓好防灾减灾网络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改扩建避灾工程9500个。

(三)教育公平工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办、省残联)。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全面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债务,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日常公用经费生均标准。继续实施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大力发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维修改造。

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每个乡镇都要建好中心幼儿园。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0%,生师比不超过15∶1。加大对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

鼓励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等为内容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体系。开展预备劳动力培训,完成13万名左右未能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城乡居民“双证制”教育,每年完成8—10万人的培训任务。

全面普及高标准的高中教育。确保高中段教育在校学生辍学率每年控制在1.5%以内。大力加强农村普通高中建设,提高办学水平。

发展特殊教育。按照“盲教育以省办为主、聋教育以市办为主、弱智教育以县办为主”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特殊学校建设。完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政策,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岗位津贴,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开展“百人千场”送教下乡活动,为农村中小学培育优秀教师。

(四)全民健康工程(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量技监局、省人口计生委)。

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基层疾病防控网络建设,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疾病患者的免费治疗力度。强化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一达标三配套”(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达到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房屋建筑、交通工具、仪器与取证工具“三配套”)建设,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配备率达到1名/万服务人口,全面完成规范化的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

加强城乡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主要用于发展城乡社区卫生事业,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可到达的要求或以中心村(居民区)为基础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实施健康面对面行动,加快建立居民数字健康档案。普及中医药服务,所有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95%以上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基本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完成23600名全科医生、4800名社区护士、4800名医学检验人员、4800名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400名心电技术人员和16000名乡村医生的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卫生人才政策,鼓励高素质人才到基层服务。

加强基层计生服务。全面推进县级计生指导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强优生优育服务,做好宣传教育、提高人口素质等一级预防工作。从2008年起,实行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加快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络,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90个县级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5%以上。强化食品、餐饮卫生监管,建立“浙江省食品质量安全百姓查询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产地认证和质量监控。

(五)文体普及工程(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残联)。

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所有县(市、区)文化馆和图书馆面积均达1500平方米以上,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每年补助1000个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全面推进国有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向全民免费开放。

加大文化下乡“三万工程”实施力度。继续实施“三万工程”,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广电低保工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和特殊群体文化的扶持力度。实施“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扶持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农民文艺骨干培训,努力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数字电视和中小学远程教育等网络系统,建成基本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县、乡、村三级基层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加快发展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建设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基地)5—10个。加强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小康体育村建设,5年建设村级体育俱乐部1000个。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全民开放,不断提高体育人口数量。积极实施学生阳光体育工程,建设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00个。积极培育体育社团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新建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30个,镇(乡)国民体质监测站500个。新建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1个。

(六)社会福利工程(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残联、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

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成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设施,综合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年均增长10%,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25万张。落实优待老年人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5年建成102个省、市、县(市、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500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80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

加强未成年人、流浪人员、精神病人等福利机构建设。确保11个设区市都建有1所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精神病人康复医院,每个县、市和有条件的区都建有1所救助管理站。

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残疾人扶助政策体系和康复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城镇非从业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例达90%以上,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达95%以上。重点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残疾人康复工程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积极发展慈善事业。推进各县(市、区)全面建立慈善机构,加快乡镇(街道)、社区建立慈善工作服务站点,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慈善工作网络。

(七)社区服务工程(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省残联、省金融办)。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建设210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628个城市社区服务站,实现每个街道有1个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1个服务站。建设1203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新建、改建、扩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5000个,确保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村都有1个社区服务中心。50%以上的小城镇和农村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

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加强养老、医疗、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等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社区养老、救助、助残等服务,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协会、社区民间养老组织等公益性民间组织,开展社区非营利性服务。提升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网络。

继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建设。以镇(乡)和村(社区)为主要载体,新增开设连锁便利店的行政村5000个,健全农村流通服务体系。

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浙江农民信箱”等农村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强化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开发各类涉农信息资源,解决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乡镇和农村社区的金融服务网点设置,创新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八)惠民安居工程(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和受益面,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动态管理机制,新建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建设经济适用房1200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房的需求。

实施“强塘固房”工程,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基本完成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危旧房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加固改造,基本消除既有危旧房的结构安全隐患;基本完成地质灾害严重隐患区域农户搬迁或工程治理;基本完成农村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基本建立与群众需要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房救助体系,到2010年完成农村低保标准120%以下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到2012年力争完成农村低保标准150%以下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基本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避灾转移安置和灾后重建扶助“三位一体”的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九)公用设施工程(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办、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产业厅、省卫生厅、省电力公司)。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推进以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的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建设农村通村公路10000公里,建立新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新建300个农村乡镇客运站、12000个港湾式停靠站。

加快城市供水供电等设施向农村延伸。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等工程,改善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到2012年新增城市供水覆盖农村人口400万。加快35千伏及以下农网建设与改造,确保电力“受得进、供得出”。

加快城市广电和通信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广播“村村响”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继续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实施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大力推进行政村“村村能上网”工程。

加快污水处理等设施向农村延伸。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2年,全省80%以上的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成8500个村庄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改厕行动”,每个村至少建1个无害化卫生厕所,着力提高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十)民工关爱工程(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完善和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各项政策,推进农村劳动力无障碍就业、城乡企业无差别用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着力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加快解决农民工参保的流动性障碍问题。

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免除借读费等费用,确保他们享有当地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受教育机会。积极鼓励和接纳农民工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动企业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将农民工纳入覆盖范围。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农民工公寓建设,着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逐年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有关部门着重抓好政策制定、公共财政制度完善、督查考核和相关指导服务工作,并根据本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本部门的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市、县(市、区)政府是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任务和项目的具体落实工作。

(二)深化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大监督管理和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监管。深化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体制改革,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深化统筹城乡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山海协作”等工程,加快建立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

(三)强化财政保障。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预算管理制度,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扩大民生领域覆盖范围,确保各级财政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划分,形成合理的分级保障机制。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着力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补偿力度。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编制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规划,确立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标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制定和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就业、社保、教育、卫生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强化政策之间的协调整合。制定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

(五)加强考核监督。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考核评估体系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公共服务行政问责。根据公共资源的投入产出情况,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有计划地开展督查评估,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

附件: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十大工程实施项目计划(2008—2012)

2、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附件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8个方面31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残联)

(一)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意见,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农村低保家庭中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50%实现就业。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大力扶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

(二)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重点抓好10个市、县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的建设;完成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和试点城市的试运行;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全省城市4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三)着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在全省职业院校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推行专项能力证书制度,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专项职业能力公共认证服务。

(四)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尽快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司法厅、省残联)

(五)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全年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万人,力争年末达到1150万人;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政策,研究解决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障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

(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全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60万人和150万人,制定并实施参保城镇居民2年1次的免费健康体检政策,力争40%左右的参保居民完成首次健康体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保险办法,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370万人。

(七)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研究制定失业保险促进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扩大工伤保险扩面成果,全年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50万人和200万人,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新增参保人数30万人。

(八)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出台《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参保人数达到50万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

(九)完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额不少于50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救助额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把家庭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所有县(市、区)财政医疗救助预算达到人均6元。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0%以上,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城市旧住宅区改造300万平方米,建设农民工公寓30万平方米。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达到290万以上。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1??6万户,完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1万人避险搬迁,新建1000个左右县乡两级避灾安置场所,完成5个市级、10个易受灾的县(市、区)救灾仓储用房的改造和新建工作,全面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加强新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全年解答法律咨询比2007年增加8%,法律援助案件比2007年增加10%。

(十)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意见》,新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5000张,完成20个市、县(市、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00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35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其中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000个)的建设工作;新增儿童福利床位900张,改扩建床位100张;新建4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个救助管理站。启动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残疾人康复工程”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

三、加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残联)

(十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从2008年春季入学开始,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列入《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及辅助教学资源。免除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对部分接纳民工子女入学的中小学校实施改扩建工程。

(十二)启动化解义务教育中小学债务工作。建立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债务化解机制,省财政设立4亿元左右的专项资金,对各地给予奖励性补助;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450元。

(十三)加强农村中小学教育。实施教师“领雁工程”,择优选拔2000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校长,进行为期1—4个月的脱产培训;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任教津贴制度;加大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改造力度,以县为单位,对6个班规模以下农村小学(教学点)按照“并、转、改”的思路进行规划建设;按全省农村中小学生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为农村中小学添置纸质图书。

(十四)扶持特殊教育。重点资助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省盲人学校和衢州、丽水等地10个特殊教育项目的建设。

四、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

(十五)加强城乡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家以上;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力争今年实现规划内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率达90%以上,规划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率达60%以上;积极支持欠发达地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8家县级医院建设。

(十六)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报告体系;实施基层公共卫生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15家,推进在建的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建设;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重点扶持15个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完成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制定出台我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办法,年底前完成1??2万左右人次的特别扶助金发放任务。

(十七)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着力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参保率90%以上,确保完成农民健康体检1200万左右、三大类12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人口3300万左右。

(十八)实施中医药服务普及项目。启动建设20个中药制剂室,研制300个中药制剂品种;在全省县级中医院推广应用100个优势单病种诊疗方案;大力推进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十九)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完成4720名全科医生、960名社区护士、960名医学检验人员、960名医学影像技术人员、480名心电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16000名乡村医生2年1次注册培训的教育任务。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十)启动“浙江省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百姓查询信息系统”项目。研发我省食品安全检测数据的汇总、检索、统计、分析、控制和查询数据库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对全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智能化查询和风险信息公示;启动省、市、县(区、市)网络查询终端建设并完成主查询网站的建设,初步实现食品风险控制和网络终端查询功能。

(二十一)加强药品安全和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在既无医疗机构又无零售药店的偏远行政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设立22个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全省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40%。

六、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文化厅、团省委)

(二十二)加强送文化下乡和农民“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活动,送1??5万场演出、12万场电影、100万册图书到全省广大农村;组织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1万名,组织开展100场县级、1000场乡镇级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文化展示汇演活动。

(二十三)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重点建设好100个欠发达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扶持1000个行政村配置文化活动器材。

(二十四)努力建设资源共享、覆盖城乡、均衡发展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网络。改扩建、新建5家市级青少年宫;推动5家建筑面积未达标的县(市、区)级青少年宫加快建设进度;推动5家青少年宫改善设施设备;在街道(中心镇)建设50家综合利用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15家“天天”青少年网络活动室。

七、大力发展群众体育(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残联)

(二十五)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工作。以创建体育强县、体育强镇为抓手,全面推进小康健身工程,争取创建体育强县(市、区)4—5个、体育强镇(乡)100个。省体育局对每个体育强县补助20万元,全省总投入80—100万元;对每个体育强镇(乡)补助5万元,全省总投入500万元。

(二十六)加快公共体育设施覆盖延伸。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设小康体育村3000个,村级体育俱乐部200个,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0个,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6个,镇(乡)国民体质监测站100个,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基地)1—2个。开工建设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八、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办、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广电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产业厅、省经贸委)

(二十七)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建设42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60个城市社区服务站、240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2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努力构建新型农村流通体系,新增开设连锁便利店的行政村1000个,连锁门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

(二十八)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新改建通村公路3500公里,联网公路3000公里,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危险路段;开展水上康庄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陆岛码头20座;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新建乡镇客运站40个,港湾式停靠站2400个。

(二十九)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解决288万名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日供水规模48万吨;新增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受益人口130万人。

(三十)加强农村邮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确保全省乡镇(除海岛外)和95%行政村以有线联网方式接入广播电视节目;扎实开展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的建设,争取4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广播室,有线广播的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新建、维护村邮站13000处;推进农村通信发展,新增、更新、改造固定电话网容量60万门,移动电话网容量300万门,行政村“宽带通村率”达到96%以上;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启动建设全省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施农村信息化试点建设,组织推进第一批省级11个试点县、19个试点镇、23个试点村建设。

(三十一)全面开展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提高到75%以上;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79??5万农户、卫生厕所46??55万农户;建成10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太湖流域建制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镇乡垃圾中转站改造和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6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