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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作风建设服务发展总结

民政局作风建设服务发展总结

20*年,我局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一边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一边抓紧抓实各项民政工作。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不仅“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明显,而且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全县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20*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活动成效明显

自年初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开展“走十访百”活动为载体,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为推力,以促进各项民政工作为根本,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整个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制度建立到位、领导带头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以“作风更实、服务更优、效能更高、形象更好”为目标,在抓认识、抓制度、抓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效能建设水平。结合民政部门特点,深入开展“走十访百”主题实践活动,由局长、书记带队,深入全县20个村和100户民政服务对象家中,知民情、听民意、解民困,受到了民政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加强领导,力推举措,6项为民办实事承诺全部兑现,使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局干部职工的作风进一步得到了转变,变得更加亲民、务实,责任感更强了,干劲也更足了,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实现全年目标夯实了基础。

(二)重点工作有力推进,发展态势良好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民政部门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1、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了困难群众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不重不漏”的要求,不断健全困难家庭(群众)信息库的进入、退出机制,目前,信息库中共有各类困难人员4620户、1*66人。二是认真抓好城乡低保工作。修订完善了《桐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建立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城镇低保标准不低于我县上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标准的60%,人均补差额不低于低保标准50%。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其中,城镇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50元,农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50元。至12月底,全县共有低保对象3*1户、5976人,其中,城镇360户、760人,农村2711户、5216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502.56万元,其中,城镇99.18万元,农村403.38万元。针对副食品价格出现一定上涨的情况,共为低保对象发放物价上涨补贴101万元。三是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修订完善了《桐庐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对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及特困职工实行“零起点”救助,各类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均在原基础上提高了10%—15%,救助上限由原每户2万元提高到每人5万元,救助资金筹措标准由原全县人口人均3元提高到6元。全年共为717名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142.4万元(含惠民医院减免部分),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四是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韦帕”、“罗莎”等台风的防御工作,积极实施“避灾工程”建设,共建立1个县级“避灾中心”和6个乡级“避灾所”。第一时间赶赴横村镇湾下村“6.22”山体滑坡灾害及徐家埠村“9.15”火灾事故现场,共为受灾户送去救济款6.3万元,并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安抚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类救灾救济款60.88万元。五是五保集中供养成果进一步巩固。截止12月底,全县共有五保集中供养人员705人,集中供养率为91%。中秋节期间,对全县敬老院五保老人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款物计7.3万元。敬老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六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深入开展第七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募集慈善资金516万余元。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3583户、9810人,发放慰问金285.8万元。为332户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发放慈善救助款50万元,为117名困难学生发放慈善助学金37.7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家庭生活难、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七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积极组织人员上街开展劝导服务,认真办理“无名氏”胜诉案赔偿款的提存保管和申请执行事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09人次,其中跨省护送精神病人返乡1人次。八是其他各项救助全面实施。全年共为116名精减职工发放救助金39万元,为144名农婚老知青发放救助金35万元,为35名困难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发放救助金4.2万元。

2、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退伍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去冬今春,我县共接收退伍军人216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70人,有69人自愿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自谋职业率为98.6%,安置率为100%。共发放安置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162.3万元。二是各项优抚政策有效落实。出台了义务兵优待金和退伍军人安置补偿金标准调整政策,并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从原每人每年3000元调整为按我县农村上年度年人均收入70%的标准发放,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复退、转业军人的安置补偿金均在原基础上提高了25%—38%,首次对农村退伍义务兵实行安置补偿金政策,标准按城镇义务兵补偿金标准的20%执行。对全县1385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集中年审,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的更新。部分参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的登记认定和退伍军人军龄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全县共登记参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521名,认定并享受生活补助的有287人,军龄登记5110人。全年共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803万元,医疗补助金39.5万元,为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发放补助金9.65万元。认真排查化解复员退伍军人矛盾纠纷,努力做好退伍军人维稳工作。三是双拥工作进一步推进。以建军8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类拥军优属活动。春节、“八一”等节日期间,对驻桐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共为部队送去慰问金10万元,为5名抗日老战士送去慰问金2.1万元。召开了庆“八一”军地座谈会,首次举办了庆“八一”大型文艺晚会,表彰了一批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成效显著。20*年,瑶琳镇作为杭州地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唯一的试点乡镇。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瑶琳镇的试点工作,本着为20*年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作一次好示范、针对薄弱环节完善一套好办法、立足根本目标选出一副好班子、着眼新农村建设建立一个好机制的“四个一”工作目标,大胆探索、创新思路,推出了“一办法两细则”、自荐人“七不能”限制措施和“六承诺”制度等。选举过程中,我局坚持深入镇、村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依法操作、依法选举。截止12月20日,瑶琳镇16个行政村均圆满完成了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为杭州市在20*年全面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难点工作有效破解,工作取得实绩

立足民政事业发展新要求,积极探索新路子,着力破解工作难点,努力推动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1、移民工作稳步推进。县移民局正式挂牌成立,并落实了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为做好全县移民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移民直补资金平稳、及时、足额发放,共向3.59万移民发放直补资金2662.97万元。移民资金直补对象的动态管理得到加强,全年共核减直补对象149人,补登4423人,对6000余名移民的信息进行了修正。小型水库及移民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全面完成,据调查,全县共有小型水库90座,水库移民1112人。完成了《桐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桐庐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积极开展移民项目扶持工作,努力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移民维稳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的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2、殡葬改革不断深化。完成了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机构的分设,进一步理顺了殡葬管理体制,加强了殡葬执法力量。继续推进生态墓地建设,至12月底,全县186个行政村中有177个村已建成生态墓地,覆盖面达95.2%,7个生态墓地示范点建设全面完成。积极开展“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切实加大杭千高速沿线坟墓整治力度,采取发整改意见书、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等举措,不断加大对有关乡镇(街道)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有力推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全年共整治坟墓1.1万余穴,查处乱葬乱埋和老坟新修违规行为25起。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祭品商店的经营状况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共火化遗体2456具,火化合格率、骨灰安放率均为100%。

3、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亮点纷呈。与县有关部门联合,在钟山乡中一村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试点,形成了一套规范性文本,推出12项管理制度,推行村干部民主议事、党员和村民代表广泛参与的民主决策“阳光八步法”。组织、协调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时采取“一听二看三检查”的方法,共随机抽查了37个村,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同时,大力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已有6个乡镇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富春江镇成功创建了“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有137个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4%。

(四)各项工作同步发展,实现整体提升

坚持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巩固提高、强化基础,实现民政工作整体提升。

1、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推进。完成了县社会福利中心附楼的改建,提高了中心的入住能力,完善了服务功能,同时,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现中心共收养弃婴(儿童)35人,寄养老人52人。“中福在线”即开型福利桐庐销售厅开张营业,目前,销售厅安全运行,销售量稳中有升。积极做好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福利企业资质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顺利实施,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县福利企业共实现销售额4.8亿元。

2、社区建设不断推进。召开了全县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保障措施,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有9个社区完成了居委会换届选举。大力推进县城城南社区设置工作,编制了《县城城南社区设置十年规划》,积极配合桐君街道办事处做好城南中杭、下杭两个社区的设置工作,9月,两个社区居委会正式挂牌成立。扎实推进富春江镇横山、分水镇东溪、横村镇阳山畈等3个村建立社区试点工作。

3、老龄工作不断推进。出台了《桐庐县优待老年人规定》,对老年人在养老救助、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维权服务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宽领域的优待政策。首次对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定期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全年共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65.6万元。县老年活动中心正式落成启用,中心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490万元。杭州市老年基金会桐庐县办事处筹建成立。老人节期间,对全县60周岁以上的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195.16万元。大力实施“村级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53个农村星光活动室顺利通过杭州市“农村星光计划”考核验收组的验收,共下拨市、县配套资金69.6万元。

4、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加强。召开了县地名管理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编制出版了《桐庐县地名图册》,促进了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圆满完成了《桐庐县行政区划电子地图》和《县城城区电子地图》的制作,并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安装了国家区划地名数据库程序,共录入区划地名信息3733条。继续推进地名信息数据库建设,共录入地名信息11.3万余条。全年共命名地名73处,设置地名标志牌5151块。

5、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年检和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共有144家民间组织参加了年检,参检率、年检合格率分别为97%和98%,有17家社会团体进行了换届选举。不断加大对违规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行业协会“三脱钩”工作圆满完成,共有22家行业协会实行了“三脱钩”工作,41名公务员辞去行业协会兼任职务。全年新注册登记民间组织87家,其中,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9家,注销社会团体2家。至12月底,全县共有民间组织232家,其中,社会团体1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2家。

6、婚姻收养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处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动员欲婚对象进行免费婚检,配合计生部门为欲婚对象填写计划生育联系单。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933对,离婚登记691对,补领结婚证3*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04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为100%。

7、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顺利实施了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将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归并,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并进驻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二、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乡镇(街道)及村级民政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民政事业的整体发展,有待加大投入,改善服务环境。这些不足和困难,有待今后努力改进,确保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