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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

民政总结

*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慈善募捐、销售、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殡葬管理服务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新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为民解困取得新突破

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相继上调。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从*4年起,我局积极研究并推进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经市政府批准,从*5年4月1日起,原“老八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330元;花都、番禺区、从化、增城市低保标准在各自标准基础上调高约10%;“三无人员”的低保标准,以所在地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为基数上浮20%。低保标准调整后,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做好新增困难户的救济审批工作,及时调整在册低保人员的救济金额,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同时健全和完善了低保对象申请、调查、审批、发证、公示等办事程序,建立了低保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等制度,并实行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12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4016户、114537人,全年共支出低保金116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市增加低保对象2447户、6296人,资金2413万元。

12月1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统一调整到390元;花都、番禺、南沙区和从化、增城市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也以当地低保标准为基础上浮60元。继续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七项消费性开支减免政策,进一步缓解了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黄埔区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扶贫济困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从制度上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医疗问题。

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作用日益明显。*5年,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共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救助13132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155万元。市慈善医院共收治患重大疾病特困病人1944人次,已出院1944人次,其中实施手术221台次;特困医疗资助金实际结算总额为1337万元,平均每人次资助额为7186元。19家慈善门诊和市慈善医院临终关怀病区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在农村特困人员中,85%的“五保”人员、84%的低保对象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推进。适应工作需要,成立了流动救助服务队,出台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积极救助、协助接回”等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总结经验,有效地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全年共接收救助咨询32954人次,救助30368人次。其中,市流动救助服务队积极救助3172人次(成人2182人次,儿童990人次);救助精神病人257人,协助返乡181人;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1052人次,协助返乡1019人次;救治危重病人157人,治愈出院140人。

救灾救济应急预案启动及时有效。上半年,增城、从化、花都、白云、黄埔、番禺等地遭受严重的冰雹、龙卷风、洪涝等灾害袭击后,市、区(县级市)两级民政部门迅速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紧急组织调集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有地方住、有饭吃、有水喝,不出现人员死亡。灾后,立即下拨了灾后复产和重建资金500多万元,帮助灾民修复损毁的房屋,解决农村夏收前特困户的口粮救济问题。全市336户房屋“全倒户”在*6年元旦前全部入住新居。增城、从化市通过开展临时救济、春荒救济、冬令救济等,及时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全年安排了44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农村敬老院的改造、维修和五保村建设。截止年底,全市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有1863人,占五保对象的33%,集中供养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慈善募捐工作成绩显著。在大型专题募捐活动中,市慈善会全年募集各类善款总额达5309万元,为历年来最高。其中,1至4月,接收印度洋海啸捐款1777万元;6月,接收为省内部分地区遭受超百年一遇洪涝灾害捐赠款物1593万元(含实物折算),向省内受灾地区捐款1*万元;通过举办“*5年慈善之光”、“*市第二届加拿大置地九龙湖慈善杯高尔夫球赛”和“挥毫献爱心——*市知名书画家慈善捐赠书画作品活动”等活动,为市慈善医院扩建筹得善款1876万元。在经常性社会捐赠中,全市各捐赠站共接收捐款398.3万元,接收衣物287.6万多件,全部用于支援贫困地区。全市10间慈善超市共投入400万元,为3.5万人(次)的困难群众提供了实物救助。在群众性互助活动中,市慈善会积极协调信息时报、新快报、景兴集团、方圆集团等开展资助困难群众和贫困学生活动,受到社会好评。各区、县级市也积极开展了慈善募捐活动。越秀区成立了“越秀区仁爱会”,筹集资金近千万元,资助群众1794户、4017人;荔湾区开展了“慈爱星辉耀荔湾”募捐活动,为区慈善会和慈爱医院筹集善款500万元;海珠区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为顾问的慈善募捐筹委会,推动了慈善工作的开展。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市直属福利机构“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500元。孤残儿童寄养工作进一步推进,100名儿童进入家庭寄养。“明天计划”顺利实施,投入60万元,为36名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进行手术治疗,并全部康复出院,其中有8名手术康复儿童被家庭领养。全市福利企业又有新的发展,*5年度产品销售收入87197万元,同比增长40%;盈利4917万元,同比增长17.4%。市老人院痴呆老人综合服务大楼(慈慧楼)、市福利院新收弃婴(童)观察楼(富力慈善楼)、学童楼等一批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完成了市老人院慈爱楼和慈善医院扩建工程等15项、计1.47亿元工程的立项工作。

福利销售再创佳绩。市福利中心全年销售8.4244亿元,超额完成1.0244亿元,筹集社会福利基金2.9485亿元,其中市本级1.4743亿元,主要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市社会福利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安排上年度社会福利基金6473.22万元,立项资助特困医疗救助、慈善工程、社区服务、公益事业等46个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构建平安和谐社区工作扎实,社区建设呈现新面貌

社区建设思路进一步明确。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树森等领导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指示,对全面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具有战略性的意见。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我市*1年以来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工作情况和主要经验,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以建设“六好”(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的社区建设工作任务,表彰了一批平安和谐先进社区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制订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讨论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讨论稿)》等一系列文件,为开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注入了新的动力。

社区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截止年末,全市共建成1239个星光老年之家,覆盖全市80%的街道(镇)、社区;全市1134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达标,达标率上升至80%;共有社区服务中心10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个、社区文化室1464个、社区康复站108个、社区服务站950个,初步形成了设施完备、项目齐全、管理规范、运行有序、队伍日益壮大的社区服务网络。自*2年我市成立*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后,10个区、县级市先后登记成立了义工协会,111条街道成立了义工协会联络处,1038个社区成立了义工工作站。据统计,年末全市注册义工和青年志愿者已达62万人(注册义工33万多人、青年志愿者28万多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8%。与市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暂行规定》,建立了社工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正式启动。5月,下发了《*市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原东山区全区和其他区16条街道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6月,召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原东山区的经验。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确定原东山区为全国、全省社区服务工作示范单位。目前,试点区、街共组织服务队伍22支,服务人数82人,405名老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28名自费购买服务,“平安钟”呼叫援助系统逐步推广,受到老年人欢迎,呈现出良好发展前景。以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标志,基本形成以公办机构为示范、民办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三)行政区划调整任务圆满完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发展做出新贡献

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及时获批。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级市)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上下沟通,制订并完善区划调整方案。4月2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省政府同意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这次区划调整,是我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涉及我市10个区(县级市)。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全面完成了行政区划调整的交接工作,交接区域范围达700平方公里,签署交接协议书14份。各区(县级市)交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各新区的筹备成立和行政管理打下了基础。

行政区域界线调整顺利完成。在勘界中,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调整区域范围进行勘定,并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和历年来省政府已批复同意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对一些地段的界线和历史遗留的边界纠纷进行了调整和理顺。同时,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群众的办事办证、迁移安置、征地补偿、子女入学等问题,认真做好协调工作,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勘界工作的顺利进行。至11月,全部完成各相关区(县级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测绘工作,共勘定界线15条、总长254公里。年内新建镇1个;设街道办事处2个;撤并镇2个,使*1年以来撤并镇总数达33个,总撤并率达50%。

(四)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力度加大,多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地名工作成效显著。依法完善了由市政府审批地名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地名申报审批程序。全年共办结地名申报案件281宗,批准地名1260个,为上年的两倍多,是历史上审批地名数量最多的一年。启动了“*市地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市查询地名、出行问路服务热线”,提高了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草拟了《*市完善门牌设置规范门牌管理实施方案》,全面铺开了原“老八区”门楼牌的更换工作。对我市辖区内国道、省道两侧镇村牌进行了全面设置和更换,做好了南沙、萝岗两个新设行政区道路网络名称规划工作,完成了荔湾区大坦沙195条路街巷的命名和路牌设置工作。我市被评为全国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和地名管理示范城市。

“两委”换届选举接近尾声。为搞好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市和区(县级市)、街(镇)层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选举方案,并加大协调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聘请了有人大、政协和专家学者参加的102人的观察员,跟踪观察了91个村委会的换届选举。截止年底,全市“三区两市”1146个村中,1140个完成换届选举任务;1421个居委会中应换届选举的1412个居委会,已完成换届选举的1411个。尚未完成换届选举的村(居)委会正抓紧推进有关工作。同时,先后落实了居委会专职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退休时计生一次性奖励与补助两项待遇,进一步稳定了社区工作者队伍。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了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检查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检查,促进了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共*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要求,制定了村委会“惩防体系”的实施细则,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明确。花都区各镇均设立了大型公开栏,共设固定公开栏91个,辅助公开设施180多个。白云区在接受省政府组织的村务公开和廉洁自律检查工作中,受到了省检查组的好评。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以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社会公益、慈善福利型、社区民间组织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组织全市3000多民间组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对市属近750家民间组织进行了年检,对不按要求进行年检的49家市一级民间组织分别进行了通报、警告、整改和撤销的处理。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积极贯彻《广东省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老龄机构督促、检查、综合、协调作用,扎实推进我市老龄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实施《*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确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优待。完成了第三批老年人优待证的登记和发放工作,全年发放优待证101754个。建立了老年维权工作队伍,继续做好接听“老年人热线电话”和老年人法援工作。积极开展了全市“敬老月”活动和元旦、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

婚姻收养登记依法规范。开展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开通了涉外婚姻登记咨询热线电话,较好地完成了12个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信息数据与市大社保系统的链连工作。全年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59659对,离婚登记11552对;办理收养登记504宗。

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完成了《*市殡葬管理规定》的修订稿并上报市府法制办审查。加强尸体火化管理,连续5年保持了100%的火化率。清理历史遗留坟工作基本完成,5年来全市共清理147.6万穴,其中:清理“三道两区”历史遗留坟127.4万穴,*5年全市共清理38.9万穴。在举办骨灰还林撒海活动中,1082具骨灰撒入大海,在社会上产生较好反响。积极拓展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丧主的多种需求,殡葬服务更具人性化。番禺区新殡仪馆1月投入使用,为丧属提供了一个高效清洁人性化的办丧环境。增城市新塘镇新建了全市首座村级骨灰楼。

(五)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积极开展,军政军民关系出现新局面

拥军工作上新台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八一远程教育学院”,为*军区第一通信总站等6个基层部队筹建了教学中心,783名官兵报名参加了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拨款600多万元,为*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军区兵种训练基地等部队解决了战备训练、文化生活等实际困难。军民共建文明社区和非公有制组织双拥共建活动经常,先后妥善处理了军地矛盾20多起,维护了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优抚工作水平有新提高。举办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培训班,提高了各级优抚干部执行新《条例》的业务能力。按时完成了全市2474名残疾军人的套改换证工作,为438名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办理了货币分房手续。积极为在职下岗、失业残疾军人办理了改领伤残抚恤金手续,按规定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金标准,医疗待遇得到落实。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下拨380万元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开展了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的情况调查,对12处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了全面维修。组织全市131名对越反击作战中光荣牺牲的烈士家属赴广西扫墓。完成了省市领导祭奠先烈活动和7位烈士的追认和优待工作。在全国率先开通了以宣传介绍英烈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地方网站《*英烈网》。

安置工作有新进展。接收安置原第一军医大学军休干部和第五批军休干部共776名。年底前,基本完成*5年度822名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264人,按政策应安置的988人全部安置。农村复员退伍军人1260人中,开发使用的占90%。协调解决了部分军休干部医疗待遇方面的实际问题。组织全市军休干部开展书画、摄影、门球比赛等活动,丰富了军休干部的文化娱乐生活。军供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共接待过往部队52批24498人次,受到了部队指战员的好评。

(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效显著,民政队伍展现新形象

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了固本强基工程,提高了广大党员素质,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市局在教育活动中提出的47项整改措施,多数已经落实。在“千名党员扶残助困”活动中,通过捐款建立了专用帮扶资金,对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的子女就学、患重病人员给予了资助。市局和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在教育活动中,认真研究制定了局系统和本单位、本部门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积极探索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市局还开设了“*民政学习论坛”和组织开展了“民政为民”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大了新闻宣传工作力度,举办了“颂中华、爱民政”文艺汇演,在*电视台开辟了《民政之窗》专栏,集中宣传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基建产权、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提案办理、法制建设、工青妇和老干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自觉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勤政廉政,开拓创新,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许多同志更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工作,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在*5年工作中,全市民政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先进个人中,市老人院院长洪佩贤同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特就被评为全国优秀福利企业管理工作者,该中心彭国雄被评为全国明星残疾职工;市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李沛成、潘永红,荔湾区民政局冯洁君、林清伟被评为全国万家社区图书馆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先进个人;萝岗区民政局刘景勇等同志被省评为优秀社区工作者;市局精神病院汤少梅同志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增城市民政局张伟深等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先进单位中,荔湾区民政局被评为全国万家社区图书馆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先进单位;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等单位被评为广东省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市义工联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评为“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示范单位”等。最近,市委、市政府表彰了*市*4—*5年度机关为基层服务最佳单位和表扬单位,市民政局被评为其中的最佳单位之一。这不仅是我局的光荣,也是全市民政系统的光荣。

我市民政系统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努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各级领导、各有关单位和全市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应当看到,虽然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亟需重视的问题,如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发展不平衡;民政干部的工作能力、创新发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工作还需加大力度;基层民政业务工作量大、人手少,矛盾日益突出;部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居委会办公用房未达标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改进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