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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安全隐患发展半年总结

民政局安全隐患发展半年总结

2009年上半年,我局在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新形式下民政工作的重心,坚持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理念创新,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为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低保工作规范完善。从1月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原来人均340元/月提高到385元/月,农村居民标准则从220元/月调整为240元/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三无”人员和孤儿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进行保障。我区现有农村低保家庭2992户、6424人,城镇低保241户、484人,共计3233户、6908人,下拨第一、二季度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23.5898万元。上半年退保38户、86人,新增59户、128人,农村月补差达144元/人,城镇月补差达233元/人。3月份对各镇、街道民政助理员、社会事务办计算机操作员以及各村(居)信息平台业务操作员共225人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上半年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24.3922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72.145万元。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有序。年初向各镇(街道)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危房(无房)情况调查的通知》,全面摸清困难家庭危房户的贫困程度、危房状况等情况,共确定了124户危房对象。4月1至14日,会同区房管局进行初步鉴定,落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80户、240人,资金197.5万。目前,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展较为顺利,整个工程将在11月底完成。三是医疗救助初见成效。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镇、街道核报,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程序,上半年共支出救助金208.5474万元,累计救助381人。3月份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各镇、街道的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四是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了对全区福利机构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书面通知整改。3月份联合区财政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全区2003年至2008年的五保集中供养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查看账册,发放名册、按资金性质对应检查,发现各个乡镇、街道对供养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能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切实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将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享受全额低保标准,并落实其每人每年补助供养费1200元和年人均管理经费1200元。目前全区共有五保对象238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228人,集中供养率95.7%。

(二)灾害救助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是突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4月下旬,会同区建设局、水利局等单位对全区的避灾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今年适合用作避灾场所的32处房屋进行了认可。同时,下拨了3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各避灾点配备物资和完善设施。二是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5月12日,联合区应急办、卫生、安监、科协、土地、人防、环保等单位开展了一次以“防灾减灾”为主题的集中知识宣传活动。全区13个镇、街道都按照要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系列挂图》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减灾防灾工作。三是积极编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了《*区民政局灾民救助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修订了《*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一是启动“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工作思路,组织人员深入村居,对全区各经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和镇、街道审核推荐的建设点进行实地察看,确定了今年30个创建点,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的通知》,全面启动“星光计划”建设工作。二是对支宁返温人员进行补助。从2009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市区支宁返温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固定生活补助。此项工作为一次性政策处理工作,目前已全面做好调查核实和公示工作,确保7月中旬圆满完成补助工作。三是推进建设和谐的老龄事业。全区10个“3587”工程创建社区全部通过省老龄办验收,区老龄办给予每个社区2万元创建奖励,并从2009年开始,给予每个“3587”工程社区每年1万元维护资金。继续发放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助,及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上半年发放老年优待证356份。老年文体教育工作快速发展,老年文化娱乐丰富多彩,通过基层老年协会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促进了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老年教育蓬勃发展,今年春季区老年电大报名的学员共计1630人,3260人次,创办了6个老年电视大学规范性教学班。四是慈善事业发展健康。截止2009年5月底,区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1548.40万元,其中企业分会募捐511.18,镇(街道)慈善分会募捐570.21万元,慈善一日捐募集173.74万元,企业定向公益捐资293.27万元;1-5月份救助支出共531.32万元;上半年建立“茶山街道慈善分会”和“*镇慈善分会”,使镇(街道)慈善分会增加到11个,进一步扩大了慈善基层网络;建立了“顺达房开慈善助困冠名基金”200万元,每年可为慈善总会提供救助资金10万元;区慈善总会医疗义工队开展了5次义诊活动,为1059名山区困难群众赠医送药。五是积极扶持社会福利工业发展。建立了残疾人人才资料库,确保残疾职工安置比例达标。为规范福利企业行为,加大稽查力度,维护国家税收的严肃性,通过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福利企业行为,有利地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已退休的残疾职工医疗保险事宜。

(四)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回头看”。对换届后村级组织建设和村两委成员的素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加大对新当选村干部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特别是对软弱涣散班子抓好教育整顿工作,提高村干部认知能力、法律意识和为村民群众服务管理的能力。二是和谐社区建设稳步推进。4月,区城市社区建设协调小组调整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建联系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下发了《2009年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要点》和《2009年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为完成今年全区建成7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任务目标,6月11日,召开了全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近一年来我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与做法。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自去年12月以来,我区全面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对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开展全面自查,寻找差距,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省检查验收组对我区街、社区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落实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以落实《*区村务公开目录》、《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试行)》为重点,印制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手册300本,发放到各村(居),到目前为止,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已达到98%。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上半年,对全区的双拥宣传牌进行了合理布局,在*、丽岙二镇设立了20多个双拥路牌宣传框,在茶山大学城设立了大型的户外双拥宣传画,更新了医院、旅游景点优先指示标语。清明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及区直机关代表30余人去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春节期间,社会各界向共建部队送去慰问金93.7万元。各部门对50名一对一结对的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活动,投入结对帮扶慰问活动经费4.5万元;走访慰问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1200余人,赠送慰问金100万余元。5月份全省“民兵预备役参与防台抗台行动”的试点任务在我区举行,区双拥办组织慰问了驻训骨干,并送上1万元慰问金。6月份,四川籍退伍军人在三垟街道勇救落水儿童溺水身亡,区双拥办组织人员前往医院对其家属进行了慰问,并送上慰问金3000元。驻瓯部队官兵视驻地为故乡,在3月和5月份,为改进街道社区环境,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清理杂物,出人、出车,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二是开展关爱主题活动。针对市局四月份出台的《温州市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通过广泛宣传,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年初,组织开展“冬暖关爱”慰问活动,购置内衣1697件、年画1860份、订阅报刊370份等给全区的所有优抚对象,共计23万元,并下拨60万元春节慰问金;3月中旬,下拨104.7万元抚恤补助金,用于各类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4月底组织优抚对象代表赴嘉兴荣军医院疗养;5月份投入15万元组织近千名优抚等对象健康体检活动,在去年体检的基础上,将健全和完善每一位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档案,便于今后对他们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检查,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检后保健和治疗工作;6月初对全区残疾军人辅助进行了摸底调查;6月底将开展“夏令关爱”慰问活动;今年还把7名优抚对象困难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三是各种政策落实到位。年初,共发放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6.4万元。2月份,各镇街道统一为各类优抚对象办理并给予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6月底将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标准进行调整,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在乡复员军人、三属等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同比上年度平均增长10%。为21名六级以上的残疾优抚对象缴纳了42.46万元的医疗保险金,为3名伤口复发的残疾军人报销医疗费0.55万元,为12名优抚对象(本级)支出一次性困难补助1.5万元,为6名住院优抚对象慰问支出0.7万元,为25名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8.6万元,医疗补助3.8万元。为减少优抚资金发放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及时足额兑现,我区已基本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四是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里及时完善和更新了电子台帐。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农村优抚对象住房情况、待岗的伤残军人生活情况调查等,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优抚对象的动态情况。在3月份和5月份组织人员对全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检查,大部分镇街道账目清楚,手续健全、对象准确、程序规范,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无违规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办理了2名参战和10名三属对象的生活和抚恤补助,取消5名参战等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受理上报残疾补证手续2例,协调烈士家属申请迁移骨骸1例。去年年底,共接收154名退伍兵,其中城镇义务兵39名(包括大学生7名,转业士官5名)。经调查核实符合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27名;其中二名已安置在铁路局。上半年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3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3.2元,自谋职业率达到84%。对部分没有及时前来领取安置金的退役士兵,主动上门服务,及时足额地将安置金发放到他们的手中。五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目前,我区主要的涉军维稳隐患,对象主要是残疾军人和要求办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等问题的人员,他们接连上访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维稳隐患。上半年共接待和劝解5批次,处理群众来信7件,基本上是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规范运行。上半年与区教育局对登记在册的82家社会团体、民非企业单位的地域分布、开展活动、组织机构建设、人员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诚信自律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区实际,撰写了调研报告,及时向上级提出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与建议。上半年共新登记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变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17家;年检社会团体6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合格率达100%。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视会议精神,吸取鹿城区“12.3”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上半年,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利用社团、民非登记到现场勘察,下乡调研、年审等时机,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查等形式对部分社会团体,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人员管理等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予以整改。同时对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排查摸底,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未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整理,准备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一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启动注销、撤销程序,力争从根本上消除民间组织存在安全隐患,进一步把安全工作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扎实做好民政事务各项审批工作。扎实开展了各项审批工作,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加大了窗口的软硬件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制作完善了民政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规范表,编印了民政16项行政审批工作办理须知,规范了各项审批行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截止日前,共为群众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851件。三是婚姻、收养登记依法进行。截至6月20日,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790对,离婚登记169对,补发证件312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388件,婚姻登记相关的查档130件,上半年还升级了婚姻登记管理系统,为每个登记员配备了进入登记帐户的保护U盾,进一步确保了婚姻登记帐户的安全性。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格权益,进一步做好国内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工作,组织学习了《收养法》、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运用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收养登记的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和民政助理员工作会议,使收养登记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上半年共依法收养登记10例。四是地名工作有序开展。共命名道路12条,建筑物4处。完成*镇丽岙镇等地地名标志设置,安装路牌160余个,楼幢牌40块;门牌425块,发放门牌证520本,出具地名相关证明221张,更新地名数据库资料375条。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我们会同区规划分局对现状道路名称进行反复核对,对规划道路按七片区确定了地名采词和命名规则,初步形成了*区地名规划总体设计框架。开展界线联检,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根据第二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安排,2009年有1条区级界线和1条三交点联检任务,分别是龙瓯线、龙瓯瑞三交点。各界线双方都制定了联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联检内容、工作办法和时间安排。截止目前,龙瓯线、龙瓯瑞三交点联检工作已经完成,正在上报联检报告及材料的整理。为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平安边界建设领导小组,向有关镇(街道)下发了关于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通知,详细分解了各镇(街道)工作任务。五是殡改工作扭转落后局面。上半年,在遗体火化率保持100%的基础上,丧事扰民行为得到根本性控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坟墓治理率为15%,生态葬法覆盖率达到86%。为扎实推进生态墓地建设,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用地面积,严防生态墓地变型走样,并在全区推行骨灰跟踪工作,对新开工建设的生态墓地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建设设计方案会审。另外,还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工作。为巩固“青山白化”治理成效,出动宣传车100余次,巡查400多人次,共拆除翻新、修建私坟86座。*、丽岙镇建立了巡查队伍,长期在各个山头巡查,取得明显成效。为整治丧事扰民现象,出台了《温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丧事扰民专项整治的通告》,并制订了《温州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丧事管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伍,凌晨路面管理出动32次,计500余人次,对1126家丧户进行上门宣传教育,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登报检讨处理1件。建立了殡改协管员队伍,长期在路面上管理。

(七)自身建设不断深入。

一是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认真回顾近几年来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层次查找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探索我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和对策,推动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四个先行”实践方向的要求,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正确履职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不断促进我区民政机关建设和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为保障民政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强化了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上半年出台了局机关效能和考勤制度,在机关内部推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明察暗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上下班行为,树立了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三是全面加强综合事务处理能力建设。完成议案、建议、提案办件任务分解,协调做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工作。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民政门户网站的建设和OA内部收发文系统的推行,为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平台。党建、信访、计生、综治、平安创建、普法和依法治理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