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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半年总结2

烟草局半年总结2

烟草半年工作总结

1998年5月12日,烟草行业ODS整体淘汰特别工作组成立。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工作组开展了大量工作。

1调查了烟厂CFCs的消耗情况

工作组成立后,立即组织调查人员分四组分别调查了北京、河南、湖北、贵州、广东、海南29家烟厂CFC11的消耗情况以及有关单位对烟丝集中膨胀这一设想的意见。同时,对26家有CFCs烟丝膨胀设备的烟厂进行了函调。根据调查结果,除新疆和延吉烟厂外(没报数据),我国烟草行业1997年CFCs消耗量约为1000吨。

2举办了烟草审计培训班

今年5月举办了烟草审计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有增加费用计算模式及有关数据的收集、核查和取证等,全体培训人员到北京卷烟厂进行了审计和现场培训。

3确定了CFCs淘汰原则

1998年6月25日,烟草行业特别工作组汇报了工作组第一阶段CFCs消费量调查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决定了烟草行业淘汰CFCs的原则,即烟草行业仍然承诺2005年淘汰CFCs;采用集中膨胀方式,到2003年淘汰CFCs消耗量的30%,采用分散方式,淘汰CFCs消耗量的70%,到2005年全部淘汰完成;集中使用多边基金,用于制定烟草行业淘汰CFCs所需的配套政策、标准,提高国产设备质量;项目管理方式、政策和资金运作基本按哈龙淘汰方案的程序进行。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将联合发文,重申不准再生产、销售、购买、使用消耗CFCs的设备,规定“今后烟草行业使用CFCs设备的科研一律停止”,要求企业对其它使用CFCs的设备(如制冷设备)也要适时进行改造。

4下一步工作安排

深入调查烟厂和烟丝膨胀设备生产厂的生产情况,实地考察12个省,从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对集中膨胀方式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资金筹措可行性报告,编制烟草行业CFCs淘汰计划,并对烟草行业CFCs淘汰目标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