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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政务查询讲话

民政局发展政务查询讲话

同志们:

从3月1日起,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为及时传达贯彻全省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信息查询准备工作文件的通知》(普政办明电〔2009〕41号)等文件精神及全省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业务培训会议要求,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推行由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政务信息查询的指导、协调、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办负责。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信息产业办分别组织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进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业务培训。

这次培训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全省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推行工作,举行我市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和*政务专线信息查询业务培训。

一、全省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全省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培训会议于2009年3月6日在昆明召开。会议的议题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信息查询准备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9〕46号)等文件和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政务信息查询准备工作。会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吴洪同志作动员讲话,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段宏同志主持。各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政务信息查询主管部门)负责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网管中心负责人和技术培训教师参加了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有关政策和文件,对建设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和设立*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必须加强领导,尽快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制定方案,落实经费,确定人员,搞好培训,扎实推进政务信息查询的各项工作。

(一)设立*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

会议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号码、统一平台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政务信息电话专线,并负责转接或者解答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全省开通16条专线)。电话查询专线要求2009年4月1日起在省级部门和昆明市、大理州开通试运行;其他州市要求6月30日前推广至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乡级政府是否推行,由各县区政府决定)。具体做法是:

1.设立服务电话

会议要求,县级以上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委托执法单位设立服务电话,指定熟悉本部门工作业务的信息联络员,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负责解答*话务员转接的涉及本部门工作职能的公众查询事项;对不能解答的问题,信息联络员应当认真记录并按照限时办结制要求,向查询人进行反馈。

2.重视电话专线联络员队伍的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电话专线联络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电话专线一旦开通,每个职能部门的联络员就承担着为公众提供电话咨询服务的任务,联络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对部门工作和相关政策的熟悉程度,不仅会影响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执行效果,还关乎政府的形象。要通过集中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联络员队伍,确保*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的畅通,确保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3.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利用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事项、提供服务事项办理咨询、结果查询等政务信息查询,并将带普遍性、可以公开的答复信息添加到查询信息库,实现不同查询方式的相互补充和完善。

4.加大其他政务查询设施建设

会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档案馆、图书馆等查阅场所查询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政务信息查阅场所的作用,通过完善查询终端、信息公告栏、信息显示屏等设施,提供公众查询各级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建设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

由省工业信息化委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系统软件、统一数据库”的要求,建设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并于3月30日前开通运行。具体做法是:

1.建立政务查询信息库,完善政务信息查询机制

会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分散维护、集中开发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务查询信息库。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更新、交换机制。要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整理的要求,在网上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程序等政务信息,并适时更新。要按照限时办结制要求和网络查询的相关规定,及时回复公众通过网络提交的查询,并将答复信息添加到查询信息库。对公众没有或者难以明确具体部门的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由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统一区分并转交或者分发至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2.认真做好公众提问的回复或者解答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必须确保网络连接的畅通和热线电话在法定工作时间的及时响应,热线回答要求用语规范。

在回复或者解答问题时,按下列五种情况处理:

(1)属于本单位职权、职责范围的提问,能回复或者解答的及时给予回复或者解答;不能及时回复或者解答的,应告知查询人其他查询的方式、程序等信息。

(2)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职责范围或无法明确提问正确受理部门的提问,可转发至同级政府办,由本级政府办将问题转至正确受理部门进行受理回复,转发时必须填写“转发理由”,并经审核后方可转发。

(3)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回复的提问,按照首问责任制,由第一受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问题所属分类,对问题进行本单位职权、职责范围内的回复,再转交下一相关部门继续进行回复处理。无法明确下一正确受理部门的问题,转交至同级政府办进行分发处理。转发时必须填写“转发理由”,并经审核后方可转发。

(4)办理时限。一般性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重要复杂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情况特殊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可延长到20个工作日。投诉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提问涉及多个部门的,其中每个部门办理时限按照上述标准办理;提问经由政府办转发的,每级政府办转发处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受理部门办理时限按照上述标准办理。

(5)受理部门回复办理结束后,如果提问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可根据提问时获取的“查询码”对问题回复进行投诉,投诉由监察管理部门受理,根据实际情况,将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对投诉人进行回复。

3.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营造氛围

会议要求,各级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主管部门建立政务信息查询、信息采集更新、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等管理制度,制定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和电话查询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的范围,建立网络查询系统的查询、受理、转交等工作流程的信息跟踪、统计制度和政务信息专线电话解答服务评价、通话记录制度;要开设政务信息查询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群众针对政务信息查询提出的举报投诉。

不能按期回复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公开回复说明。对逾期未办,又未说明情况的,由监察机关进行问责。

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务信息查询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省政府实施办法的,依照行政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问责,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强调,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创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政务信息查询制度。要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同时,也要敢于曝光负面典型,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工作落实。在开展宣传中,要正确宣传好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和*政务信息电话专线的作用,准确把握政务信息服务功能,避免公众把*作为日常事务的查询电话。

二、贯彻落实全省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培训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各级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和系统性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各级政府公开政务,对于推进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通过多种有效方式,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方便为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有利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有助于人民群众通过公开、公平、合法的渠道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并加以利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其次,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三,有利于强化公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效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根据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全市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工作中,要坚持“统筹规划、便民利民、资源共享、分级负责”的原则。

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主管部门;市信息产业办是全市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承办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便民服务中心、人事局、保密局、法制办、新闻办等部门通力合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或由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是实施政务信息查询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县(区)政府部门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是本县(区)、本部门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县(区)政府部门的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设立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管理员。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管理员同时承担*政务专线信息联络员的职责。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学习的高度,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设立服务电话,明确信息联络员,尽快搞好业务培训,按要求开通政务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平台和*政务专线电话,及时组织开展好政务信息查询的各项工作。

(二)准确把握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主要目的是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的需求。县以上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政府网站、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等设施、信函和来访等方式,为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服务。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要求,认真办理和解答公众查询事项,努力提高政务信息查询的服务质量。

李江副省长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及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相应设施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没有完善的平台支撑,四项制度绝不可能落到实处。因此,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把平台建设作为今年上半年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实效。第一,要高度重视把政府网站建设好、维护好,使之切实发挥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充实信息,确保公众全面、准确地获取政务信息;第二,要加快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政务信息公开设施的建设。各级政府要把这些设施的建设、完善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督办力度,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相关设施的建设任务;第三,要抓好*政务信息电话专线的建设。”为我们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和*政务信息电话专线建设为突破口,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各种平台对政务信息查询的支撑作用,方便公众通过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查询需要的政务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图书馆、档案馆等其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提供接口对接*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图书馆、档案馆等其他查询方式)。

(三)设立*市*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

1.指导思想

*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四项制度的要求,以提供更人性、更便捷的服务,方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政府部门了解社情民意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呼叫中心专线的资源优势,建设*政务信息查询专线,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指引信息,提供政务信息查询转接服务,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透明、服务、民主政府建设,实现群众、政府多渠道双向互动信息传递,方便群众办事,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实现政府信息服务的新突破。

2.总体要求

——统筹规划。按统一技术平台、统一信息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统筹规划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建设。

——首问责任。各部门联络员为首问责任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负责接听*专线转接的电话,热情、全面、准确地答复群众的问询。

——分级负责。市政府办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建设管理工作,对呼叫中心话务接通率和转接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市信息产业办、市电信公司负责话务员培训、管理工作。市、县(区)政府办对本级部门服务电话响应性和答复满意率进行监督检查。所有查询立足于本级解决。

3.建设目标

全市设立统一的*政务信息电话专线,各级各部门分别设*政务信息电话查询联络员,逐步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电话查询服务,使群众能方便、及时获取政务信息;倾听民意关注民生,及时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6月30日前开通*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电话查询专线的连接。

4.建设内容

由市信息产业办牵头,会同市电信公司建设全市政务信息查询中心,通过查询专线,由查询中心话务人员提供指引信息,面向公众提供相关政务职能部门转接查询,由各部门联络员承接信息服务。

5.设备及运行环境建设

(1)呼叫中心:市信息产业办组织市电信公司建设具体针对各县区、各部门提供集中受理能力的呼叫中心,配备(由电信公司确定)名话务员,对话务员开展专业的业务培训,向公众提供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政务信息查询指引及转接服务。

五位短号*作为全市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统一接入号码,也是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投诉服务的统一接入号码。

(2)硬件设备:市电信公司按照实际需求提供数据库服务器、web应用服务器、磁盘存储整列、交换机等硬件设备;每个话务座席配置1台以上的pc计算机,并通过*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向公众提供指引及转接服务。

(3)软件系统:*政务信息查询系统以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查询信息,以faq数据库收集的数据为核心增量信息建立查询数据库。查询系统具备基础政务信息查询、电话转接、语音记录、数据统计等功能。

(4)安全系统:为确保查询专线畅通安全有效,查询系统充分考虑呼入承载力和数据库安全,并采取配置路由器、安装硬件防火墙、防病毒网关等安全措施。

6.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为*政务信息查询的主管部门。市信息产业办为业务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建设管理的组织、指导、推进、协调工作;会同监察人事部门对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评评议;对市电信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考核,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各级政府办负责本级查询专线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做好*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的询问答复工作。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委托执法单位的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管理和监督。

(4)各级监察机关对本级行政机关开展政务信息电话查询工作情况实施监察,并及时调查处理群众针对政务信息电话查询提出的举报投诉。

(5)*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将跟踪、记录、统计专线查询的受理、转交和答复,设立投诉通道,建设语音信箱和答复满意度评价系统,定期上报各项统计报表。

7.建设及运行管理要求

(1)规范服务流程和制度。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服务流程设计和管理制度完善。

(2)落实服务质量管理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管控,及时妥善地解决各类服务问题,促进服务流程各环节的畅通。

(3)确保各部门服务电话法定工作时间的及时响应。热线回答要热情,无法通过电话直接回答的问题,应告知查询人其他有关的公开方式、程序等信息,提高查询信息的回复率和回复质量。

(4)合理处理查询信息的转交。*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根据查询内容转接至相关部门联络员;专线话务人员无法明确转接部门的查询信息,由市、县(区)政府办统一区分并转交或分发到相应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5)加强监察考核体系建设。将跟踪、记录、统计查询受理、转交和答复等政务信息处理过程,设立投诉通道,建设语音信箱和答复满意度评价系统。

8.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办负责落实查询专线负责人,切实组织协调好本地区*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后续建设、运行及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及时明确信息联络员和服务电话。

(2)管理制度保障。要积极建设完善各县(区)、各部门政务信息电话查询工作和管理制度。抓紧制定政务信息电话查询管理办法,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制定政务信息电话查询工作办法、服务保障工作规程、标准和制度。

(3)培训保障。落实首问责任制,加强话务员和各县(区)、各部门联络员服务培训,提高政务解答能力,切实保障工作规范、有效运转。

(4)监督监察保障。加强督促监察,对回复效果好、服务质量高的部门进行表彰,对延期或未回复、服务态度恶劣的地区及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实施行政问责。

(5)安全运行保障。为确保查询专线畅通安全有效,查询系统充分考虑呼入承载力和数据库安全,并采取配置路由器、安装硬件防火墙、防病毒网关等安全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络员法律及保密培训,严防出现泄密事件,确保安全。

(四)建设*市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

1.总体要求

*市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按照科学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是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重要内容。系统建设以服务民众,提高民众满意度,及时收集社情民意,畅通便民渠道为目标,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切实体现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的建设效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深化政务信息资源的应用,提供更人性、更便捷的政务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需求相适应,明确系统建设的重点和模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2.系统建设的具体要求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1)统一平台、统一系统软件,集中建设数据库。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利用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资源,依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库,面向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

(2)统一技术支撑。市信息产业办负责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区)、各部门的指导、培训及技术保障工作。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承担本地技术支撑和培训工作。

(3)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良好的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定期更新政务信息库,及时对新问题进行回复,并将询问答复中带普遍性、适宜公开的信息及时充实到政务信息库。

(4)做好查询信息的转交与流转。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为本地本部门统一的政务信息转交与分发中心,协调部门间信息流转;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接收、处理网络提交的查询信息。

(5)严格监察投诉。将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和电子监察紧密结合。对政务信息的查询、受理、转交、回复、投诉等工作流程进行及时的信息跟踪和统计,为各级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3.建设内容

*市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基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数据库和系统中涉及的各项功能模块均由省上统一开发,公众可通过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对需要的政务信息进行查询,同时,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提供接口对接*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图书馆、档案馆等其他查询方式。

*市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包括三个子系统和一个数据库:*市行政审批项目查询系统、*市政府信息公开全文检索系统、*市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系统和*市政务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