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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廉政教育讲话

民政局发展廉政教育讲话

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区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20*年工作回顾

20*年,全区政府系统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服务”政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加强政风建设,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展示新作为。

一是加强了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并如期开工建设;二是加强对涉及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重大项目推进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和食药品安全提供保障,并以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为教训,认真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和百日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关停污染企业4家,限期整改企业66家。三是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用地。四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完善效能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行政效率不断提高,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突破14亿元、6亿元大关,连续三年被评为“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

(二)坚持教育监督,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上显现新实效。

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引导政府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以我省部分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片,编写《白占金案件警示教育》册子,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统一制作“算好人生七笔账”警示台、编印3000多本《*区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文件选编》、《*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制度汇编》下发全区各级各部门宣传学习。通过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坚持四项制度,在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上体现新举措。

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及时组织成立区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及细则。各乡镇(街道)、部门均建立了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确保四项制度扎实有序开展。区政府还聘请了四项制度特约监督员,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年共对5名干部进行了行政问责,其中:科级干部2人,股所级干部1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以坚决的态度,把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到行政工作的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个工作环节,把行政问责从部门负责人延伸到普通干部,促进了政风、行风、作风转变。

(四)坚持以民为本,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纠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财政和审计部门强化了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使各块资金安全运行。教育收费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我区被评为云南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组织开展了全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不断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建立涉农、涉企、涉车收费监测网点40个,实施动态监测,巩固提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对交警、国土、安监、民政、计生等五个系统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和“金色热线”交办件,办理市长热线电话和书记市长电子邮件交办件140件,办理区长热线电话和书记区长电子邮件交办件265件,办结率均为100%,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坚持改革创新,在推进源头治理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改完善了区政府工作规则和各项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防止滥用权力和滋生腐败。坚持党委领导,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定了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以及村级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规范权力运行。区属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达到90%以上,乡镇(街道)达到80%以上。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建立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新的政府收支分类工作,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消和归并账户14户,查出“小金库”资金400余万元,其他违规资金19万元,给予党纪处分1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累计完成采购金额3582.8万元,节约资金360.4万元。

(六)坚持严肃惩处,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上取得新进展。

20*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6件(次),立案查处11件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件2人。共审理违纪违法案件14件14人,其中党纪案件13件13人,政纪案件1件1人,已全部审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7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为9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

一年来,我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促进国家公务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为重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客观、清醒地看到,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强”: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对科学发展观从认识到实践还存在差距,全面、协调、可持续抓发展的办法不多,落实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少数乡镇(街道)和部门领导对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在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方面还有差距;三是全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违规等现象在个别部门(单位)和个别干部中依然存在;四是效能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单位)管理不严,工作纪律松懈,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对于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性和严重性,予以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于解决。

二、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当前,我区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保增长、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任务艰巨,特别是在国家“扩内需”政策的激励下,政府性投资项目增多、且涉及部门广、资金数额大,所有这些,都对政府廉政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扎实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克难攻坚,用狠抓落实的决心和强有力的行动提振社会信心,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不断强化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的监管,确保中央、省、市投资项目尽早开工,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项目和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二要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监督。围绕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以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政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认真解决工作中的缺位、错位、越位现象,切实保障和推进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三要倡导厉行节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继续改革和完善公务开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等各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节约政府资源,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二)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突出“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努力营造为民之风、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二是实行“一案双查”。今年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在查处违纪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发生违纪案件负有责任的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还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三是抓好“四个同步”。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全区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加快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步纳入目标管理,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落实,同步考核奖惩,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政府各部门反腐倡廉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细化职责,盯紧权力集中和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岗位,创新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四是要发挥好“四个带头作用”。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一定要负起责任,坚持管部门首先管廉政,带头履行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要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带头接受监督,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爱护自己”的根本方法。

(三)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年,省政府实施了“法制政府”八项制度,*年实施了“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今年又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法制政府八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各不相同,同时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中的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是推进法制政府八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基本要求;行政问责制度是推进法制政府八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力保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又为法制政府八项制度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深入推进提供了载体和平台。如何系统的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区政府已经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今年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务必要以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契机,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取得新实效。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要认真落实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实实在在问计于民,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决策,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要按照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同时,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查询的各项工作,编制和公布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明确政务公开的项目、形式、程序、时限和监督检查办法,并在其门户网站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布,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要围绕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这个重点,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加强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那里。要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建立绩效管理制,科学评估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肃经济工作纪律。

(四)注重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更加关注民生,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一是关注民生项目,加强整治监管。着力解决环境污染、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开展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消费环境;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依法加强对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国家扩大内需及重点建设工程等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巩固深化清查“小金库”工作成果,建立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政府系统行业行风的监督,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近年来,中央、省、市以各种渠道支持我区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逐年增加,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各类政府投资的监管,强化项目申请批复、资金分配拨付、项目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集中选择一些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审计、重点检查、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全面推行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新增投资项目规划、立项、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保各类专项资金阳光运行。要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监管,谁违反、追究谁”的监管责任制,对贪污、私分专项资金以及严重截留、挪用、挤占、挥霍行为,要坚决从严从重惩处。

(五)坚持“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并重,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要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治腐败的决心不能变,查办案件的力度不能减。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一旦发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论是谁,不论是什么职务,都要一查到底,严肃查处。要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要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既严厉打击少数严重腐败分子,又教育和挽救大多数违纪人员,既震慑腐败分子,又树立起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坚定信心。同时,要认真剖析典型案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发挥查处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监督干部与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严惩腐败者,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人撑腰,让不干事、乱干事、甚至还乱议论的人没有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抓好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乡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找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二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继续坚持监察局长参加本级政府常务会议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和强化监察机关在政府行政过程中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其在促进政府执行力方面的保障作用。区监察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重点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抓住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当好政府的参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要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以当前全区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从政,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水平,树立良好政府形象。

同志们,当前*区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全区上下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以良好的政风提效率、树正气、聚民心,努力开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