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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强化计划生育管理讲话

民政局强化计划生育管理讲话

同志们:

一、20*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简要回顾

20*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利益导向、推进生育文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群众满意拥护的工作新局面。全市年末总人口66.5218万人,共出生人口4498人,计划生育率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8‰,出生性别比为100.89。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被*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优秀单位。

(一)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一是实行人口计生问题综合决策。在制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时,把人口计生问题纳入其中,将人口自然增长率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做到人口计生工作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二是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制定出台了《*市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奖励扶助,去年,我市作为*市首个举办奖扶金首发式的县(市),共有2317人符合条件,发放奖扶金141.18万元。三是完善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和救助保障政策。统一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20*年,全市计生服务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拓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借助农村文化示范户、百个生育文化宣传教育点、百场电影下乡及平时随访,深入群众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加大长效引导力度。二是为群众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服务。去年,为第二批免费检查对象——36至50周岁农村已婚妇女和城镇无业人员中的已婚妇女,共82855人,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对安排生育的夫妇1100多人免费开展优生检测,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注重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处,建立完善避孕节育失败监测体系,加大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力度,增强避孕节育的有效性。20*年全市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到100%。规范跟踪随访服务,实行计划生育术后访视上门、育龄妇女产后服务上门和避孕药具发放上门,上门随访服务率达100%。四是强化基层服务工作。将计划生育“三查”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生殖健康知识咨询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行计生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高基层计生服务水平。

(三)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有新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坚持依法治育,切实保护好、调动好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一是抓好人口计生干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计生干部的法制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要求,确保全市无一例执法违法或侵权行为发生。二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加强法院、人口计生、司法、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违法生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去年,全市应征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92.8%,兑现社会抚养费114.53万元。三是大力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建立市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领导小组,完善监督、投诉机制,真正确保了群众享有法定生育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权等各种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四是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通过部门协调与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去年在全市建立了19个流动人口自治点,选配流动人口计生联系员,实行“以外管外”,引导流动人口实行自我管理。

(四)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又有新提高。20*年,我们在提高基层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平稳发展上切实做到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两个转变,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继续拓展。各级计生协会稳步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抓好协会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培训,带领一批计划生育家庭走上了“少生快富”之路。二是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度较大提高。健全村(居)民自治网络,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议事、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全市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率达到100%。三是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完善部门之间的人口计生信息互通、交换、核对制度,去年,全市计划生育统计误差率继续控制在2%以下。四是计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开展人口计生系统行风评议和“优秀计生联系员”评比活动,计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未来几十年,我市将相继迎来人口总量高峰、流动人口高峰、就业人口高峰、老龄人口高峰“四大高峰”,尤其是老龄化程度我市已位居全省前列,使我市人口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违法生育行为呈现多元化、上升趋势,“富人”、未婚青年、离再婚人员、外来外出人员违法生育比往年有所增加;一些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不到位,影响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优质服务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尤其是对青少年、男性育龄群众、流动人口等人群的计划生育服务还存在盲区。面对上述挑战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不能有半点松懈,在工作力度上不能有丝豪减弱,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二、20*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控制在66.6万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下,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计划外怀孕率控制在1.5%以下,育龄群众基础知识普及率90%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下,出生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一)推进依法行政和难点治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禁令,做到计生行政执法“主体、内容、依据、程序、文书”五规范,杜绝侵犯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一孩生育证明》的发放、再生育审批和特殊情况生育审核制度,规范计生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控制带胎生育审批。规范出具终止妊娠手术证明,防止选择胎儿性别擅自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深化政(村)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的行政执法机制。开展计划外生育专项治理,分析原因,落实相关措施,提高计划生育率。人口计生、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群团组织)要联合开展“生育政策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切实增强未婚青年、青少年依法婚育意识,减少早婚早育现象。加强对离婚、丧偶、再婚对象等特殊人群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及时落实好意外妊娠对象的补救措施,减少计划外生育。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等手段,提高社会抚养费兑现率,严肃生育政策。

(二)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进一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完善宣传阵地,提升环境品位,每个乡镇确定一个试点搞好生育文化村建设,对百个生育文化宣传教育点户主进行人口计生知识培训,开展“特色生育文化宣教点”评创活动,力求建立一批高质量、高品位的基层计生宣传阵地。办好“两台一报”人口计生宣传栏目,向广大市民普及人口计生基础知识。及时更新*市人口计生网、政务专网、人口与青春期健康教育网的宣传内容,进一步发挥网络宣传的作用。深化与育龄群众的面对面宣传服务,使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进一步体现个性化,更贴近群众的需求。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大服务、出精品、出成效”的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在市场文化、小区文化、楼道文化等建设中,融入计划生育的宣传内容,节约宣传资源。制作具有创意独特、对群众有较大吸引力的宣传教育品,提高宣传品的利用率。组建计生宣传志愿者队伍,做深社会化、公益性、个性化宣传文章,发动全社会宣传和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行为。

(三)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满意度。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大计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投入,配强配足专业技术人员,抓好技术服务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镇乡(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指导、引导已生育一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落实好长效、可靠、安全、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保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搞好分级、规范的随访和咨询服务,随访服务率市级委托达到30%以上,乡镇级达到50%以上,村级达到100%。强化计卫合作,结合农民健康工程,为第三批农村及城镇失业已婚妇女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针对农村妇女生殖道疾病发病率高的情况,加大卫生常识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广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提高农村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开展好男性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增强男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保护自身生殖健康的意识。加强对未婚人群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按需提供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需求调查,不断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服务需求。

(四)推进属地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好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责任,完善“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机制,提高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配强配足计生协管员,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部门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全市“一盘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对长期外出育龄妇女进行调查摸底和跟踪服务,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随访服务,降低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生育率。以“情系农民工,关爱在*”宣传服务月为载体,宣传、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要联合向外来育龄人员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新知识,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同时开展“十佳婚育新风带头人”评选活动,在外来人群中大力倡导文明婚育新风。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加强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沟通与反馈,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

(五)全面加强基层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在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方面,我们要抓好三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完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以加强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导向,加强乡镇、村两级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机关协同办公、电子政务工作,通过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坚持每月育龄妇女信息核对抽查和每季度统计质量检查制度,切实提高基础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计生服务。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六位一体”功能,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三查”、药具发放、宣传咨询等服务,为农村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市人口计生局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计生业务指导,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三是加强计生协会工作。抓好市、乡镇两级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将“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经验推广到各社区(居委会),带领广大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居民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抓好计生协会“少生快富”项目建设、“优秀会员之家”创建、会费收缴、扶贫帮困等工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

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领导责任,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各党政领导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作出部署。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形势,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实际困难,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的深入发展。要加强对人口问题的学习研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最基层。坚持实施党政领导、责任部门、计划生育部门“三线”考核,落实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把人口计生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逐年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用足用好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尤其是保证好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形成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实行综合治理。特别是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在部门配合中原来一些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管理前置条件被取消,致使计划生育执法、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单靠人口计生部门一家的努力,确实难以做好。因此,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分工不分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任务,从多方面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今年,各有关单位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着重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落实、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婚夫妇免费婚检等重点难点工作,加强对本系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的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抓好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是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增强人口计生干部参谋协调、服务全局和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深化人口计生系统行风评议,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加强乡镇、村两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的配备。20*年,镇乡街道按常住人口的10000:1配备好计生专职干部,计生办至少配备1名计生专职公务员,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至少配备2名计生联系员,流动人口较多的村,按500:1的比例配备相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特别是深入到那些实际困难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