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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新社区建设发展讲话

民政局新社区建设发展讲话

同志们:

一、两年多来我市农村新社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农村新社区建设是自试点起这两年多来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平湖的一项自选、特色动作,非常有必要进行“回头看”。到目前,全市按照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在全市编制的112个村中已有109个村启动建设了151个农民集聚点,累计进新社区建房户3356户,其中自然翻建置换户1301户,全市新社区建设总体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扎实有效推进。

(一)规模型新社区建设加快。近几年,我市在城市开发、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对征迁农民的建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集中安置建房,形成了像曹桥百寿大桥新村、全塘星华新村等一批规模型农村新社区。20*年下半年起,我市通过农村宅基地置换的形式,把村中心社区作为农村新社区建设重点,推动农民自然翻建住房向农村新社区集聚。经过新仓试点、全市面上推开,一批以农民自然翻建为主的农村新社区逐步形成规模。今年,全市计划新建自然翻建50户以上的规模型农村新社区有10个。目前,全塘穗轮村自然翻建住房已达140多户,钟埭八寺桥、新埭大齐塘和杨庄浜等村,今年都有望建成50户以上的规模型新社区。

(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两年多来,各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吸引农民集聚建房。全市累计投入新社区建设资金1.42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建设用地,共落实用地面积3370亩。其中,今年新增建设资金4675万元,新落实用地面积895亩。在落实用地、兑现政策的同时,各集聚点抓紧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根据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农村“三电”设施建设意见,各地因地制宜,在新区内推行低压电杆和弱电线杆两杆制,同时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新村内建设污水管网收集排放系统,努力改善环境,提升建设水平。

(三)分类置换集聚开始启动。按照四个层面分类推进农民居住集聚的基本思路,在全市面上稳步推进村中心社区建设的同时,启动农民置换建房向集镇型中心村、新市镇和中心城区集聚,积极探索农民跨镇(街道)、跨村置换和商品房置换等多途径置换,重点开展了农民居住向新市镇社区集聚试点。今年,新埭杨庄浜村确定为全市新市镇社区建设试点,目前试点工作稳步实施,出台了置换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吴泾等三个集聚点共集聚农户120户,其中吴泾小区开展跨村置换试点,已有跨村置换建房户22户,统一以联排房形式安置。

(四)农户建房管理得到加强。按照控源头、强监管的要求和全市“两违”整治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建房秩序明显好转。拆旧建新的农村建房制度有效实施,各地在农村建房管理中,签订先拆后建协议,明确建房权利义务,如广陈镇民主、钟埭街道八寺桥等村,对申请建房的农户由村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建房户必须先拆后建,在建房户拆除旧房并经村干部检查确认后,由镇、村两级管理人员到新社区建房现场放样建房。“两违”集中清理整治对农村乱搭乱建行为予以了有效制止,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村庄规划点外建房、任意加层的现象明显减少。新仓、全塘镇对前期建新不拆旧的遗留户加大处置力度,绝大部分“一户两宅”户得到有效清理。

(五)“两分两换”试点调研正式展开。今年嘉兴市被列为浙江省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出了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两分两换”政策意见。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将当湖街道列为嘉兴“两分两换”试点。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市里及时组建了“两分两换”工作调研组,先后到嘉善和南湖等地学习考察,又专门设立了“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办公室,及时拟定了“两分两换”工作实施方案,当湖街道对全街道农户建房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形成了调研报告。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中。

二、客观分析当前农村新社区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开展宅基地置换、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全市上下边探索、边建设,边总结、边完善,置换集聚工作正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有效推进。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不少新情况、新困难和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及时研究解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村庄建设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在20*年底,根据市域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完成了112个建制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共规划集聚点275个。去年,对村庄建设规划进行了“回头看”,但是,从目前规划实施情况看,仍旧碰到了一些问题。规划考虑地理均衡分布的因素比较多,而考虑交通、人口、区位、经济等要素的集聚比较少,长远性、系统性、方向性的考虑不够,由此带来有些村集聚点布点仍不够合理,可实施性较差,不但影响了农户建房集聚的积极性,又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如新一轮村庄规划中有一部分村重新选址规划点落在农田,而原有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老村落没有很好地加以保留;部分村规划集聚点远离村部或集镇,公共服务设施很难配套;还有一小部分村规划集聚点过多,多的有4个以上,最多的有6个,一定程度上没能达到节约土地、集聚居住的目的。

二是社区建设节地不明显。我市这一轮村庄建设规划布点275个,目前已启动建设151个。集聚点的农房除新埭杨庄浜吴泾小区和全塘穗轮村第四期安排一定数量的联排建房外,其它149个点规划建房户型都是以独立式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不明显。从实施情况来看,目前全市农村新社区户均用地在0.6亩左右,按照全市老宅基户均面积0.84亩计算,通过置换每户节约面积只有0.24亩,以每年1500户的置换速度,每年只置换土地360亩,节约土地非常有限,这与我们建设新社区的初衷有很大差距。同时,我市推行宅基地置换集聚的形式是以自然翻建、零星置换为主,对宅基地复垦带来困难,而且,明年起省里可能对零星宅基地复垦不再验收,造成短期内复垦指标和指标费将无法兑现,对新社区资金的良性运作也将带来很大困难。

三是启动建设进展不平衡。推进农民居住集聚在全市上下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在部分干部中还存在依靠自然翻建集聚速度慢,形成集聚规模更慢的想法,感到推进集聚畏难,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方法缺乏,拉大了镇(街道)之间、村与村之间的集聚差距。到目前止,全市还有2个村新社区建设没有启动,11个村的14个点基础设施还没完工。同时,部分农民存在入住新社区感到生产半径远,又不能搭建生产用房的陈旧观念,对置换建房持观望态度,所以有些村新社区内只有零星的极少数农户建房甚至没有农户建房,规划点外任意加层和翻建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建设资金相对缺乏。推进农民居住集聚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处理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但目前新社区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还比较单一,部分镇(街道)和村仅仅依靠市里的贴息扶持资金,自筹资金渠道不多,力度不够,普遍存在着等待上级想办法给资金的想法。市里去年落实了每村50万元的启动建设信贷资金,今年又追加了一部分,共计拨付信贷资金5975万元,但目前新社区建设的成本比较高,土地复垦指标费下拨和政策兑现还有一个过程,所以光靠市里的信贷资金捉襟见肘,建设资金比较紧张。特别是接下来要推进的“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初步估计需要1-2亿的启动资金,搭建融资平台、广开投资渠道成为眼下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当务之急。

三、优化布局,强化监管,切实抓好农村新社区建设各项工作

推进农民居住集聚,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一项战略部署,完全符合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市整个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要积极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农村居住社区化、基本服务均衡化、农村居民市民化的思路和方向。下一步,我市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以“两分两换”的理念和思路,进一步优化布局、规范审批、强化监管,多层次、有序规范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积极开展“两分两换”试点,努力建成一批规模适当、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小康新社区。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规划,优化布局。规划是龙头,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中,要进一步完善、优化和细化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一是努力做好两张规划的衔接。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机会,做好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使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点合法落地。二是调整完善村庄布点规划。我市这一轮村庄建设规划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集聚点275个。要严格按照扩大中心点、缩减一般点要求,每个村重点突出村中心社区建设,控制其他一般点启动建设。建制村户数在800户以下的原则上启动建设1个中心社区,800户以上的根据需要可增加建设1个一般点。规划点远离村部或集镇、公共设施不配套、与老村庄不衔接以及规划点3个以上的村,在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三是细化新社区规划布局。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调整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参数,凡按规划启动建设的新社区,独立式住宅包括道路、场地、绿化等公共设施户均占地不得超过330平方米,即0.5亩以下,日照间距为1∶1.3。要改变单一的独立式户型,全面推行联排房安置,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村建设多层公寓,规划设计一批美观实用的联体和多层户型,满足不同层次的建房和住房需求。

(二)多层次推进居住集聚。要按照农民置换建房向村中心社区、集镇型中心村、新市镇和中心城区“四个层次”目标开展农民居住集聚工作,探索完善农民置换建房集聚机制,努力打造一批全面小康农村新社区样板。一是探索新市镇置换集聚机制。积极抓好新埭新市镇社区建设试点,研究探索农民跨村置换机制,在跨村置换建房户中实施联体住宅或置换多层公寓房,总结完善新市镇社区建设的经验和模式,逐步在全市面上推广,明年力争每个镇、街道启动一个新市镇社区试点,引导更多的农户向新市镇集中居住,促进新市镇发展,做大做强新市镇规模。二是加快集镇型中心村规划建设。加大对集镇型中心村试点的规划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对集镇型中心村申报的对象进行审定,确定一批条件成熟的中心村加以重点推进。通过试点主要探索:完善集镇建设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创新集镇发展、管理的体制机制;整合集镇资源,改善基础条件,在本镇农民居住集聚的同时,吸引周边农户置换集聚;做大做强集镇型中心村经济,发挥中心村集镇优势,发展商业、服务业等集镇型经济。全市通过3-5年的培育,努力建成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可观的经济大村和经济强村。三是规范有序推进村中心社区建设。继续把每个建制村的中心社区建设作为重点,逐步做大规模、做出特色,彰显特色和个性特征,努力改变目前村庄规划、户型建筑千篇一律的状况,加快村中心社区“五位一体”服务设施的配套。对未启动建设村中心社区的村,要尽快落实用地,及早启动建设,使农户建房进得来。四是加强农村新社区环境整治。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中,要紧密结合新一轮村庄整治工程,加快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推进“全面小康农村新社区”、绿化示范村、生态村等创建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质量。同时,要实施社区长效管理,完善已出台的河道保洁、农村公路养护、垃圾收集、绿化管护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健全社区治安、社区福利、社区卫生等一系列社区管理制度,加强社区的服务功能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构建环境优美、人文和谐的农村新社区。平湖是“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要以城市社区的管理理念和要求,抓好农村社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规范审批,强化监管。根据先批后建、先拆后建原则,严把审批、监督、处置三大关,加强建房管理,强化监管责任,规范农户建房行为。一是加强建房审批管理。经批准的新社区建设规划,在启动建设前,必须向市规划建设部门上报总平面规划图,经技术审查、盖章同意,方可建设;已启动建设尚未办理报批手续的新社区,应及时补办手续。农户建房手续全部进入审批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符合“两规”集聚点的建房户,严格按照《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农村新社区规划加强建房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报批。暂不具备土地审批条件的规划集聚点农户建房,按原审批流程至规划审批,审批材料先由规划建设部门保管,待具备用地条件时,再移送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报批。二是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前阶段,农村新社区建设“先拆后建”原则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成效明显,要继续在坚持“先拆后建”原则的基础上,严格“先批、先拆、后建”。农房监管部门和村要全过程跟踪管理村民建房,切实履行“四到场”职责,确保村民按批准的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高和建筑层数建造住房。按照新社区布局规划,要有秩序地安排村民建房,做到有一批、放一批、建一批,确保新社区建房逐步成片推进,同步建设道路、水电、通信、有线电视及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改善建房环境和居住条件。三是加强违章建房监管处置。严禁村民在规划点外加层、翻建和以加固维修为名重建住房。村和镇、街道两级组织是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规划区外的农村居民建房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发现苗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对违章建筑面积大、影响恶劣的重点户,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强制拆除,需要上级给予协助的,由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市“两违”整治办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违法违章建房户,供水、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等部门一律不予提供服务供给,工商、消防、税务、环保、文体、卫生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证照。镇、街道、村要切实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加强巡查和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凡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农村居民利益或对农村新社区违规建房监管不力、处置不严的,严格按照会上下发的《平湖市农村新社区建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两分两换”工作试点。我市已决定在当湖街道开展“两分两换”试点。下一步,要结合前阶段的调研,按照“两分两换”试点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争取尽早启动核心区块的试点工作。一要明确责任。目前我市已专门成立了“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建立了试点工作组,下一步,试点工作组要承担起当湖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研究以及街道试点方案的完善等工作。当湖街道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负责实施试点具体工作。二要搭建试点启动平台。以市、街道两级为主,搭建融资平台,负责试点融资、新社区建设、土地整理等工作。三要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及时召开党员、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地听取意见,做好政策宣传。深入每户农户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加强沟通与交流,并及时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四要积极探索集聚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在抓好当湖“两分两换”试点的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商品房机制,推进农民居住向中心城区集聚。在全塘穗轮、新埭杨庄浜等地,完全有条件、有基础,按照“两分两换”的要求,积极推进居住集聚、土地流转。同时,要加快自然村庄迁建速度,探索自然翻建和整体推进集聚机制。联动推进居住集聚、土地流转和农民保障,探索农民居住集聚和土地集聚、社会保障挂钩机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