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县委农村合作医疗总结表彰会讲话

县委农村合作医疗总结表彰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结表彰暨*年动员会议,中心任务就是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查找差距、落实任务和鼓劲加压。在这里我就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讲以下几点意见。贾巴县长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新农合试点工作运行近9个多月以来,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要做法: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将其作为*年惠民行动的首要工程来抓,纳入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专门的管理、监督及具体经办机构,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顺利启动实施。二是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从我县的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搭建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各项政策平台。三是发动县、乡、村三级力量,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全面、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了解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使参加合作医疗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四是及时进行未参合群众意愿调查,切实掌握群众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综合分析,为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依据。五是全面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通过查处方、看病历、核对《医疗证》、走访病人、听取意见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管理规定、是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是否执行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以及提供后勤保障是否到位、门诊住院医药费报帐程序和要求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了全面督查,有效保证了新农合试点工作规范运作和基金安全运行。六是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全面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实行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保证全县乡镇卫生院药品“同名同质同价”。七是统一医疗文书书写与建档、病人出入院管理,认真做好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全面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增加透明度,做到“医院清白、病人明白”,保证参合农民公平受益。

(二)参合筹资及费用补偿情况

自1月23日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各级党政部门通力协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先后发出“新农合宣传单”和“给农民的一封信”各6万余张。3月5日,完成了农村人口的参合登记及个人缴费工作。据统计,全县共有参合农民21.4292万人,参合率达86.88%,收到参合人员缴费209.5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及财政转移支付26.1605万元,省级财政预拨资金342.86万元,中央财政预拨资金384万元,合计988.56万元。3月10日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陆续开始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报帐工作,至3月30日县内定点机构已全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开展门诊和住院医疗补偿。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参合农民28391人次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就诊,参合就诊农民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累计产生医药费用691.66万元,实际报销各项医疗费用279.51万元。其中门诊医疗18210人次,报销费用21.54万元;县医院住院1351人次,产生医药费用145.35万元,报销费用61.11万元,补偿比例为42.1%。在统筹基金中异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548人次,产生费用315.15万元,报销费用88.33万元,补偿比例为28.03%。县内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7003人次,产生费用166.67万元,报销费用98万元,补偿比例为58.8%。另有计划内住院分娩524人次,补偿费用10.53万元。全县参合农民门诊医疗费用平均单处方价格为11.83元,县医院住院次均住院费用价格为1075元,乡镇(含中心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价格为215.3元。

(三)主要成效:一是实行新农合后,切实减轻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大大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二是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医疗机构得到了发展,尤其是前些年由于医疗卫生机制改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乡镇医疗机构基本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新农合的开展给医疗机构注入了新的活力,医疗机构从根本上得到了发展;四是资金筹集到位,为新农合工作奠定了经济基础,保证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及时补偿报销;五是新农合政策平台的搭建已初具雏形,各项配套政策及管理办法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使之更切合实际,更贴切参合农民的利益;六是增强了农民的健康意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及参合的意愿较实施前明显提高,新农合制度的施行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称赞;七是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健康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低水平、广覆盖”的运作目标,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实施进程中从管理、技术、效益等多方面得到提高,整体工作发展前景看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多、难度大,在没有一个现成的、完整的、可以借鉴的模式的前提下,只能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在不断的探索中开展工作,在不断的探索中求得发展。这项工作从启动到现在,经历了9个多月时间,整个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下,新农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回顾这9个多月的历程,成绩和问题同在,经认真总结,综合分析,仔细梳理,主要存在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由于筹备时间紧、宣传发动任务重,一些乡镇对新农合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执行上不够深入,甚至还存在盲点和误区。对其初级医疗保障和互助共济性质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估计不够,这不仅影响筹资工作进度和参合率,而且因为不理解相关政策导致群众期望值与新农合制度存在差距,使参合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期望值过高。

就参合情况而言,还有13.12%的农民未参合,4月份在*镇、大花乡、保安乡等地区进行入户抽样调查显示,未参合农民中:43.1%的,属于外出务工,无法联系,错过参合时机;36.3%的农民,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每人10元钱的参合费;10.7%的农民,因户籍问题(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等)未参合;3.9%的人,还处于等待观望,对政策持怀疑态度;其余6%属于不相信能报销,或借故身体好不生病,不需要参加,或人老了(70岁以上)没有必要参加等等。这些意愿,虽不完全是未参合农民真实的心理反映,但也可以从中看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差距。

二是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卫生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器械设备不足、技术水平偏低、医疗质量不高等因素的制约,医疗服务能力相对滞后,致使参合群众对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产生不同的意见,同时也削减了患者对我县医疗机构的信任度。此种情形既不能够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也不利于医院自身的发展,加之参合农民对医疗卫生知识的不了解和就诊时的不合理心理需求和医疗需求,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无形中增加了医患矛盾的发生和医疗风险的潜在危害。

三是由于大多数医务人员对新农合管理制度、医疗用药目录不熟悉,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医疗卫生知识、规范、标准等缺乏系统的学习更新,停留于过去,只顾个人诊疗习惯或凭经验办事,影响到参合群众利益。

四是由于制度不完善,监管比较困难,个别医疗机构对新农合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监督、服务分工不明确,导致每月底到农合办报账不及时,部分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诊治质量不高、诊断与用药不符、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等情形,直接损害了参合农民的利益。

五是报帐程序复杂、报销比例偏低,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报帐程序、补偿比例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是参合农民户籍管理混乱,身份证号码不全或重复,姓名的书写不准确、字迹不清难以识别等,既影响审核报帐,同时给参合群众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七是县外就诊率高,报销比例低。其原因主要是:县内医疗机构限于技术水平及条件,一些重大疾病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病人不信任或不愿意在本县医院诊治,选择转诊。医疗机构放宽转诊条件,致使病人大量转诊。另一方面,特别是在9月1日以前,转诊病人由于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和部分检查不属于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而这些检查和用药金额较大,占去了病人大量的医疗费用却又无法报销,最终导致了县外就诊病人实际报销金额偏低。

三、进一步明确任务与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年试点工作

国富民强,健康为本。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保护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要深刻认识到只有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才能不断将合作医疗工作推向深入。我县新农合工作下一步指导思想是——继续巩固我们已经取得的成绩,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参合率。*年我县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的目标。对于*年度的具体工作中,我们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若不能贯彻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我们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就可能彻底丧失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任。对此,在宣传发动及筹资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新农合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用实际行动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农民当中,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真正地体现“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在工作中还要坚决反对强迫命令、摊派或违规筹资行为的发生。发现这样的问题,必须坚决制止,立即纠正。

(二)做好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工委、乡镇及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筹资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针对*年全县试点工作运行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居民的参合率和受益水平,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对*年《实施方案(试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比如把封顶线由1万元调整为2万元、县内和州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逐级提高了10%、州级定点医院新增可报销药品120余种、患病农民在县内自主选择定点医院就医等等,这些直接关系参合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一定要向群众宣传清楚,让群众感受到新农合制度优越性和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充分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认可,使其成为广大群众为自己和家人进行“健康投资”的自觉行动。

(三)全面、细致地做好筹资及信息采集整理工作。

继续坚持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掌握政策,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久运行。一要明确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凡是户籍在我县的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不分年龄大小、在家在外,家庭中的农业户口成员全部参合。具体标准仍保持每人每年缴费10元不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参合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金40元,省、州、县财政按每人每年给予20元配套补助。二要明确筹资的时间安排。*年新农合基金筹集工作从11月15日起至12月15日止,每人缴费10元。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乡镇必须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务必在12月15日前完成资金筹集任务。三要明确筹资方式。农民个人出资部分以户为单位,由乡(镇)一次性筹集到位,上划到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农村五保户、残疾、麻风病人及家属等符合规定的五种人员,其个人10元缴费仍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各地一定要认真核对,如实登记。四要讲究筹资方法。在筹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作用,实行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多做说服教育工作,不搞强迫命令,多做典型引导工作,不搞硬性摊派,千方百计减少工作阻力,扩大覆盖面,提高参合率。五要规范筹资程序。*年,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的网络信息系统,实现新农合电脑信息系统与各定点医院的业务网对接,提高结报效率,方便群众现场结报。对此,各乡镇一定要抽调素质较高的人员对新参合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和已参合对象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参合对象的信息填写完整清楚,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缺项、不漏项、不重复,确保钱、人、户、票、册、证六个环节相一致。筹集的资金要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全额存入到县财政专用账户,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六是落实筹资的责任。从目前来看,乡村干部是负责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加新农合的主体,各乡镇要加强宣传发动、落实筹资工作的责任机制,并落实到人、到户,确保这一“民心工程”人人知晓、户户皆闻,对工作不力、不到位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甚至效能告诫。

(四)全面加强基金管理。管好、用好新农合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效益,是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关键所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的原则,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落实补偿公示制度,保证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坚决杜绝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新农合基金现象的发生。

(五)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县卫生局、县农合办的具体运作中,全面实行医疗费用控制和药品招标采购限价等一系列重要举措,有效地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有力地减轻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为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让有限的新农合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在*年中,我们要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了解农民的愿望和医疗需求,在减化报销程序、完善服务体系、平抑医药费用增长等环节上,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完善新农合费用控制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做为提供服务的关键一方,必须密切配合新农合工作,坚持新农合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本着“为农民群众服务,让农民少花钱”的宗旨,要让农民有钱看病、有地方看病、方便看病、能够看好病,而且要价格低廉,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新服务理念,切实让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温暖。

(六)善于总结,加强反馈,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在没有一个现成、完整的可以借鉴的模式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积极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为不断完善试点方案提供决策依据,使新农合这项“惠民工程”做的更好、更实。

同志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落实“*”重要思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举措之一,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也是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我们要认真总结新农合工作的经验与不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及时交流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力争在新的运作周期把新农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