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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会议上的讲话

退耕还林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退耕还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目的是分析退耕还林形势,找准问题,研究措施,补缺补差,切实巩固全县退耕还林成果。这是我县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关键时期、遇到困难较多、矛盾较为集中的时刻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召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必将对我县退耕还林产生深远的影响。吴县长、施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我县抢抓政策机遇,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3年共落实造林计划7.45万亩。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这项成果的巩固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当前,全县退耕还林工作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客观上,主要是政策调整变化带来的。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助农政策,减免了农业税,实行粮食保护价收购,实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同时国家从去年开始对退耕还林进行结构性和布局性调整,减少退耕还林计划,补助原粮改为现金补贴,并直接发放到户等。政策调整变化使种粮的比较效益上升,退耕还林政策优势弱化,退耕户复耕的可能性增加,退耕农户、承包大户、村三者之间利益均衡被打破,出现了利益失衡现象。主观上,人为操作不规范造成的。我县退耕还林工程于2002年开始实施,是在没有经过试点的情况下直接启动的,乡(镇)、村缺乏对政策的了解,不少退耕还林没有按照政策规定操作,在工程实施中出现了土地流转和转让手续不健全,大户承包合同不完善,小班林木损失较大,苗木抚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兑现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时,执行政策的随意性较大,任意克扣退耕户的钱粮补助,甚至发生了严重的违规行为,村干部冒领、截留、挪用钱粮补助款,农户代签代领补助等,严重影响到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全县退耕还林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虽然去年全县开展了退耕还林整改工作,但是力度不够,收效不明显,许多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重要的深层次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些矛盾开始激化,群众来信上访案件有增无减,并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成为影响基层稳定的热点问题。

事实上,省政府十分重视全省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始采取措施着手解决。省里今年初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退耕还林“回头看”的通知》,决定从1月至6月,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退耕还林“回头看”工作,明确了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分准备、自查与整改、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现在,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处于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成果巩固的艰巨任务。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使退耕还林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应对;省市对退耕还林“回头看”工作进行了部署,有了新的要求,需要落实;我县退耕还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解决。

二、强化举措,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退耕还林工作

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抓住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这次全县开展退耕还林“回头看”工作为契机,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务求实效。

(一)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针对我县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中出现的问题,要逐一疏理归类,分清情况,区别对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在收回农民土地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操作,尤其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将土地发包给大户或进行集体退耕还林的;二是未经农户同意,直接将其土地纳入规划实施退耕还林的;三是按照我县习惯亩(90、120平方丈/亩)而不是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亩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四是大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内容不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处理这几类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准绳,认真改正。对未按规定程序收回土地的,要将收回的土地重新交还给农户;对按照习惯亩兑现补助政策的,一律重新核准面积,按照标准亩兑现资金补助;对未明确权利义务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视其情况,能够协商一致的可重新补充有关条款,对协商不成的,要终止合同,还地给农户;对收回土地未按程序发包的,一律视为无效行为,可还地到户,也可规范程序后重新发包。

(二)严格执行规定,把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依据要准确。要按照《含山县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实施细则》明确的兑付前准备工作、资金兑付、资金管理等项规定,做好补助兑付工作。程序要规范。要按照规定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即先检查验收,后完善手续,再兑现补助。县林业局要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做好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制作图表卡等。县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资料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乡(镇)、村公示退耕还林资金补助情况,将补助资金发放户数、金额等内容及时在规定地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公布举报咨询电话。内容要真实。要提高退耕还林检查验收质量,做到内业整理每个小班、每个农户的材料齐全,图面和表格材料一致;要将检查结果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检查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检查资料真实可靠。违规要处理。要不折不扣地执行退耕还林政策,杜绝虚报、冒领、克扣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严禁乡村干部代领代签申请书、合同、钱粮兑现卡。对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坚决纠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确认林权,做好林权发证工作。搞好退耕还林工程,林权是核心。目前,我县林权证发放工作进度缓慢、明显滞后,严重影响到退耕还林工作有序开展。要按照最近省政府的要求,开展林权发证工作。此次发证的对象是:2002年-2004年实施并经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林地、林木。发证的程序是:退耕户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林业部门受理、审核、公示、登记,发证。发证的时间是:今年5月至9月。为加快全县林权证发放进度,县政府已经成立了林权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林权证发放工作。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人员,抓紧做好前期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从条件成熟、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开始,着手检查验收,搞好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展开,整体推进,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按照作业设计,开展林地补植补造。从前一段时间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检查结果来看,我县退耕还林计划完成率、面积合格率、保存率都较为理想,但补植完善的任务依然较重。要把补植补造林作为“回头看”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好工作计划,落实好地块和苗木,确保今年一次性补植完善到位。今年国家和省里将要对2002年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进行成效调查,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我县的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的保存情况普遍差于坡耕地造林。为此,乡镇、国有林场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补足造林面积,补齐应植株数,确保造一亩、成一亩,不折不扣地完成退耕还林计划任务。

(五)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逐步实施,对档案管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乡镇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档案工作,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要按照《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行为。要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县乡两级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要配全配齐档案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备、设施,使档案管理工作步入正规化、规范化。

通过此次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真正解决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达到树定根,林定权,人定心,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退耕还林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要按照全县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8月底完成任务,必须思想认识要到位,组织领导要到位,配合支持要到位,确保退耕还林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乡镇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此次开展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应该看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牢固树立攻坚克难的思想,从战术上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既要抓面上整改,又要在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取得重点、难点问题突破。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乡镇要把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并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力量,全力投入退耕还林“回头看”工作。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做到目标量化,任务细化,确保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有序进行。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乡镇在开展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搞好情况交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县林业、农委、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抽出业务骨干人员,成立业务指导组,对全县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业务帮助,指导解决,努力在全县形成上下互动、全面推进、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督查,跟踪问效。在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中,县里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跟踪问效,加强督查指导。要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安排人员深入乡镇,通过向农户、村委会了解情况、调查有关资料等办法,掌握各地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对工作开展好的地方,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整体工作进度的,要给予批评,必要时予以通报。

同志们,退耕还林,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好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真正实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使全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步入良性轨道,为我县林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