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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任三资服务讲话

人大主任三资服务讲话

一、要把握关键,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

一要认真调查,摸清底数。总体要求是:迅速高效,认真细致,求真务实,准确无误。要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顺序,逐村、逐地块、逐个合同、逐笔账目进行清理核实,全面彻底地摸清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的底数以及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要明确清理的工作纪律,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推倒重来;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故意瞒报、漏报“三资”底数的人员和单位,一律按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在清理中发现的合同明显不规范、价格偏低、期限过长、不合理承包等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挪用挤占、仗权承包、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清查工作结束后,要在乡镇纪检部门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以村为单位,进行自查、自报,公开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将“三资”清查结果上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对村级上报的“三资”清查结果进行抽查,经过抽查自纠,将抽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再次进行公开。通过反复核查自纠,并交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清查情况进行审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由村委会向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履行交接手续,将村集体“三资”账目移交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三要执行政策,遵章办事。各乡镇要真正领会精神,吃透政策,切实负起责任,尽快培养一批专业骨干,既要强化对“三资”管理的监督指导,更要保证服务业务的正常开展,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制定办法不出格、规范管理不搞乱、农民满意不重来。要围绕加强“三资”管理,坚持依法操作,建立简明实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服务中心要定期公开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对村民到服务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服务中心必须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不得拒绝。同时,要将抓“三资”管理情况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和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二、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服务工作,是我县推行多年的“村财乡管”的延伸和拓展,也是破解当前农村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办法,是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资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农村的许多问题也都由此引发而来,比如:农民上访问题、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干群矛盾问题等等。从乡镇工作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农村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说白了就是要亮出农村集体的“家底”,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事、管人,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可以说,推行农村“三资”服务工作是利党利国、利民利村的大事、好事,是一个管长远的事,我们一定要下定决心,把它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来。

三、要完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

这项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必须细而又细地操作,切实做到积极稳妥。

一要确立基本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主体不变,实行服务后,“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和审批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不改变原村收益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转借和挪用。要坚持服务第一,把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代管只是一种监督和服务,不得剥夺村级组织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要坚持民主公开,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规则办事,每项资金的支出、资产的处置、资源的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让群众广泛参与,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公开透明。要坚持规范有序,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章、依程序办理集体“三资”的处置、发包和出售,做到“三资”管理规范化和监督全程化。

二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具体要求就是做到“123”,“1”就是要组建一个管理机构。各乡镇要以村级财务管理中心为依托,设立“三资”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服务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对集体“三资”台账的保管和调整;组织人员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核实、评估和作价等。“2”就是要健全两套工作流程。即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和农村

集体资产、资源两个监管工作流程,确保村集体收入及时足额上交并纳入“三资”服务中心村级收入专户,确保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做到民主、科学、公开、公正、公平。“3”就是要实行三种管理方式。即通过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服务。资金委托代管,就是将村集体资金委托“三资”服务中心进行代管,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由“三资”服务中心统一设置账户进行核算管理。资产统一监管,就是村集体资产在“三资”服务中心设置台账,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对集体资产的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资源联合协管,就是村集体资源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复核的程序,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合协管。总之,通过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管理与微机化管理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社会评价与群众满意相统一。

三要注意方式方法。这项工作群众性、程序性、政策性较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各乡镇深入细致研究,精心组织安排,绝不能因工作简单化出现不应有的失误,甚至引发不稳定因素。二要处理好规范与效能的关系。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清理后运行、边运行边规范的原则,在清理核实、村民认可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同时,服务中心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利于群众监督出发,科学设定办事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三资”服务中心既要接受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四、要精心组织,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三资”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三资”监督指导工作办公室和清产核资工作组、监督检查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形成工作日程推进表,按照时限要求,统筹安排好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进村入户、讲清讲透,打消群众不必要的顾虑,积极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注意协调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头负责,全程组织,全程监督。农委、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切实担负起“三资”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监管职责,努力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要确保社会稳定。推行“三资”服务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干部敏感、影响面大。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工作做细,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情况,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因推行“三资”服务工作而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确保农村安定和谐。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是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重要突破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务必认识到位、重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务求工作实效,为推动跨越发展、加速寿县崛起奠定良好的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