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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交办会讲话

人大建议交办会讲话

刚才,**副市长回顾总结了去年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部署了今年办理工作的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我认为,去年,各承办单位根据代表建议的新特点和办理工作的新形势,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以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切实解决了一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从我们常委会领导在走访代表、与代表座谈中了解到的情况看,代表们对去年的建议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去年10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去年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成绩的取得,是与各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所付出的努力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缺乏针对性,工作不够细致,措施不够有力,建议的解决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与代表的协商沟通还不够到位等。对于这些不足,我希望各承办单位在今年办理工作中要引起足够重视,努力加以改进,认真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

今年,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243件。这些建议是代表们在集中开展视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慎重考虑提出来的,内容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方方面面,特别是代表建议较为关注的几个问题,如城乡统筹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教卫文体事业发展等,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一府两院”工作的重点所在。办好这些建议,符合科学观发展要求,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具有积极的意义。

下面,我结合近年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就办好今年的代表建议,谈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严肃认真地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推动;对于“一府两院”来说,认真研究处理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并负责答复,是其法定职责,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其次,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方式和渠道。大多数人大代表,对全市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了解,所提意见建议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同时,也有一些人大代表受主客观因素限制,所提建议难免有一些局限性。但总的来说,代表建议大多是人大代表在调查研究、了解民意、认真准备后提出的,较好地体察了民情民意。办好建议的过程,是了解社情民意的过程,是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过程。第三,办理代表建议是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各承办单位所办理的代表建议,都与本部门职责、任务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是部门工作与群众愿望的结合点,有些已着手在解决中。从这个意义上看,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推动工作的切入点和契机,而不是分外事,更不是额外负担。我们要把办理工作与改进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化压力为动力,在加强建议办理工作中有力地推动部门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多年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既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专项任务来布置,也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日常工作来安排,加强指导,统筹兼顾,及时研究和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应机构,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具体承办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扎实细致地做好办理工作。

三要严格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程序是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的重要环节。2008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嘉人大常发[2008]7号文件),对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和督促检查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希望大家能够对照《规定》要求,严格按程序办理。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办理工作的时效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所以要求各承办单位一般要在6月4日前完成本次人代会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任务。对因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一时难以办结的代表建议,经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则要重新办理,并在重新办理后1个月内答复代表。

四要密切协调配合。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代表提出的有些建议,综合性越来越强,办理工作往往涉及到多个单位和部门,有一些建议,需要市政府领导领办,还有一些建议,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共同办理。这里就有一个各承办单位协调配合的问题。希望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主动邀请其他会办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方案,争取使各有关方面尽可能形成一致意见。对于暂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工作,不因业务交叉而相互推诿,不因意见分歧而相互扯皮,协助主办单位共同办好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内部也要加强协调配合,承办任务较重的“办理大户”,更要加强内部协调和配合,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

五要注重办理质量。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不仅要给代表一个办理工作满意的答复,更需要代表建议的问题得到解决,从而转换成推动政府决策的巨大动力。要把办理实效作为衡量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市政府领导阅批、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市政府相关工作调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流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要坚持“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的原则,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也就是说要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坚决杜绝敷衍搪塞、应付了事。

六要强化督办力度。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及各专委分工督办、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到办理“大户”督办、组织代表约见市政府领导、对部分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常委会会议听取政府办理情况汇报等工作措施,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同时,我们将更加注重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有机结合,在督办方式上力求有所创新,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另外,借此机会,还有两项工作再强调一下:一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根据今年市人代会上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做好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对本届人大一、三、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具体安排将另行布置。我希望各有关单位对本届以来的前几次人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承诺解决的是否按承诺解决了等问题要认真自查,并把自查情况反馈给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然后,我们将进行抽查,并把抽查情况及时向代表反馈。二是今年4至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安排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活动,每月安排一次。对接待活动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交市政府办理。对于这些意见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并要进行认真办理。

同志们,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既有难度又很有意义。让我们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为全面落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