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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造林绿化工程管护通知

做好造林绿化工程管护通知

为切实加强去冬今春新植树木的管护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巩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果,现就做好新植树木管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护林爱绿意识。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护林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爱树护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认真抓好回头看,做好补植整改工作。

要严格把好造林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充分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行补植。

3、加强新造林抚育管理,确保成活率。

要加强对新造林地树木的抚育管理工作,采取开沟排水、扶正踩实、松土除草、施肥等措施进行抚育,确保树木成活率。

4、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要结合实际,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推广多种形式的造林经营机制,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明确管护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把管护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制定管护方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5、严格执法,保护绿化成果。

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及其《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重点保护好瑞高速公路、323国道和其他通道绿化成果,及时制止和查处毁林案件,确保幼树良好生长。县森林公安、林政稽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毁林案件,特别是毁坏通道绿化新植树木案件的查处力度,教育干部群众树立依法治林的法制观念。

6、加强督查,强化管护指导。

要坚持严格的督导工作制度,进行不间断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管护情况。林业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通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将林木管护技术送到山头地块、村组农户。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林木管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