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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加强技术推广改革动员讲话

农业局加强技术推广改革动员讲话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85号)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以及今年7月7日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动员会。刚才,县编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的领导分别就开展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业市场化、标准化、科技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现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当前,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特点看,还是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任务看,农技推广体系工作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为此,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已势在必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着眼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不断巩固和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好地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总结经验,前一阶段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按照国务院、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县首先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政府办、农业、林业、水务、人事、财政、发改、社保、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的“*县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通过组织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对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开展广泛的调研,摸清基层情况,我县研究提出了《*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经过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后上报*州人民政府。20*年7月30日,州人民政府以《*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州八县人民政府上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97号)文件原则同意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改革,12月底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三、明确思路,认真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开展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部署,这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目标是: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任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此,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全县在下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中,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注重推动体制改革,合理设置机构人员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方便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断优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

1.农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站、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加挂“农药监督管理站”牌子)、渔业工作站(加挂“渔政监督管理站”牌子)、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将农机校并入统一管理,加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牌子)、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组建农业执法大队。乡(镇)级设农业技术推广站。

2.林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林政稽查大队、林业技术推广站、林木种苗站、农村能源站、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队。乡(镇)级设林业技术推广站。

3.水务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乡(镇)级设水务站。

按照(文政复〔20*〕97号)文件规定:在这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参公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暂不列入此次改革,其职能、编制等不作调整。而其它未列入改革的事业单位也不纳入此次改革,其管理、编制等维持现状不变。

(二)要注重理顺管理体制,合理核定编制人员

结合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为便于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整合县乡技术力量,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的培植,确保重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以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乡(镇)政府协助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但在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等方面,要书面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指导,提供服务和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合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好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这次改革中,州政府核定我县农林水系统人员编制总额是410名,其中:农业系统编制229名(县级1*名、乡级121名),林业系统117名(县级30名、乡级87名),水务系统64名(县级24名、乡级40名)。涉及改革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合理确定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同时,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再调整。若要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重新进行核定的,要在不突破总编制的前提下进行统一平衡后上报人事(编办)部门审批。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各项工作

由于此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较为复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好全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抽调精干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对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职能设置、管理模式、富余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经费保障、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界定等重大问题,要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在通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落实好各项工作方案,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农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理设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布局,科学设置职能,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结构。人事(编办)部门要科学构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机构设置,将县、乡作为有机整体统盘考虑。财政部门要对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保障和农技人员工资、补贴待遇的落实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精心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及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好各阶段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竞争上岗这个关键环节上,一定要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工作中要做到重心下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前排查,制定预案,争取主动,及时妥善地给予解决。四是妥善安置,做好人员分流及安置工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富余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对原签订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关系,要进行认真清理,依法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临时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清退工作。对于超编单位,原为国家正式职工并且由财政供养的人员,要把住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严格进人控制,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云南省有关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提前退休规定的技术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纳入退休人员管理。对超编单位的技术人员申请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人员,按照《*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五是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监督和管理,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要依法进行清查,登记产权权属,核清资产,摸清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根据州政府的要求,各县要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组织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11月份进行检查总结,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这次会后,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尽快组织,根据州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批复意见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还要密切关注改革动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过程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工作时间安排:20*年10月6日至15日,要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年10月16日至30日,要全面完成竞争上岗工作;20*年11月1日至15日,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到时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审,以确保按州人民政府要求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七是要严明纪律,维护社会稳定。要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信访纪律,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密切注意各种思想动态,大力开展正面、积极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改革期间人员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确保社会稳定。八是要沟通协调,抓好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于在这次改革过程中,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规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范围,但仍然要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职能,其隶属关系不变,资产、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不作调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9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23号)文件要求,在乡镇统计体制改革过程中,可将乡镇统计站与乡镇农经站合署设置,进一步整合乡镇统计站和农经站统计资源,在原有乡镇农经站的基础上,加挂统计站牌子。这对于促进整合统计资源,加强农业和农村统计工作,避免数出多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请农业部门主动会商统计和人事(编办)部门提出意见后尽快上报县人民政府,待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出台后,全面完成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同志们,我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尽管前一阶段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离州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由于此次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在今年11月底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各乡(镇)、各部门都肩负着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历史责任。为此,大家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积极开拓进取,确保改革和建设取得预期成效,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