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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分配到单位任教通知

定向分配到单位任教通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府厅发号)的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年应届初三毕业生中招收29名三年制中师(幼师)定向生和84名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学生毕业合格后定向分配到定向培养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单位:

1、三年制中师(幼师)定向生定向单位

2、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定向单位

二、招生计划及对象

1、招生计划:三年制中师定向生29名;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84名

2、招生条件:有本乡镇户籍和本乡镇初中学籍且在本乡镇中学就读无学籍变动(含借读)的应届直升初三毕业生

三、其它事项

1、报考三年制中师(幼师)定向生和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为保证生源质量,县中招办将分别划定三年制中师(幼师)定向生和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省、市、县中招办将根据各乡(镇)的定向培养计划按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生源学校的定向计划,县中招办将作调剂,在全县报考同类师范定向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县教育体育局及定向培养学校签订《年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叁份,县教育体育局、职业大学和定向生个人各一份。《协议书》必须明确县教育体育局、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条件,违约处理,定向就业的乡镇村级小学或所定向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报名条件等内容。

3、定向生毕业合格后,由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编办按规定办理转编及工资等相关手续,由县教育体育局定向分配到各相应定向培养乡(镇)的高(完)小或所定向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