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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总结表彰会讲话

民营经济总结表彰会讲话

一、正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民营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营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22.7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72.8%,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全市工商注册私营企业达到2万家,个体工商户达到16.5万户,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352.5亿元,增长32.9%。二是社会贡献进一步提高。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86.23亿元,占全部工商税收的74.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超过300万人,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和16万人。许多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回报社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其中山东金锣集团总公司为半程镇修路、引水、建校捐款480万元,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教育捐款220万元。三是骨干企业壮大。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到2244家,实现总产值1541.8亿元,增长32.6%;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实缴税金过千万的62家、过百万的476家,华盛江泉、鲁南制药、恒通化工、沂州水泥、新程肉制品、三维油脂6家企业实缴税金过亿元。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度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前500强中,我市有5家上榜。四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市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到1052家,部级、省级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达到18家和157家,分别增加3家和23家。新建市级以上技术中心23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18个,*生物科技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鲁南制药集团手性小分子药物研究与开发项目被列为*年度“泰山学者”岗位。全市新增中国名牌产品1个、驰名商标2个、国家免检产品13个、山东名牌产品20个、山东服务名牌2个。五是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市重点培植的十大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860亿元,增长26.77%。临沭县被授予“争创全国优质化肥生产基地先进县”称号,骨干肥料企业产品供不应求。人造板产业得到改造提升,已成为我市出口创汇的第一大产业,年加工各类板材1000万立方米,吸纳就业20余万人,出口创汇3.08亿美元。经济强镇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有6个乡镇跨入全国千强乡镇行列。六是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组织实施了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累计贷款余额202.6亿元,全市35家担保公司全年担保贷款16.4亿元,13家典当行发放当金14.4亿元。大力推进了企业上市,*年至今,*生物科技、银光科技、中国轴承、中国能源、阜丰集团先后在境外上市,共融资25亿元,全市境外上市公司已达12家,数量居全省第一。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没有民营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就不可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难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市吸纳就业、增加税收的主渠道,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参与者,只有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才能实现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竞争力的主要体现者,要在当前激烈的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活力强、潜力大的优势,以民营经济的发展带动全市综合实力的提升;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我们要改变县域经济薄弱的局面,必须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重点来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开拓进取,拼搏实干,努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不断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是: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8%;实缴税金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吸纳从业人员增长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7%。完成以上目标,需要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在思想上实现“四个转变”,在工作上努力取得“六个方面的新进展”:

思想上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小成即满、小富即安向干大事业、求大发展转变。市场竞争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民营企业经营者要树立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进取观念,始终保持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志存高远,永不自满,奋力把企业做大做强,争当“排头兵”。二是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化增长转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民营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优化投资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节能降耗,降低污染排放,尽快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由家族式经营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要树立唯才是举、用人不疑的新观念,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并购、联合、控股、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努力形成股权能进能退、多方吸纳资本的多元产权结构。四是由单一追求经济效益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转变。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职工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杜绝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并踊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回报社会。

工作上要努力取得“六个方面新进展”:

(一)在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上取得新进展。重点在完善措施、规范运作、用好政策、提升服务上下功夫,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重点企业。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市中小企业办、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成长型中小企业有重点地给予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工具,落实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加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今年争取新增贷款50亿元。二要加大培训力度。要充分利用国家发改委“银河培训工程”、农业部“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和国家、省、市有关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有计划地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培训。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创业和技能培训,为民营经济创业者和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策划咨询、人才培养、技术应用、注册登记等方面的培训。三要搞好上市服务。市发改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办等部门要加强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的联系,搞好培训指导,培植后备资源,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争取*年全市新增境外上市企业3家以上。四要实行优胜劣汰。市中小企业办、统计局要对列入成长计划的企业加强调度,搞好动态管理,实行扶优汰劣。

(二)在培育强企名牌上取得新进展。一要着力扶持一批强企。全市今年力争达到销售收入过200亿元的民营企业1家、过150亿元的1家、过10亿元的30家。各县区要围绕“利用五至十年时间培植一个产值过百亿的龙头企业、三个税收过3000万元的骨干企业”的目标,深入分析本地企业现状,排出名单,在推荐贷款、供应土地、安排项目、并购企业、推介上市、给予贴息、申报名牌、形象宣传等方面对龙头骨干企业优先支持。对列入优先扶持的企业,要加强调度,严格考核。龙头骨干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市、县政府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二要大力培植一批名牌产品。各民营企业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开展质量认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水平,夯实创名牌的基础。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名牌创建工作规划,研究制定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力争今年全市民营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5个、山东省名牌和著名商标40个以上。三要搭建发展平台。继续办好第五届银企项目洽谈会,为骨干企业发展搭建融资平台。经贸、发改等部门要精选项目向银行推介;人民银行等部门要精心筹备,广邀包括股份制银行在内的银行参会。要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好第四届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和鲁港经贸洽谈会等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在发展产业集群上取得新进展。每县区要结合实际,选择2个左右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产业集群,加大培植力度,力争五年内销售收入合计过百亿元。要大力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其成为产业集群的“引擎”。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搞好配套,加快形成分工合理、成本低廉、竞争力强的产业链。要充分发挥临沂批发市场业户多、实力强、销售广的优势,鼓励引导经销大户发展配套加工业,实行工商联动,以商兴工,以工促商。要认真总结推广临沭县创建全国优质化肥生产基地县的经验,大力开展区域质量整治,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区域性群体品牌。特别要重点抓好人造板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改造提升中高档企业,淘汰违规企业,确保我市尽快创建成“全国优质人造板生产基地”。要把园区作为产业聚集的依托,完善园区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入园,努力提高产业聚集度和集约化水平。*年,市重点培植的十大产业集群力争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增长16%。

(四)在推进技术进步上取得新进展。一要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力争今年新增部级技术中心1家、省级技术中心3家、市级技术中心10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创业服务中心、孵化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搞好设施配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要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采取创建联合实验室、在企业建立中试基地等方式,集中力量对关键技术、共性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三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企业技术开发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开发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创新成果,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各级财政要建立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对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扶持。

(五)在节能降耗上取得新进展。一要着力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对列入全市百户重点名单的民营企业节能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实施跟踪指导,建立监测、分析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节能措施。要大力推进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特别要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要加快淘汰一批落后产业,关停一批小火电、小炼铁、小轧钢等“五小企业”。今后新上项目必须进行能源消耗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不准开工建设。二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列入省重点的22家循环经济型企业和金升有色工业园建设,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员,抓好工作落实。要继续实施“双十”工程,在全市培育10家循环示范企业和10家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面上工作开展。三要严格落实节能责任制。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充分发挥企业节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将节能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建立起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对在节能改造、挖潜革新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六)在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一要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原则,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担保、典当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年,力争典当行发放当金17亿元,信用担保机构担保额20亿元。二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市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办、工商联要搞好组织协调,加快建立完善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用监督和信用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诚信评价办法,对民营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要大力宣传,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对不守信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要依法制裁,公开曝光。三要培育、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引导各行业协会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运作方式,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落实政策,强化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营造宽松平等的政策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仍在执行已废止政策的,要坚决纠正;对不认真执行规定政策的,要批评教育,及时整改;对利用手中“政策”、权力刁难勒卡、谋取私利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社会保障、品牌保护、投资政策等方面,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

二是营造合法公正的法制环境。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清理和规范各种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针对民营企业的“三乱”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开展好“行风万人评”活动,吸收更多的民营企业代表参与评价,对测评差的部门负责人要给予诫免。要扎实推进“平安临沂”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要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监察管理,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义务。

四是营造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经贸、发改部门要及时公布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方向等信息,引导民营企业科学理性投资。经贸、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搞好对民营经济的运行调度,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跟踪分析,指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各金融机构要正确贯彻宏观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改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和服务。

五是营造和谐向上的舆论环境。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成就,大力宣传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及和所做的社会贡献,有重点地曝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不良行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发展民营经济有功、服务民营经济光荣的浓厚氛围,激发民间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