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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精神的基本特征

公务员精神的基本特征

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在社会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富有生命力的政治思想、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其基本内涵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公务员精神有以下基本特性:

首先,公务员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在当代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培育的文化结晶,其基本内涵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公务员精神与中华民族精神的关系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公务员精神作为个性,既为作为共性的中华民族精神所统领,又因其丰富性和具体性,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在当代的具体体现。

第二,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制度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公务员制度是对公务员进行管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等等。

第三,公务员精神是党的干部精神的继承和发展。我们党的干部队伍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历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干部精神。如红军精神、苏区干部精神、焦裕禄精神、雷锋精神、铁人精神等。公务员精神既继承了这些精神的精髓,又丰富了党的干部精神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