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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区党员管理机制

健全社区党员管理机制

社区建设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城市化发展的产物,是我国20多年来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在这一“新生事物”中,作为社区建设保证的社区党建工作,从全国范围来讲,仍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其中,社区党员“管理难”就是一个比较突出和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

社区党员难于管理,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一是党员来自多种行业、属于不同单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基本以各行业、各单位为社会个体。从中央到地方,从事业部门到企业部门,每个行业或单位几乎囊括所有社会职能:就业、医疗甚至入学,等等,即所谓“单位办社会”。那时候,人们都依附于“单位”,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也都靠“单位”。在过去的体制下,城市基层党组织的所有党员肯定都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人,当然更属于本行业。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推进、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行业人”、“单位人”转为“社会人”,人们对行业和单位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而与社会和社区的关系日益密切。其结果是,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党员来源复杂化,又为不同单位效力。二是社区党员的流动性很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不具有“社会”流动性。包括少数党员在内的“人事调动”,也是通过党组织或人事管理部门进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人员的社会流动已是十分普遍和寻常的事情了。尤其在社区,已经很难做到所属党员多年在一个单位工作、在一个地方居住,加之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生活条件的改善,有些人也许一两年或者几个月就会有住址和单位的变动。人员的频繁流动,加大了社区党员的管理难度。三是难于思想交流。一个社区的党员来自四面八方,属于五行八作;今天你搬进,明天我搬出,或许同在一个社区住,你我直至迁出“社区”也互不相识。结果是党组织同党员以及党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大大减少,难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工作。除此以外,同一社区有在职人员,也有离退休人员;有在岗的,也有下岗的、无业的,等等。种种复杂的原因,使得社区党员确实难于管理。

如何走出社区党员管理难的困境?总结各地的经验,健全党员管理机制,实施规范化管理是一条有效途径。即根据社区党员的构成情况,把党员分成几种类型,实施不同的、规范的管理形式。

第一,建立“直属”党员的“直管”机制,实行隶属管理。“直属”党员是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街道党员,是由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组织体系中相对稳定的成员所组成的。这部分人相对来讲便于管理,因而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管理的优势,以直接管理的党员为突破口,进而推进非直接管理党员的管理工作。党组织可以通过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党员汇报会、恳谈会等形式,强化党员的“在党意识”和组织观念。对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街道党员,可实行“党建目标管理”。党组织要与党员签订责任书,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以充分发挥这部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建立在职党员的“协管”机制,实行双重管理。社区在职党员主要有三种类型:工作单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的;工作单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都在本社区的。党组织根据其不同情况实施主辅结合、双重管理。对第一类在职党员,主要由“直管”单位责任管理为主,而社区在职党员工作站协助管理为辅。对第二类在职党员主要以社区“单位直管”为主,社区党建联合会“联管”和党员工作站“协管”为辅。对第三类在职党员,8小时以内实行以单位管理为主,社区协助管理为辅,8小时以外实行社区管理为主,单位管理为辅的办法。通过“以条为主,以块为辅,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模式,对在职党员实施党建目标考核,使在职党员从严密的组织活动中强化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并提高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建立流动党员的“参管”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人,社区中出现了大量以辞职、下岗、自由择业者为主体的流动性更强的党员。党组织对这部分党员的管理,已经成为社区党员管理的一个重点。针对这部分党员更分散、流动性更大、工作变换更频繁的特点,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动态管理模式。首先是对这部分人不留管理“遗漏”。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自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比较集中的管理,并要加强同当地党组织的联系,委托当地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要为工作更不稳定的这部分“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证,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并对参与组织活动的党员实行登记制度。社区党组织对有固定工作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则督促其转出组织关系,使之接受工作所在地党组织的管理。其次是对“流动党员”不留管理死角。社区组织部门应建立外来流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登记制度,对“外来党员”,尤其是对外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私营企业中的流动党员更要实施有组织的管理。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在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应由所在地党委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最后是对“待岗党员”不能留下管理空档,要分别指定直属机关、教委、民政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的党组织负责管理。此外,对社区“流动党员”还可以通过建立“私协”党支部及新经济组织、社团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等多种管理形式,实现对这部分党员的管理。支部活动可以采取“流动党员活动登记”形式,实行登记、考勤制度,使流动党员始终处于正常的组织生活之中,确保社区党员关系不漏、组织生活不断、教育管理不松、先锋作用不停。

第四,建立新经济组织党员的“联管”机制,实行多层次管理。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关键是建立党的基层“联管”组织,形成以党的基层组织为纽带的组织体系。目前,由于新经济组织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部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也无法照搬国有企业经验,党的建设在这些领域影响力还很有限,尤其是没有建立和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以致于一直对新经济组织的党员疏于管理。多层面的联合管理体系,是新经济组织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必要措施。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区级层面上,建立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下面可设新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党建工作;在中间层面上,建立街道新经济组织综合党委或党支部,并由上级党组织选派专职负责人管理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在基层层面上,建立社区新经济组织联络站,加强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在有利于党内生活、有利于党员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创建新的基层组织形式。诸如,楼寓党支部、青年公寓党支部、一条街党支部·、大市场联合党支部,等等。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提供不同的活动载体,为发挥党员作用提供舞台,从而把新经济组织的党员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社区建设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城市化发展的产物,是我国20多年来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在这一“新生事物”中,作为社区建设保证的社区党建工作,从全国范围来讲,仍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其中,社区党员“管理难”就是一个比较突出和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

社区党员难于管理,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一是党员来自多种行业、属于不同单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基本以各行业、各单位为社会个体。从中央到地方,从事业部门到企业部门,每个行业或单位几乎囊括所有社会职能:就业、医疗甚至入学,等等,即所谓“单位办社会”。那时候,人们都依附于“单位”,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也都靠“单位”。在过去的体制下,城市基层党组织的所有党员肯定都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人,当然更属于本行业。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推进、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行业人”、“单位人”转为“社会人”,人们对行业和单位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而与社会和社区的关系日益密切。其结果是,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党员来源复杂化,又为不同单位效力。二是社区党员的流动性很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不具有“社会”流动性。包括少数党员在内的“人事调动”,也是通过党组织或人事管理部门进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人员的社会流动已是十分普遍和寻常的事情了。尤其在社区,已经很难做到所属党员多年在一个单位工作、在一个地方居住,加之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生活条件的改善,有些人也许一两年或者几个月就会有住址和单位的变动。人员的频繁流动,加大了社区党员的管理难度。三是难于思想交流。一个社区的党员来自四面八方,属于五行八作;今天你搬进,明天我搬出,或许同在一个社区住,你我直至迁出“社区”也互不相识。结果是党组织同党员以及党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大大减少,难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工作。除此以外,同一社区有在职人员,也有离退休人员;有在岗的,也有下岗的、无业的,等等。种种复杂的原因,使得社区党员确实难于管理。

如何走出社区党员管理难的困境?总结各地的经验,健全党员管理机制,实施规范化管理是一条有效途径。即根据社区党员的构成情况,把党员分成几种类型,实施不同的、规范的管理形式。

第一,建立“直属”党员的“直管”机制,实行隶属管理。“直属”党员是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街道党员,是由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组织体系中相对稳定的成员所组成的。这部分人相对来讲便于管理,因而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管理的优势,以直接管理的党员为突破口,进而推进非直接管理党员的管理工作。党组织可以通过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党员汇报会、恳谈会等形式,强化党员的“在党意识”和组织观念。对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街道党员,可实行“党建目标管理”。党组织要与党员签订责任书,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以充分发挥这部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建立在职党员的“协管”机制,实行双重管理。社区在职党员主要有三种类型:工作单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的;工作单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都在本社区的。党组织根据其不同情况实施主辅结合、双重管理。对第一类在职党员,主要由“直管”单位责任管理为主,而社区在职党员工作站协助管理为辅。对第二类在职党员主要以社区“单位直管”为主,社区党建联合会“联管”和党员工作站“协管”为辅。对第三类在职党员,8小时以内实行以单位管理为主,社区协助管理为辅,8小时以外实行社区管理为主,单位管理为辅的办法。通过“以条为主,以块为辅,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模式,对在职党员实施党建目标考核,使在职党员从严密的组织活动中强化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并提高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建立流动党员的“参管”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人,社区中出现了大量以辞职、下岗、自由择业者为主体的流动性更强的党员。党组织对这部分党员的管理,已经成为社区党员管理的一个重点。针对这部分党员更分散、流动性更大、工作变换更频繁的特点,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动态管理模式。首先是对这部分人不留管理“遗漏”。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自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比较集中的管理,并要加强同当地党组织的联系,委托当地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要为工作更不稳定的这部分“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证,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并对参与组织活动的党员实行登记制度。社区党组织对有固定工作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则督促其转出组织关系,使之接受工作所在地党组织的管理。其次是对“流动党员”不留管理死角。社区组织部门应建立外来流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登记制度,对“外来党员”,尤其是对外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私营企业中的流动党员更要实施有组织的管理。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在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应由所在地党委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最后是对“待岗党员”不能留下管理空档,要分别指定直属机关、教委、民政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的党组织负责管理。此外,对社区“流动党员”还可以通过建立“私协”党支部及新经济组织、社团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等多种管理形式,实现对这部分党员的管理。支部活动可以采取“流动党员活动登记”形式,实行登记、考勤制度,使流动党员始终处于正常的组织生活之中,确保社区党员关系不漏、组织生活不断、教育管理不松、先锋作用不停。

第四,建立新经济组织党员的“联管”机制,实行多层次管理。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关键是建立党的基层“联管”组织,形成以党的基层组织为纽带的组织体系。目前,由于新经济组织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部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也无法照搬国有企业经验,党的建设在这些领域影响力还很有限,尤其是没有建立和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以致于一直对新经济组织的党员疏于管理。多层面的联合管理体系,是新经济组织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必要措施。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区级层面上,建立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下面可设新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党建工作;在中间层面上,建立街道新经济组织综合党委或党支部,并由上级党组织选派专职负责人管理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在基层层面上,建立社区新经济组织联络站,加强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在有利于党内生活、有利于党员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创建新的基层组织形式。诸如,楼寓党支部、青年公寓党支部、一条街党支部·、大市场联合党支部,等等。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提供不同的活动载体,为发挥党员作用提供舞台,从而把新经济组织的党员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