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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通知

城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通知

为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做好县城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城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县城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意义

城区地名标志包括街牌、巷牌、楼牌、门牌等。设置城区标准地名标志,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城区公益工程,是提高城区管理水平、完善城区功能、方便群众生活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设置城区标准地名标志重要性的认识,把这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做好。

二、明确县城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城区的街牌、巷牌、楼牌、门牌的制作安装工作。街牌、巷牌、楼牌、门牌的内容、版面、文字、拼音、规格和颜色、外观、材质必须符合《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原设置的街牌、巷牌、楼牌、门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予以重新设置。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龙阳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城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二)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县城区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真正让这一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龙阳镇要加强所属社区对街牌、路牌设置,门牌、楼牌调查编码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民政局作为地名管理和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四)保证经费。县城区街牌、巷牌设置经费由县财政解决。楼牌、门牌设置经费,产权属单位和个人的,由产权单位和个人缴付,新建住宅区和旧城改造住宅区,由投资建设单位缴付,对城市低保户、五保户,按规定免收工本费,由县财政解决。楼牌、门牌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门(栋)牌工本费标准的批复》(价函〔号)执行。街牌、巷牌、楼牌、门牌设置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