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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病普查普治通知

妇女病普查普治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实现我县妇女健康目标,提高全县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扶贫工程组委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我县年妇女病普查普治共为已婚妇女免费妇科疾病普查21535人,宫颈癌筛查DNA取样13765人,其中确诊癌前病变及原位癌212人,浸润癌8人。还查出慢性宫颈炎患者9459人次,盆腔炎患者173人次,子宫肌瘤患者529人次,附件囊肿460人次。从年我县妇女病普查普治结果显示:我县妇女各种妇科疾病发病率较高,宫颈癌发病率占筛查人数的4.6‰,晚期癌最小年龄为24岁。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妇女病的早诊早治,有效降低死亡率,让广大妇女真正受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年继续利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援助的普查设备在全县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年4月至9月。

二、普查地点:县妇幼保健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

三、普查对象:按照自愿原则,对全县已婚妇女进行普查,其中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经期妇女暂不参加检查。

四、普查内容:一般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盆腔B超检查、电子阴道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DNA检测。

五、普查费用:

按万府通字号通告规定:宫颈脱落细胞DNA检测仅收取成本费180元(参加新农合、城镇医保、职工医保者报销150元,自费30元)。

DNA阳性者免费取活检送北京军区总医院进行病理检查,每例收取50元邮寄费,对确诊的宫颈癌患者给予1000元大病救助;对查出患有慢性宫颈炎的患者,需做聚焦超声无创治疗的仅收取成本费150元(参加新农合、城镇医保、职工医保者报销120元,自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