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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情况通报

森林火灾情况通报

近期,部分村(居)因野外火源管理措施不力,引发了多起森林火灾(警),给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很大威胁,造成了不良影响。据统计,镇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嘉府字号)的文件后,至年1月19日止,太平上等村(居)共发生森林火灾(警)10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年12月14日下午,太平上村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到30亩;

2、年12月21日,马鞍山居委会发生火警,过火面积2亩;

3、年12月21日下午,竹子岭村高速公路边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亩。

4、年12月21日下午和2009年1月14日,山塘村各发生火警一次,合计过火面积5亩。

5、年12月21日下午,水北村发生火灾(西牛星村烧过来的),过火面积60亩;年12月23日中午,水北村人民医院后面发生火警,过火面积2亩。

6、年12月23日和2009年1月12日,同益村各发生一次火警,合计过火面积8亩。

7、年12月24日下午,上七里村发生火警,过火面积4亩。

上述火灾(警)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①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村对安全用火的宣传不到位(冬至上坟、烧火土);

②野外火源管理措施不到位。

③村干部责任不到位,护林员管护责任不落实;

④火情报告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会议精神,确保我镇春节期间不发森林火灾,镇政府要求各村(居):

一、必须吸取上述火灾(警)的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强化值班,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都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火情,确保火情得到及时处置。

二、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防范,从源头上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组织包组村干部及包片护林员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和火灾敏感地段加强设防,查找火灾隐患,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高火险地段,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管理,严格把守进山路口等要害部位,同时加大巡查密度,严禁在林内燃放鞭炮、野炊等活动,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三、要认真做好扑火准备工作,严阵以待,时刻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要强化巡山、巡田措施,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出击,快速扑灭。

四、要加强科学扑救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扑救安全。明火扑灭后,要指定村、组干部负责组织足够的人员认真清理余火并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五、要深入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在人员流动集中的村小组和关键路口地段,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和墙报等手段,进一步对广大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野外随意用火的危险性,把遵规守法,按章用火,安全用火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