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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安全及规划检查通知

房屋质量安全及规划检查通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改善住房条件的越来越多,而农民及个体建筑工匠对建房安全质量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存在诸多安全隐患。12月5日,兴国县崇贤乡崇贤村村民自建房,因擅自加层在施工过程中房屋发生整体坍塌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12月13日晚,崇义县横水镇萝卜巷村一幢在建8层民宅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对我县村镇建房管理敲响了警钟。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府办电号文件的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乡镇建房、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及规划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布置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使该项检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展开,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

对辖区内在建的乡镇建房、农民自建房进行一次全面质量安全大检查,将建房户姓名、建筑质量、建筑层数、个体工匠姓名及资质证编号(何时培训发证的)、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及规划审批流程、是否有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施工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造册登记,逐一逐村排查,做到不遗漏,真实全面。

三、对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应立即发出全面停建通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到位方可允许继续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各地检查排查工作需在2年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并形成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意见建议及对策等,登记表和汇报材料于2年1月15日前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成立技术指导组和督导组,对各地检查、整改处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