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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审批系统运行工作通知

网上审批系统运行工作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厅字号)文件精神,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我县从年11月开始试运行,为确保网上审批系统的正常运行,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行为,现就进一步严格按照网上审批系统运行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网上审批的具体实施工作

1、从年1月1日起,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将本部门保留实施和省市下放、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通过新的网上审批系统受理、审批、办结。

2、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未接入政务网的,必须在年12月30日前接入政务网。

3、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要在年12月30日前,分期组织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审批工作签发领导、工作人员(不含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批操作技能培训。

4、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必须在年1月15日前,根据窗口及审批人员人数每人配备一台符合网上审批要求、统一品牌型号的新电脑及打印机(电脑及打印机配置见附件),电脑及打印机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电脑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二、有关要求

1、网上审批工作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上审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本单位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目标。

2、县监察局、县效能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未按要求做好网上审批相关工作,影响我县和全省统一网上审批工作的,将根据《龙南县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龙南县机关效能“扣分预警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