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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领导在煤矿整治及安全生产的发言

县委领导在煤矿整治及安全生产的发言

同志们

县政府召开全县煤矿整顿关闭暨平安生产工作会议,今天。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平安生产形势和下步将采取的几项措施》文件精神,和全省深化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煤矿整顿关闭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我省发生的恶性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平安生产工作“两个攻坚战”努力开创我县平安生产工作新局面。刚才,根发同志传达了市煤矿整顿关闭会议精神,并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演讲,完全赞同。县煤行办主任同志布置了具体工作,新湖煤矿法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再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省平安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今年以来。特别是近期恶性事故频发,继10月13日发生丰矿建新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0月22日发生横峰银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10月28日又发生乐安零线煤矿透水事故,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再看我县,全县上下把煤矿平安作为平安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煤矿平安生产工作基本平稳,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但形势却不容乐观。全年至今已发生煤矿死亡事故5起,死亡8人,事故次数与去年全年持平,死亡人数比去年全年还多出2人,已突破市里下达我县死亡人数指标。

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平安生产基础单薄,分析近年来我县发生的多起煤矿平安事故。抵御灾害能力缺乏,平安保证水平较低的客观现实,也反映出在经济发展较快,电煤供求紧张、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处于较高位运行的市场环境下,一些煤矿企业受利益驱动,存在重生产轻安全、不顾平安条件盲目生产、瞎指挥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现象,更暴露出我县煤矿平安工作在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事故处置、应急求援、推进平安生产文化、法制、责任、科技、投入“五要素”落实等方面,还存在单薄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脆弱的平安基础已不能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要求。同时,一些煤矿企业对煤矿平安生产的认识不到位,平安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平安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矿井平安装备投入、平安管理、隐患整改不到位,这些都是单薄环节,都需要在今后认真克服和解决。

国务院确定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整顿关闭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和抓紧抓好平安生产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平安,事关和谐发展的大局,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必需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坚决响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痛下决心,以铁的手腕,超凡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平安生产攻坚战,夯实平安生产基础,实现我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真正形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强大合力

首先,这次煤矿整顿关闭行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级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首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经常深入矿井和作业现场,调查了解煤矿平安生产状况和动态,逐个矿井检查,逐个问题落实,切实搞好监督指导,确保整顿关闭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煤炭、国土、工商、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和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强大合力。

其次。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平安摆在第一位,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布置和要求上来,该整顿的要严格依照规定规范迅速整合资源,改进生产条件,完善平安设施;该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及时转产转业。

第三。要按照《平安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各生产环节、各工种、各岗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实到班组和作业岗位。特别是煤矿企业责任人要定期下井检查,召开平安生产例会,认真研究平安生产问题,切实做到生产必需平安,不安全不生产。

第四。对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的进行公开曝光,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众对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的举报制度,发挥群众对煤矿平安生产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坚决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任务

也明确了县国土局、县煤行办、县公安局、县供电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信访局的具体职责。当前,县政府已下发了县深入开展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县小煤矿整顿关闭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法、矿井关闭范围。县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就是年底整顿关闭方案中确定的22家矿井,并对已经关闭的7家矿井继续加强跟踪监督,严防死灰复燃。这是一个硬指标,大家务必把它上升到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以超常规的工作作风,铁心硬手,真抓实干。为了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这里,强调“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照“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要求。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确保整顿关闭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坚持依照统一关闭煤矿规范进行检查验收。撤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讯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五项要求,缺一不行,以此确保关闭矿井真正关死关实。

三是坚持依照“企业负责。专业监察,县乡督查”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需落实以下处置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分;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平安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在当地主要煤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努力开创我县平安生产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和各类事故。平安生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493号令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非法违规开采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矿主的刑事责任。凡发现属于关闭取缔的矿井应关未关的要对当地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失职、渎职的责任。平安生产监察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各类违法生产活动;造成事故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凡投资入股矿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需撤出投资,逾期不撤的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要坚决查处在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过程中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凡发现公务人员存在与私挖滥采、违法违规生产的矿井有利益关系或在幕后纵容及为非法生产矿井充任维护伞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严肃惩办。

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各类矿山依法办矿意识明显提高,平安生产条件有所好转,但由于平安投入缺乏,平安设施落后,平安生产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类煤矿和非煤矿必需严格依照要求,继续加强整改,不时完善生产系统,尤其是通风系统和提升运输系统。要注意巷道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平安生产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经常组织平安生产技术力量,下到各矿井生产一线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平安大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哪里单薄就加强哪里”原则,督促各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突出技术改造,不时提高矿井的防灾和抗灾能力。

三是要强化行政职能。从严把关,严格依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加强对各类证照的管理,认真开展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凡年检达不到要求的必需坚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对不服从管理、不按时参与年检年审的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吊销其证照,并公开曝光。

四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必需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督查和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违法经营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生产和经营秩序。

五是要深化专项整治。企业承担责任主体职责,安监部门承担平安监管职责的要求,强化部门配合,组织协同作战,形成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要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提升保证能力。平安生产主管部门和各类矿山企业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标本兼治,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平安措施落实到位。这里我提四点要求:第一,领导要十分到位。平安生产主管部门及各类矿山要成立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企业日常平安工作和专项整治的责任;第二,责任要十分到位。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管理部门和政府要立足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承担工作责任,把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实在效果。平安生产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起检查督导责任,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第三,措施要十分到位。各矿山企业要按照《平安规程》要求,认真搞好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第四,投入要十分到位。要继续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平安投入,夯实平安基础,确保平安生产。

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同志们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和国家财富平安,意义十分重大,责任重于泰山。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平安促发展,向平安要效益,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认真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平安生产工作,为开创我县平安生产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