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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援助农村特困群众建房的通知

民政局援助农村特困群众建房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单位、中央省属在临各单位:

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是州政府今年为民要办的12件实事之一。今年,州上计划解决3000户农村特困群众的住房难问题。省政府规定,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每户建房补助6000元,其中省上补助3500元,州、县配套2500元。因受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目前,修建3间农村中等水平的住房至少需要12000元,除政府补助外,需建房户自筹6000元,因农村特困群众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困难很大,尤其是农村五保户、残疾人、重病户既无自筹资金能力,又无投工投劳条件,只有通过各个方面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才能顺利完成危房工作任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政发[20*]18号)中“危房改造资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保障机制,坚持群众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的原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帮建”的要求。为了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州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任务,使建房户入冬前搬入新居。6月24日,州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各单位援助的方式,解决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

州政府要求州级各单位,中央、省属在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为特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个单位至少援助5户农村特困户建房,每户援助资金2000元。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援建活动,自发文之日起至7月底,将援建款项汇(交)到州农村危房改造专用账户,由州政府集中统一安排,援建情况将在民族报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