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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和入住通知

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和入住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敬老院管理和入住工作,确保实现“年内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全面做好五保供养对象入住工作

20*年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敬老院管理和入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乡一院”格局初步形成,供养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全市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但少数乡镇(街道)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院民入住进度缓慢、供养率不高、管理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敬老院管理和入住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五保供养对象入住工作的力度,确保8月底前完成五保对象入住率达到80%的任务目标。

二、提升标准,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为院民提供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抓好用房建设。按照80%供养能力的要求,落实院民用房,同时,要配齐卫生室、浴室、活动室、办公室等配套用房。房屋数量不够的乡镇(街道),要早规划、早动工,确保6月底达到标准要求。

(二)加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按照“经济、适用、实用”的原则,突出“家庭化、亲情化”的主题,抓好暖气、水、电等院民生活设施的配套。

(三)加强健身娱乐设施建设。配全健身娱乐器材,提高院民生活质量。

(四)加强敬老院环境建设。按照“宜树种树、宜花栽花”的原则,绿化美化敬老院环境,建设花园式敬老院。

三、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解决“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入手,扎实抓好敬老院软件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敬老院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用责任来提高服务水平。

(二)健全完善敬老院财务制度。要配备专门财务人员,民政部门每月下拨的院民供养资金必须拨入敬老院专门帐户,确保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要将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办公经费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同时,敬老院要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实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强组织建设。按照“有爱心、有能力、有奉献精神、有责任感”的“四有”标准,认真选配管理服务人员,尤其要选配好敬老院院长。

(四)提升工作标准。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行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把五保对象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扶持、监督力度。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乡镇敬老院结对帮扶的力度,在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帮助。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供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院民入住、院务管理等情况的督查,并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乡镇敬老院管理和入住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