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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局精品广场建设方案的通知

商业局精品广场建设方案的通知

*精品广场建设是全州市场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启动性工程。广场建成后将为我州特色地产品展示展销和招商引资搭建新的平台,有利于提高特色地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为切实加大广场建设力度,根据州政府召开的**精品广场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入园商品和经营企业

入园产品必须是品牌价值较高、市场开发潜力大、证照齐全的地方特色产品。经审查,第一批进入*精品广场的产品有:*市:*

入园产品由州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一年一核定。

入园企业及租赁主体经营形式由各县市确定。租赁合同、租金交付、门店装修等由县市商务部门负责办理。

二、铺面分配

铺面按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门牌号直接分配到县市:*市A101;*

铺面外标识由州商务局统一设计制作,制作费用由各县市分摊。铺面内装修由各县市具体负责。

三、补贴政策

铺面按已确定的价格和州政府[20*]5号专题会议纪要的优惠政策,由各县市承租主体向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行租赁经营,租赁经营试运行一年后,视运行情况再确定是否延续。

八县市租用面积为465.26㎡,租金从20*年10月1日起算,月租金A类运行期间60元/㎡;B类运行期间45元/㎡。

运行期间租金由州、县(市)政府各按50%分担。州政府补贴的租金拨付到州商务局,由商务局负责补贴到位。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商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服务工作。各承租企业要切实加强经营管理,务求实效,做到依法经营。

(一)精品市场从业人员,由县市商务局从相关企业选派。

(二)县市商务局对承租企业要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负责组织引导企业从事经营活动。

(三)各县市务必尽快完成装修,确保10月15日前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