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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节约资源通知

政府机构节约资源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意见》(惠府办〔*〕1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加强我县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府机关节约资源宣传工作力度

在全县政府机关中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单位活动,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性,普及节约资源的基本知识和行为规范,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不断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约资源变成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促进政府机关节约资源工作的全面开展。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厉行节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规范用电、用水日常管理

(一)空调系统节电。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加强空调系统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共建筑的空调温控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在26℃以上,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人走时即关空调风机,开空调时关闭门窗,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主机,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在节能的基础上,实施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更换高能耗设备,加装变频器等节电装置,中央空调水泵电机实施节电技术改造。各部门要对办公楼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清洗,提高空调能效水平,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二)照明系统节电。开展“绿色照明”活动,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加快完成所有非节能灯(包括T8、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工作。优化照明系统设计,合理改造电路控制方式;门厅、走廊、通道、卫生间等场所,改用瓦数较小的节能灯,同时设定隔盏灯或减少灯管数,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现象。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尽量减少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离开办公室、下班时做到随手关灯。

(三)用电设备节电。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推广使用节电软件,除值班设备外,下班时要关闭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等所有用电设备电源;计算机要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休眠状态,尽量减少待机能耗,打印机等用电设备长时间不使用应及时关闭;提倡3楼以下不乘电梯;在办公区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开水器(如太阳能开水器、空气源热泵开水器等)。

(四)节约用水。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逐步在新建和改造项目中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开展办公区内洗手间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等节水改造和建设;有条件的单位可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加强水龙头、水管等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跑冒滴漏的水龙头和洁具、老化或者漏损率较高的供水管线要及时进行更换,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食堂清洗炊具、餐具改不间断冲洗为间断冲洗;绿化用水鼓励使用雨水和符合用水要求的河水、回用水,尽量采用喷灌等节水方式,合理设置浇灌周期。

三、节约办公用品、办公经费

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和办公用品购置、领发制度;大力推进县级部门电子政务和机关信息化建设,推进无纸化办公和网络办文,大力推广使用再生纸,降低纸张消耗;根据工作需要印发文件,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倡双面用纸;尽量采用添加墨水、碳粉等方式补充打印耗材,减少新购墨盒、硒鼓。减少使用一次性签字笔、一次性纸杯等办公用品;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聊天、拨打声讯热线,有内线的电话一律使用内线,拨打外线电话尽量长话短说;严格控制邮寄费用,尽量使用平信方式传递,减少特快专递使用数量;坚持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和会议标准;会议资料不再使用塑料文件袋,内部会议不使用文件袋;会议用餐提倡供应自助餐。

四、严格政府机关公务车辆节能管理

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道路交通条件,科学核定执法执勤车、专业检测车、突发事件(事故)处置指挥车等专用车辆的数量、配备标准和油耗定额,并严格执行。同时,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严禁公车滥用、公车私用;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根据不同车型,制定车辆燃油使用标号和油耗标准,核定车辆维修费用,科学合理使用车辆上的各种电器设备,降低油耗;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做到文明行车,不违法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车辆保险费用。

五、严格实施政府机关节能产品采购工作

各镇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节能物资的采购工作,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优先选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大力推广采用节能、节水和环保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禁止采购能源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同时,要加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统计体系,提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效能。

六、加强社会公共设施的节能管理

各镇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我县社会公共设施的节能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路灯、户外广告等照明管理,要根据夏季昼长、冬季夜长的特点,科学安排路灯、户外广告的开关灯管理;对广场、公园、公益性广告、路边装饰等照明,要尽量减少使用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各镇政府(办事处)、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资源消耗现状,包括建筑、照明、制冷、办公设备、车辆等耗能设施、设备和产品,以及水、电、燃油消耗,办公经费支出等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做好节约资源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各镇(办事处)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要将本镇(办事处)、县城的公共照明路灯的基本情况(包括路灯杆数、用电功率、年用电量和费用开支等)进行统计调查,并提出节电计划和措施。各镇(办事处)、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各镇(办事处)、县城的公共照明路灯的基本情况,要于5月30日前报县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