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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检查通知

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检查通知

各区统计局、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集团(总)公司、各资产控股公司、驻深局以上单位:

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下列要求

,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全年经济增长情况

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既要提高对于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重要意义的认识,又要严格坚持实事求是,要充分认识到在统计

上虚报浮夸的危害性。要以总书记的指示作为统计工作,特别是第四季度统计工作的总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以高度责任感,准确核算各行业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如实反映本地区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对预期的目标,已完成的,或者未完成的,都要如实上报。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的行为,应当坚持原则,予以拒绝、抵制,绝不允许为实现预期的目标人为提高增长速度,篡改统计数据,搞虚报浮夸。

二、加强对重要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

各级统计机构要依照《广东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规定,对汇总上报的统计数据,着重力量进行认真检查和质量评估,并形成制

度,确保逐级上报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尤其要抓统计资料源头的准确性。各统计专业对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要严格

把关,认真审核,坚持挤掉有“水分”的统计数据,要的是没有水分的实实在在的数据。对发现统计数据有异常的,要查清原因,作出

说明,对有异常变动而又没有合理依据的数据,市统计局将不予认定。对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虚报浮夸的统计违法行为,

将按《统计法》和《*经济特区统计管理条例》及省纪委、省监察局、省统计局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规定》,

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狠抓统计数据质量

各级统计部门领导班子,要齐抓共管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成员按分工负责、专业统计负责人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

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鼓实劲、讲真话、报实数,并教育广大统计人员

遵守“约法三章”,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