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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统计调查通知

农业经营统计调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及时掌握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更好地为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我厅决定开展*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包括*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统计、*年度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和*年度“千龙带千村,共建新农村”行动情况统计。其中,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范围包括:

1.各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

2.在民政、工商或农业部门登记、注册、备案的中介组织;

3.以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形成主导产业,联接千家万户,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4.从事季节性农产品代购代销的农村经纪人;

5.以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林特产业及其它产业为主业的专业大户。

各类产业化组织填报标准和要求见附件“填表说明”。

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统计范围为*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确认在册的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年度“千龙带千村,共建新农村”行动情况统计调查范围为全省参与“千龙带千村,共建新农村”行动的各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

二、调查内容

*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查表主要收集全省各类产业化组织基本情况、产业类型、规模效益、带动农户增产增收以及有关部门对产业化扶持等信息。

*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重点掌握了解*年度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基本经济指标、自有生产基地、开展农业产品加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吸纳社会就业、利用外资、开展科技创新以及各级各部门对企业的扶持情况等。

*年度“千龙带千村,共建新农村”行动情况统计调查表主要了解我省各级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村结对共建情况,包括带动结对村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带动途径和合作内容等。

三、工作要求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调查有关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调查全面、数据真实、填报规范、上报及时。

请各市农业局负责有关统计表下发、指导填报和回收,认真审核,汇总有关报表,形成分析报告,经局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公章。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必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省属有关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若参与了我厅实施的“千龙带千村,共建新农村”行动,需要同时填写*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年度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和*年度“千龙带千村,共建新农村”行动情况统计表。所有报表及分析报告请于2009年2月20日前统一报我厅经管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有关调查表请在省农业信息网经管处“农业产业化”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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