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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乡财县管通知

财政部乡财县管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4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乡财县代管是建立县乡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协调,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我省在*年以前全面推行乡财县代管工作。

二、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各地要在认真落实财政部提出的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和县乡联网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在实施乡财县代管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缺口上移,财力向下倾斜”的要求,加大对乡镇的支持力度,确保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四、要进一步增强技术支持。各地在实施乡财县代管工作过程中,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县乡联网,并加快使用省财政统一提供的乡财县代管软件,不断提升为基层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