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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准备通知

防汛抗旱准备通知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及早部署,提前准备。现就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行政首长防汛抗旱的责任分工,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部门防汛抗旱责任。各市、县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分工,既要明确重点工程,又要兼顾面上防汛除涝、抗旱工作,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组成人员、省水利厅直属水管单位防汛抗旱组织的主要组成人员名单,要于4月20日前报省防指备案。大中型水库、行蓄洪区、长江和淮河干堤、大中型泵站等重点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名单,要于4月10日前报省防指,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由市水利(水务)局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省水利厅农水处备案。山洪灾害易发区、长江江心洲及外滩圩的所在县、乡(镇)的防汛行政首长负责人名单,由相关市在新媒体上公布,并于汛前报省防指备案。

二、扎实开展防洪工程安全检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督促防洪工程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对堤防、涵闸、水库、城市防洪工程、排灌站等防洪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老险工险段、新建和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备用电源,以及建筑物与堤防结合的隐蔽部位。市级要对辖区内大中型水库和泵站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小型水库检查的督查力度,抽检率应超过小型水库总数的30%。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处置,不留隐患,确保度汛安全。对阻碍河道行洪的各类违章设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依法责令限期清除。省防指在汛前对各市及省水利厅直单位的防汛抗旱准备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地的度汛准备工作进行通报。大中型泵站的督查工作由省排灌总站负责。

继续实行汛前检查责任卡制度。有关单位要认真填报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堤防,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泵站及涵闸、病险小型水库的检查责任卡,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大中型泵站的检查卡报省排灌总站核备。

三、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落实度汛方案。要充分利用汛前有利时机,精心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在建工程施工进度。2008年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水库应急除险加固、中央水利基金安排的项目等涉及度汛安全工程,必须于汛前全面完工。必须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含涉河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明确防汛责任人,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已开工建设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在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长江、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和水库除险加固坝体及泄放水建筑物在建开口工程,务必于汛前完成堵口复堤任务,并逐一制订度汛方案于4月10日前报省防指办和省长江、淮河河道管理局核备,水库工程同时报水利厅业务主管处室,重点在建开口工程度汛方案要按程序报批。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及调度方案。各地要结合工程现状,修订、完善水库、河道、湖泊和城市(含县城)防洪预案和有关控制工程调度方案,抓紧修订或编制加固及新建工程控制运用办法。各类水库(水电站)要按照《关于贯彻国家防总有关规定明确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问题的通知》(省防指[20*]116号)要求,明确防汛指挥调度权限,制订好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沿淮各地要结合行蓄洪区移民迁建情况,抓紧修订行蓄洪区运用方案。按照行蓄洪区运用补偿有关规定,汛前应完成行蓄洪区居民财产登记或变更登记工作。有关市县要进一步制订完善防御台风和山洪灾害、长江江心洲、外滩圩应急度汛和重要圩口应急抢险等预案。尚未完成城市防洪预案编制任务的,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编报工作。要督促城市防洪排涝、尾矿库,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工矿防洪责任单位,编制突发灾情应急预案。

五、保障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正常使用。各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厅直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所属防汛抗旱通信和计算机网络设施、异地视频会商系统、水文测报设施、水库自动测报系统、土壤墒情监测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保障信息畅通,运转正常。要制定恶劣天气情况下,雨水情信息监测、传输保障措施,确保测得到、报得出,为防汛抗旱调度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六、落实防汛抗旱经费、物资和巡堤查险队伍。针对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较多的实际情况,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好群众性防汛队伍,并将防汛队伍组成人员登记造册,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并适时演练。要加强对现有防汛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抢险水平和专业技能。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筹集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在加强对现有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的同时,逐步增加本级物资储备量,并认真开展社会号料工作。

七、把汛前准备与当前抗旱保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抗大旱、长期抗旱的思想。当前受旱地区要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浇灌。实行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把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放在抗旱工作首位,严格控制河道湖泊、水库蓄水,发电调度必须服从供水调度。全省各地要把蓄水保供水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千方百计拦蓄地表径流,要加快水库除险加固施工进度,早蓄水多蓄水,要抓紧开展各类灌区特别是大中型灌区的清淤整治工作,务必于春灌前完成清淤任务,保障水路畅通,各市和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要根据现有水源情况,于3月底前制订完成抗旱供水应急方案,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要切实抓好各级抗旱服务队建设,及时发挥应急骨干作用。

各市及省水文局、排灌总站、长江局、淮河局、茨淮新河、怀洪新河、临淮岗工程管理局汛前检查报告、险工险段图和附件各类统计表,务必于4月10日前报省防指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