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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预案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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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预案审查意见

防汛预案审查意见范文第1篇

■闵行区浦江镇人大建立代表书面意见处理专项经费。这笔3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解决办理代表书面意见的资金问题,支持和推动承办单位落实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各承办单位就经论证能够解决又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书面意见,以《人大代表书面意见项目实施审批表》的形式,向镇人大提出资金申请。审批表中,要填写办理书面意见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实施中要产生的相关经费等内容。据统计,目前共有6家承办单位提交了9件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处理的资金申请,涉及鲁汇社区天然气改造工程、世博家园小区消防设施完善工程、红东沥青道路维修工程等民生项目。目前,这些书面意见都获得了适当的费用补贴,或落实了相应的资金渠道。(顾冬梅)

■松江区新浜镇人大建立“两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首先,建立了“两代表”定期走访群众制度,明确走访以选区为单位,重点走访老党员、老干部及老弱病残家庭,走访后应及时将群众合理诉求向村(居)委会和职能部门反映,在走访中应及时收集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每名代表每周走访居民不少于1户,联系职工群众不少于1人,并填写工作记录。其次,开展“两代表”接待日活动。固定将每月最后一个周四作为代表接待日,接待场所为每个村(居)的平安工作室,为提高接访效果,镇人大还联系了党群办、综治办、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认真听取选区居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诉求。镇人大及时梳理、转办相关事项,并对问题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开展以来,通过与选区群众互动,代表们普遍反映“了解社情民意接了地气、赢得群众信任聚了人气、代表建言献策多了底气”。(朱金华 成全新)

■黄浦人大采取新举措发挥参谋服务作用。会务保障用心多一点——每次常委会会议前,提前半个月编印《审议参阅资料》,介绍审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法律规定、专家学者观点、国内外成功经验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供参考。履职参谋思考多一点——区人大每年两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今年上半年就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人大工作、做好代表联系社区选区工作和发挥常委会整体作用四个议题开展调研。综合协调沟通多一点——区人大机关确立了六个工作委员会以及办公室、研究室、代表工作室间的例会制度,为通报工作情况、双向交流协调、提出意见建议搭建平台。此外,办公室还参加区“四办”主任会议,建立与“两院”办公室的专项协调机制,当好常委会依法集体履职的“大管家”、“总调度”。(蔡旭姣)

■青浦人大启动代表年中集中视察活动。视察活动重点关注二、三产业发展、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农业与农村工作、宗教场所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为7月中旬召开区人大代表会议,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做准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并对代表集中视察方式作了改进,根据视察内容合理确定每组视察代表人数,全体区人大代表共分成六组分时开展集中视察活动,每组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以进一步增加视察工作深度,提高代表视察实效。6月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燕平等在副区长余旭峰陪同下,带领第一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华新镇观音堂、金泽镇颐浩禅寺以及太浦河沿河生态涵养林消防安全情况。(孙文萍)

■金山人大跟踪监督水利工作情况。去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区水利工作汇报,在肯定政府工作实绩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深化建管并举的水利工作机制、稳定保障并提高水利资金投入等意见。近期,在汛期来临之前,常委会相关部门通过深入现场察看、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水利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等形式,对主任会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了全面检查。在对检查结果表示满意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镇村水利项目配套资金压力大、基层水务站及镇村管养“三支队伍”老化弱化现象较为普遍、工作经费紧张等。区人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梳理问题,转交区有关部门处理,并对处理情况予以关注。(陆益)

■浦东人大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系列专题讲座。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第二季度,分别邀请原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任连友、区财政局局长和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就做好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浦东新区财政预算相关情况以及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基本方法三个主题,对全体区人大代表、部分镇人大代表以及人大机关干部作深入浅出的讲解。代表们普遍认为报告内容充实、讲解生动、举例贴切,对进一步熟悉新区财政预算工作相关情况和加强对政府预决算审查监督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也将为常委会下一步更好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王珏青)

■崇明人大集体调研农业标准化工作情况。5月21日,崇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调研农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先后现场察看了庙镇上海泰克比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港西镇上海玉英蔬果专业合作社以及上海崇林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并听取了相关情况的简要介绍,听取县农委、县质监局负责人关于县农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的介绍,并围绕农业标准体系的制定、标准的执行、标准化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询问、交流。(孙述洲)

■嘉定人大听取审议本区网络监察系统运行情况报告。会议指出,网络监察作为一种信息化“技防”手段,发挥了“人防”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与作用,对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建议: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的思想基础;完善拓展网络监察领域,提升网络监管水平;推进网络监察系统建设,提高平台应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沈彦彬)

防汛预案审查意见范文第2篇

一、2013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防汛工作

2013年,我局围绕一个中心和五个确保,积极做好防汛工作,夯实防汛基础,确保全县水工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安全。

一是制定了万方以上山塘和中小型水库度汛方案,落实了防汛责任人,明确了目标任务。全县七座中型水库分别有县政府七名副县长担任行政责任人,县水利局七名助工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小(一)型水库由县领导担任行政责任人,所在乡镇水枝员担任技术负责人;小(二)型水库由所在乡镇领导及村长担任行政责任人,乡镇水枝员担任技术负责人;万方以上山塘由所在乡镇干部及所在一名村干部担任行政责任人,所在乡镇水枝员担任技术负责人。

二是修订和完善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防洪预案,山塘电站防洪预案明细表,在责任上、制度上、措施上、保障上各方面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三是各乡镇对水库安全管理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择优汰劣,强化了水库安全员巡查观测、查险、报汛、水库日常管护的学习和操作技能;计划3月初,对乡镇水技员、水库安全管理员及简易雨量观测员进行培训。

四是维修了通讯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防办工作人员能熟练运用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查询信息,正确率高;

五是进一步健全了水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防汛值班制度,水库报汛制度,防汛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突发险情处理制度,防汛会商制度,防汛抗旱宣传制度,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管理使用制度等十一项规范性制度,做到防汛工作规范化,良性运行管理。

六是县水利局安排了由局领导带队,技术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水技站长、工程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防汛汛前检查组,对全县小型以上水库,新建、在建、续建工程及京九铁路、赣粤高速公路等沿线的万方以上山塘逐座地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查隐患,除险情。

(二)水利“双安”工程建设工作

1.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1)2012年县规划内重点小(2)型水库23座,批复投资4476.82万元,2012年7月6日完成招投标工作,2012年7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2012年9月底开工建设,截止目前为止,23座水库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投资4137.28万元,占批复投资的92.42%。

(2)我县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共有22座,2012年8月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批复投资2637.62万元,11月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流标后,进行邀请招投标,2012年12月31日邀请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2013年1月7日签订施工合同,由于天气下雨和临近春节,截止目前为止,根据各水库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天气因素,4座水库开工建设。

2、农村安全饮水和农村自来水规划工作

(1)认真做好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打下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水利规划工作,把规划作为地方发展的头等工作抓实、抓好,把农村自来水规划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保证进度和质量,委托专业设计单位(五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并协助设计单位按照初审意见进行了规划修订,3月9日,规划完成并通过了省发改委、水利厅组织的审查。

(2)提前制定方案,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双安”工程建设的意见,围绕2012-2013年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要求,明确提出通过2013年努力,全面解决我县规划内剩余12.97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其中农村居民5.17万人,学校师生7.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并从组织领导、资金筹措、技术报务、建设管理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2013年继续大力推进规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建设“千吨万人”供水工程4座、并延伸部分供水工程管网,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2.97万人(其中农村居民5.17万人、学校师生7.8人)。在认真抓好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提前委托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建筑分院做好2013年度拟实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为加快实施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打好基础。

(3)加强建后管理,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年前,我县与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草拟了《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合作协议书》,年后,主要领导多次向县领导请示汇报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作设想。《协议书》签订后,我县将开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城乡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和建后运营管理交由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行规范化管理,真正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三)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

我县2012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于2012年10月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2012年10月25日工程正式开工。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渠道改造长216.21km,其中完成衬砌渠道长154.08km(含U型槽衬砌67.65km、现浇砼衬砌84.94km、浆砌石衬砌1.49km);新建渠系建筑物完成370座,改造完成77座;完成小型引水堰维修3处;完成更新改造提灌站2处合2台套;累计完成工程投资2138万元,约占工程建设任务的95%。

(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我县在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为小江镇防洪工程,该项目批复总投资2364.37万元,该工程拟疏浚治理河道长6.5km,新建防洪堤4.21km,护岸3.06km。截止2013年4月10日,已完成防洪堤填筑2.16km,疏浚河道5.26km,护岸1.69km,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5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25万元,省级21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0万元。截止目前为止,共完成投资1170万元,占批复投资的49.5%。

今年,我局还启动了县新田镇金鸡河段防洪工程招投标工作,计划4月中旬完成。

(五)水资源管理工作

2013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河道采砂巡查,征收2012年7-12月水资源费,编制2012年水资源公报,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出台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赣市水利字[2011]71号),我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9亿立方米(2011-2015年),围绕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一是按水量分配原则进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审批事项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系统,未通过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对擅自开工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

二是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严格限制在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工业项目,凡达不到用水定额标准的新上生产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兴建,加强对用水5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的监控,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是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强化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排污总量超过水(环境)功能区纳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加强水(环境)功能区和重点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建立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主要江河行政区界断面用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站网建设。

(六)其他水利工作

1.五洋电站建设

五洋水电站工程建设于2012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以来,至今已经完成左岸一期围堰的填筑,填筑土石方3万立方米。大坝左岸一期三孔半溢流坝及消力池基础开挖全部完成。同时进行厂房基础开挖,厂房基础开挖已经完成90%,工程基础开挖土方3.3万立方米,开挖石方10.78万立方米,完成大坝砼浇筑1.7336万立方米,完成投资8868万元。

2、其他几项工作

(1)完成了我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的编制工作。

(2)完成了我县2012年小农水专项工程(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建设方案及标准文本的编制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天气等不利因素,导致工程进展相对较慢,部分工程不能在计划时间内完工。

2.项目太多造成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3.有些乡镇政府在空库、征地、取土及进库公路等问题上协调力度不够,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三、下一步打算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苏区振兴发展,主动对接,大力争取项目;以项目建设为龙头,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我县大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抓好防汛工作

1、组织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全县重点山塘水库、水电站、河道、渠道进行大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应急措施,以确保来年防汛工作安全。有关乡镇、有关部门按职能要求加强山洪地质隐患、尾矿库(塘)、非煤矿山、低洼村庄、土坯房、学校等工程安全大检查,除隐患,保安全。

2、抓好预案和各项物资准备。认真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防汛机械设备落实工作,抓紧修订和完善各类预案。

3、加强业务培训。对乡镇防办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使全县所有防汛抗旱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水雨情查询,预警预报正确及时,提高业务水平。

(二)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2013年第二批23座列入国家专项规划投资4476.82万元的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22座县投资3500万元的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

(三)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和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

1、农村安全饮水全面解决。县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总任务数为19.42万人,其中农村居民11.62万人,农村学校师生7.8万人。

2013年6月前完成2012年计划,新建千吨万人以上农饮项目7处,百吨千人以上农饮项目4处,解决不安全人口任务数为7.5498万人任务(其中农村居民4.5285万人,农村学校师生3.0213万人),工程建设总投资347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805万元,需地方自筹资金1670万元。

2013年解决本年度农村不安全人口任务11.87万人的任务(其中农村居民7.09万人,农村学校师生4.78万人),工程投资830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98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4329万元。

2、完成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编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

1、列入国家中小河流整治专项规划的总投资2364.37万元的小江镇防洪工程基本竣工验收;

2、2013年10月前列入国家中小河流整治专项规划的新田镇金鸡防洪工程、古陂镇防洪工程、安西镇防洪工程、西河县城段防洪工程开工建设,总投资7300万元。

(五)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开展

1、实施完成2012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309万元,其中中央850万元,省950万元,县450万元,农民自筹1059万元。改造灌区共有54处,恢复灌溉面积1.5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22万亩。

2、争取走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开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4852万元,完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1.44万亩,改善面积3.53万亩。

3、实施完成2013年脐橙基地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4、争取龙井水库扩容改造项目完成初设审查并开工建设。

(六)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围绕苏区振兴规划,做好对接,积极跟踪水利项目的落实,2013年争取项目资金比2012年增加50%以上。

防汛预案审查意见范文第3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管辖范围内临时建筑不断扩建,严重干扰和影响了闸区日常工程管理工作。本着积极协商、合理解决的原则,枣林庄闸所经与当地居民协商后,依据相关法律制定了《闸区居住公约》,规范了工程管理范围内占地使用行为。水利工程范围内土地确权划界工作涉及工程管理单位、地方政府和地方居民等多个方面,各方利益关系复杂,处理非常困难。通过聘请法律专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使基层工程管理人员接受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2006年枣林庄闸所通过刑事诉讼的法律途径,成功拆除闸区一座非法建筑,后又通过水政执法工作,拆除枣林庄枢纽溢流堰非法旅游码头和临时房屋等非法建筑,切实保障了枢纽工程安全运行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06年汛前,河务处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各枢纽工程防汛预案,明确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组织全体职工参加“防汛水情信息编码标准培训”等一系列防汛专业学习培训。并在工程现场策划了防汛抢险演练,针对运行操作、应急处理等所需防汛技能进行检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汛期基层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工程设施巡查制度,实时监测工情水情,保证了防汛任务的顺利完成。

2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根据《水闸技术管理规程》,按照河务处统一要求,两闸所分别结合各自工程具体情况,制订修改了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枣林庄闸所制定了《枣林庄枢纽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包括闸门启闭机操作及养护与修理、备用电源与供电系统养护修理、自动化监控和传输系统操作与养护、建筑物养护修理、冰冻期检查、工程考核奖惩办法、防洪预案编制、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资料整编等。鼓励和奖励在岗职工接受继续教育,经常进行岗位练兵,定期进行技术考核,有效地提高了工程管理队伍的整体技术专业水平。详细收集整理技术图表,将新盖房枢纽平、立、剖面图、启闭机控制图、主要技术指标表、主要设备规格、检修情况及各种检查记录表分类整理,并在适当位置明示上墙,从而更好地为工程管理服务。2006年建成了新盖房枢纽工情监控系统,不仅推进了省直属工程现代化管理进程,提高了工作效率,2006年在河北省防汛指挥部举行的大清河水系防汛演习发挥了很大作用。

3严格财务制度

作为公益性水管单位,河务处为了保障堤防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枣林庄和新盖房闸所充分利用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和工程优势,因地制宜开展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在闸区闲置土地上种植大量树木,努力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水利工程考核达标工作准备完成后,组织进行了考核达标工作的考核和初验,工作组对枣林庄、新盖房两所的管理工作进行充分质询,听取了两所水闸工程管理考核达标管理工作汇报,察看了工程管理设施现场情况,对照考核项目逐一检查,参考赋分意见进行了独立赋分,填写了《水闸工程管理考核赋分表》。根据《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初验结果为:枣林庄闸所申报省一级工程管理单位,新盖房闸所申报省二级工程管理单位。

4结语

防汛预案审查意见范文第4篇

一、201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10年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对辖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58次,下达整改指令书37份,下达检查记录21份,共发现安全隐患124条,隐患整改率达95%。

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按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对矿山企业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

为提高辖区露天采石场机械化开采水平,实现采石场本质安全,有效减少伤亡事故。201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指导意见》精神,在辖区各非煤矿山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目前,辖区共有5家矿山企业采用了中深空爆破开采技术。

(三)加强教育培训

根据市安监局的要求,积极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到市里培训。目前,我区各矿山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率为100%。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实施安全“三级”教育工程,在全区矿山企业中开展全员安全“三级”教育。切实增强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了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注重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穿戴及日常管理,基本做到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了基础。

(五)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抓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省、市安监局的要求,我局严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开展矿山安全评估,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并责令其停产整改,经专家组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且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开工生产。

通过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和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辖区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在抓好矿山安全的同时,加大了安全投入,积极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在日常管理中,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六)认真做好矿山防汛工作

汛期来临之际,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出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抓好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尽力减少损失。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在每次大、暴雨来临之际,均通知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帐不健全。

2、矿山企业自身日常监管未完全到位,检查中时常发现安全员脱岗,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少,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

防汛预案审查意见范文第5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灾,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国土、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海事、水务、学校等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站,由樊波任办公室主任,姚生敏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相应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地域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村配合镇上搞好镇防洪规划编制,负责村上的综合协调,并统一纳入全镇总体规划,使防洪排涝工程和稳坪建设同步进行。

6、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林业站负责管制木材的堆放,避免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

8、国土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3月份配合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和防汛办。

9、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10、学校负责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11、海事负责抓好镇域内渡船及船工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12、水务站负责抓好各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 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中、小学。

2、洪涝灾害信息 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社会事务办、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部门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 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 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 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 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上级相关部门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 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 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镇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 发生重大汛情时,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 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 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 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指挥组成。主要职责: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 由镇防汛办、国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 由镇党委副书记及党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 由镇党政办、人武部、社会事务办、派出所、财政、国土、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海事、水务、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党委、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 由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 由镇党政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村等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7、后勤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及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社会事务办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各单位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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