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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家长学校通知

示范家长学校通知

各县(区)妇联、文明办、教育局:

根据甘妇发[2005]27号《省妇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省示范家长学校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陇南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我市家长学校工作全面发展。今年全省要重点推出并抓好100所示范家长学校,以带动全省家长学校总体上水平。省上分配我市10所,现将申报全省示范家长学校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地要按照《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甘肃省示范家长学校达标条件》要求,严格筛选,推荐上报。每个县(区)各推荐一所,市直实验小学一所。

2、推荐对象主要是中小学、幼儿家长学校。

3、为了真正发挥示范家长学校的带动作用,各县推荐时要广泛听取社会及家长的意见,严把质量关。省上对推荐申报已确定的100所示范家长学校,将在《甘肃日报》等媒体公布,向社会宣传并接受群众监督,并对确定的100所示范家长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并追究领导责任。

4、示范家长学校实行动态管理。省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100所示范家长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有特色、办学有成效的示范家长学校及时在全省宣传推广,适当时候召开全省示范家长学校经验交流现场会;对工作不力、有名无实的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效、群众意见大的取消资格,通报批评。

各县(区)妇联、文明办、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示范家长学校的申报工作,务必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甘肃省示范家长学校花名册》一式四份报省妇联儿童部。另外将申报材料、甘肃省示范家长学校花名册各一份、《甘肃省示范家长学校登记表五份》于6月15日前报市妇联)。逾期不报名额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