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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柴油供应通知

农村柴油供应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中石化宣城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宣城销售分公司:

随着春耕春种、“三夏”农忙时节的到来,农村市场柴油需求旺盛。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油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宣城分公司及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市场成品油供应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全力以赴保障农村市场柴油供应。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宣城分公司及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及时掌握农村市场柴油供求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市场柴油稳定供应。

(一)增加资源投放,重点保障农村市场柴油供应。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及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周密部署,合理调度,安排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乡镇加油站的柴油资源。中石化、中石油宣城分公司要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求出发,在保障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中发挥表率作用,主动承担保障市场供应的社会责任。当前,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安排营业,加强柴油资源调配,加大柴油投放量,保证农用柴油供应及时、不断档。

(二)密切关注供求形势,加强农村成品油市场监测预警。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会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密切跟踪农村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继续坚持成品油市场监测周报、月报制度,及时监测报告重大市场波动。适时启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方案,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中石化、中石油宣城分公司在5月20日—6月1日“三夏”用油集中期间恢复日报制度,把握农业用油的需求特点,分析预测农忙时段农机作业量和机具用油量,及时掌握各地柴油供求及库存情况。

(三)强化服务意识,合理引导农村市场柴油消费。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会同宣传部门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求状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农民群众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提高服务意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设立“农机加油绿色通道”、组织油罐车送油到田间地头、实行农机定点加油等措施满足农业机械生产用油需要。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农村成品油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会同工商、质检、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加油站和加油点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提价、价外加价、短缺数量、倒买倒卖、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农村加油站、点现场秩序维护,避免用油高峰时期发生恶性事件。会同消防部门加强农村成品油市场消防检查,减少不安全的私自囤油行为。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商务局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柴油资源调配和供应,全力保障农业生产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柴油供应。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岗位,责任到人。要准确掌握各地柴油库存情况、需求情况、运输情况等影响供应工作的各种因素,认真查找供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各地在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保障农村市场柴油供应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商务局商贸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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