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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市区违法建筑通告

拆除市区违法建筑通告

桥东区、桥西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创造宜居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提高中心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市区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

第一阶段主要拆除“三路一街”的违法建筑和影响市容的构筑物。

(一)北二环135米绿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东三环100米绿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南二环100米绿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中兴大街两侧的违法建筑和影响市容的构筑物。

二、实施原则

(一)执法主体为“三区一县”政府。按属地管理划分区域。

(二)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市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国土、宣传、监察、财政、工商、电力、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区县工作,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三)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对规定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不留死角。

(四)严格政策,有情操作。凡在拆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对于确需拆除、手续齐全的合法建筑,按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补偿。拆除工作分为自拆、助拆、强拆三个阶段。

三、准备阶段(**年11月18日至12月8日)

(一)成立拆违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拆除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宣传、纪检、财政、工商、电力、通讯、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协调拆除工作。

(二)调查摸底。抽调人员,依据政策,确定拆除目标,并送达拆除通知书,刷写拆除标识。

(三)宣传动员。

1、“三区一县”分别召开拆违动员大会。

2、“两报”、“两台”大力宣传有关法规,报道拆违典型,营造拆除氛围。

3、协调联动。工商、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要在指定时间内停止供给。

四、实施拆除

(一)自拆(**年12月9日至**年1月9日)。“三区一县”要包户到人,做好充分的思想工作,争取多数违法建筑实现自拆。

(二)助拆(**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三)强拆(**年2月11日至3月12日)

五、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13日至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