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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变相传销通知

打击传销变相传销通知

川岛、广海湾试验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大力度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回潮,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电信局、市电力工业局、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台城镇各派一人(可轮换)集中办公,联合行动。

二、各镇(场)要设立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办”),在镇委、镇政府及市打传办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三、市打传办将定期或适时对各镇(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凡工作不力造成辖区内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泛滥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作通报批评。

四、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中,如遇到抗拒执法行为,市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调查取证,掌握充足证据后,对传销人员和出租屋屋主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予以处理。

五、请各镇(场)于8月30日前将打传办人员名单报市打传办(设在市工商局经检股,电话:552****,传真: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