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儿童发展规划性别统计通知

儿童发展规划性别统计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国办函〔*6〕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皖政办秘〔*6〕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工作制度,是实施“两个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要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报告制度,按照《目录》的要求,结合我市“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性别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