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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计划通知

农村建设计划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市对农村能源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继续将其列为民心工程之一,并下达了今年的农村能源建设任务。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为“十一五”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促进我县农村能源健康、快速发展,现将*年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抓住有利时机,再次掀起我县农村能源建设新高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该乡镇一定时期内将不再安排能源建设项目。

二、统一规划,集中连片

(一)沼气池的规划安排。各乡镇要根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灶具的要求,切实做到厕所、畜厩、沼气池“三结合”,厕所、畜厩、沼气池、灶具、卫生厨房“五配套”。规划要以村民小组为单元,围绕全市提出的“规模化布局、规范化设计、专业化施工、社会化管理”的建设思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积极联系,整合项目,配套实施。重点放在公路沿线和今年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新农农村建设示范点不再另行安排沼气池建设资金),必须做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集中连片。

(二)节柴灶的规划安排。今年我县节柴改灶项目重点安排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三、多方筹资,按时上交

每口沼气建设由国家补助500元资金的物资,其余建设资金由受益农户自己承担。各乡镇要按照每口沼气的建设标准费用,计算出各建池户应交纳购买灶具的资金,督促搞好购买灶具等资金的收交,筹资款及农户花名册(须有户主身份证号码)由各乡镇林业站于6月30日前上交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能源站统一购买灶具配供。末按时上交的乡镇,将取消建设任务。

四、加强服务,狠抓落实

县林业局要切实搞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负责搞好技术指导,及时提供沼气池建设所需设备。各乡镇要针对当前建材价格上涨、国家补助不高、农民自筹资金难的实际,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争取贷款向建池户倾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科学建设,确保质量

农村沼气必须按照“一池三改”的要求,推广云南省在实践中形成的“三结合”和“五配套”的建设模式,把农村能源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综合效益。各乡镇建设的沼气池必须标有“*年林建”字样,实建率必须达到100%,“三结合”率达到80%以上。建池成功率必须达到100%,建池使用率必须达到99%以上。节柴改灶热效率必须达到30%以上。

六、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沼气安全使用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举一反三,确保施工、使用安全,并层层签订到户沼气池施工和使用安全责任状。加强用户培训,使沼气用户切实掌握农村家用沼气池安全使用知识。

各乡镇的建设任务必须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工,完不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在全县通报,并纳入县委“争先创优”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