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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社会保障调查摸底通知

农民社会保障调查摸底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8号)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99号)精神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县政府已出台的《*县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细则》(镇政发〔*〕20号)顺利实施提供真实可靠数据,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已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进行系统调查摸底。现将调查摸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这次调查的对象是: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导致人均拥有耕地不足0.3亩,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8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人口)。

二、调查范围

这次调查的范围是:因城市改造扩建失地的农民,因兴建项目小区等被征地的农民;因兴建生产性企业项目,建设发展小城镇、道路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铁路建设等原因被征地的农民。

下列人员不在这次调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土地被征后,重新获得了调剂土地的;土地被征后,已享受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且户口已迁往外地或出国(境)定居的;保障范围内人员在服刑期间的。

三、具体要求

这次调查摸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乡镇要予以高度重视,并迅速扎实安排组织实施好调查摸底的相关工作。具体调查时间为:从*年8月15日至*年9月20日。调查结束后,请将调查资料和数据形成书面材料,务于*年9月20日前上报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郭秀玲、杨金安。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