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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通知

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5月15日,贵州省贵定县窑上乡发生的一起拖拉机违法载人造成29人死亡,4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7月28日,我县米粮镇水峡村一组驾驶员安明智驾驶三轮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在行至茅坪镇峰景村时因操作失误翻入5米高的坎下,造成2人当场死亡、驾驶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暴露出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执法监督不严;农村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冒险搭乘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农民出行难问题突出,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差等问题。同时也进一步给我县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安全监管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安全监管,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基层交警中队要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构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公安交警、农机、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工作的合力。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拖拉机登记和年度检验,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农村道路安全防控网络,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交通和公路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县乡道路的防护设施和提示标牌,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安监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工作,积极主动会同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认真做好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力度,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无牌无证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专项整治,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农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核发牌证,纳入日常管理;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并严禁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应当依法予以扣留;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二是农机、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对辖区内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对于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要严禁继续上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三是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对辖区内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缔违规培训机构,杜绝违规办班现象。

四是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全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集中警力,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发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止农村群众搭乘上述车辆赶集出行。

五是交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农村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公路的技术和安全状况;要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强新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对在用农村公路要抓紧开展安保工程试点,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逐步予以整治。

六是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的资料、数据。公安交警部门要将拖拉机驾驶人违法情况、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时向农机部门通报。

三、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各乡镇要按照省市联合部署,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在农村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努力增强广大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使农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载人运输车辆,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明显遏制。

二是农机和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给农机手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群众放映“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村组送“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农机户送“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中小学校上“平安农机”知识课等形式,广泛普及拖拉机安全知识。

三是各乡镇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活动内容,纳入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针对农村的特点,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车主、驾驶人和农村群众的安全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农户、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以案说法,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从源头上解决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问题

公安交警、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对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出行问题的调研,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从法制、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研究解决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问题的治本措施。要认真总结和借鉴一些地方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采取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监管等措施,吸引社会投资,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公共交通。要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研究解决公路安全隐患和县乡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重点要查清:一是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登记和年度检验情况;二是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情况;三是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员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四是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用事故教训推动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安全监管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完善管理办法,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督促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