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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政府机关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一、部门班子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动上自觉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和决议。主动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

二、班子领导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干部群众创建文明单位意识强,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

三、部门党员干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及各项活动。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广泛深入地进行马列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民族团结教育,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本部门干部职工无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现象发生。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五、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科学文化教育,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讲求实效,干部、职工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六、坚持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无行业不正之风;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无违法犯罪现象。

七、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疏勒城,争做文明疏勒人活动,多数职工成为文明职工;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之风,杜绝败坏社会风气的各种丑恶现象。

八、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本部门内部和外部环境卫生清洁,每次检查都能达到良好标准,努力创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

九、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早婚、超生和计划外生育现象发生。

十、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室安全保卫制度》,本部门职工无违反制度现象发生。